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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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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隆房地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根据印鉴管理制度,为规范《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印章(下称项目部印章/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收回,防范和规避因使用印章造成的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印章刻制申请

  第二条 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印章刻制、领用审批表》,工程部、法务部负责会签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交由行政部承办。

  项目部印章格式为:圆形, 直径38mm, 印章正面为:

  陕西亿懋置业有限公司东等幸福新城项目部。

  第三条 项目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至行政部领取,行政部做好印章领取登记和印模备案,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并下发印章启用通知。

  第三章 印章保管

  第四条 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部印章日常使用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印章由项目专职资料员负责保管,并事先报行政部备案。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资料员均同时外出或请假,印章应交回行政部保管,项目部不得将印章自行委托他人保管。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印章使用台帐制度使用。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用印资料无误后(需签署意见的,在签署意见后),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加盖项目部印章。资料员对需要留存的盖章资料归档保存。《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和留存归档资料应按公司规定时间向行政部移交保管。

  行政部有权对印章使用情况和台帐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须入柜妥善安全保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锁好,防止印章丢失或被盗用。因保管失误造成的后果,项目部负责人和资料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人发生变更时,行政部负责进行印章监督交接,并与离任者签订《印章移交承诺书》,与继任者签订《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仅限下列文件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向公司本部提交的工程款申请报告、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各类签证(需完成公司经济签证审批流程后方可盖章)、奖罚单,与公司本部之间往来文件资料(工程周月报、项目请示报告、项目上报计划)等。

  超范围用印章,需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授权许可。

  第九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在下述文件资料中盖用:

  (1)不得在各类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文件及补充合同/协议上加盖,也不得在此类合同类文件的见证方栏内加盖;

  (2)不得在结算报告、对账单等对外结算类文件上加盖。

  (3)不得在非我方签订的合同证明类材料中加盖,如分包单位自行签订的采购合同,项目部不得在与此合同对应的送货小票、送货清单等文件资料上加盖项目印章。

  (4)严禁用于开具任何内容欠据和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严禁用于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5)不得于空白介绍信、空白证明等空白文书材料上加盖。

  (6)不得用于工程开工、竣工报告,与施工单位重大经济及工期等索赔文件。

  第十条 使用印章时,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同时在文件材料上签字。

  第十一条 用印应在年月日处,即“齐年盖月”,保证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材料超2页以上应加盖“骑缝章”。

  第五条 印章的收回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负责人须于项目部解散(以公司正式发文为准)的十日内将项目印章及与印章相关的所有资料(《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印章移交承诺书》、《项目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及用印留档资料)移交行政部,行政部与项目部负责人签订《印章移交承诺书》。行政部收回印章及资料的五日内,应将印章和资料移交法务部封存。封存后,原则上不得再启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用印者,应凭用印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使用印章的责任

  第十三条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授权使用印章,若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超出印章使用范围内的盖印行为,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予以经济与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项目部印章如发生丢失、被盗、损毁的情况,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的两小时内报告行政部,同时通告工程部、法务部。由行政部在新闻媒体上办理登报遗失公告。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声誉或经济损失者,须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严重损失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工程部、法务部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公司《印鉴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实施。

篇2:X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是企业的象征,它是公司署名,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外发生的一切文书、经济往来都需要盖章,且使用频繁。根据**建[20**]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一年多来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内部管理,严格加强印章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盖集团公司的印章需要经相关部门会签核准和领导批准;驻外办事处印章由办事处主任全权负责,把关使用;财务专用章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印章,由财务处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把关使用。

  二、集团公司印章由办公室管理,文书负责。文书因特殊原因请假休息,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代管。领导和文书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申请盖章的部门或单位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办公室严格审查盖章的内容,并报主管和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并做好用印的登记工作,对重要内容材料,要复印留存并整理存档。

  四、公司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办事处、项目部印章,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办公室要做好印章的发放登记工作,并及时收回作废印章。项目部印章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原印章交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否则根据公司法,追究其责任。

  1、项目部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需经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及经理(主任)审批签字,然后经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同意(部分资料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2、项目部(办事处)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特别是招投标承诺、补充合同条件等,必须经项目部经理或办事处主任签字然后报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3、集团公司不直接受理项目部未经其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资料情况的盖章请求。

  五、上虞本部的印章,由本部办公室按上述办法实施。

  希各分公司、项目部接本通知后,按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年八月十一日

篇3:某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

  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

  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

  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

  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

  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3.5.1.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3.5.1.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5.1.3印章使用损坏;

  3.5.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医院公章停用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用印人需填写《用印申请单》(附件4.1),由总经理(院长)或授权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用印登记表》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3.6.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6.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3.7介绍信管理

  3.7.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3.7.2介绍信一般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保管与开具。

  3.7.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重要事宜需报总经理(院长)审批。

  3.7.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4、罚责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

  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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