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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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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增强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对员工考勤制度作一些如下安排,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执行,具体条例如下:

  二、考勤时间

  工作时间及周期安排:

  周一至周六AM 08:30-12:00PM 1:30-6:00

  三、签到

  1、每位员工(除市外出差)每天应分别在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时签到。

  2、每次打卡由员工本人亲自签到,不可由他人代签到,一经发现,违规双方各扣罚100元。

  △如员工按时上下班但忘记签到,应于四个工作小时内向行政部申报,由行政部经理审核并签名确认,每月每人只能签卡两次。超过部分每次罚款10元,所扣罚款纳入公司的员工活动经费中。

  四、外勤

  1、市内外勤:

  员工需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外出办事,需提前知会前台文员,并于办事后回到公司时向前台文员处报到,由前台文员确认并填写实际外勤时间。

  △如办事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需由外勤员工的部门负责人确认,否则,超时部分作缺勤处理。

  2、市外出差:

  △员工出差按市内外勤办法执行,出差时间比预定要延长,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前台文员代办相关的出差延长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五、迟到/早退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但未超过30分钟者,当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60元,以此推算。

  六、旷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但未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半天;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但未超过8小时者视为旷工1天。

  2、无故不上班,事先没有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办理请假手续者。

  3、请假申请未获批准或假期已满不办理续期,或续期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旷工按旷工时间扣除2倍当天基本工资,员工1个月内旷工超过3次,公司即视同其本人自动离职处理。

  七、请假

  (一)病假

  1、请假人应在当天上班后半小时内打电话回公司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获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行政部备案,如病假期超过3天以上者须经总经办批准。病假超过5天者,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请假人应于恢复上班的第一天向行政部补办相关的请假手续:递交《员工请假申请表》,并附上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一个月内病假不超过1天(含1天),且请假手续齐全并获批准者不扣薪。

  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天以上,按请假天数扣除当天基本工资的50%。

  病假没有递交医院病假单者,按事假处理。

  (二)事假

  请假人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办理相关的请 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如事假时间超过1天者,请假人应提前向总经办 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

  △如事假紧急,未能提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应电话请假,并于恢复上班当天补办相关的手续。

  △事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三)公休假

  按每年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进行休假。

  (四)婚假

  我司员工结婚如结婚年龄未满晚婚年龄可获得有薪假6天,如结婚年龄达到晚婚标准可获有薪婚假10天。

  △婚假可在拿到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废。

  (五)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父母、配偶、子女)亲属逝世,可获有薪假3天。旁系(除直系以外)亲属可获有薪假1天。

篇2: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篇3:E初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1、教职工考勤时间为办公时间,要求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办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与学习中去。

  2、早读、上课、就餐由值日人员考课(考工)。要求早读随班,巡视学生早读情况;上课教师按课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得随意调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私自调课将记入当日学校日志。

  3、教职工有事事先请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请假时一并报交经代岗人签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绝电话请假、请人代假、代人请假的现象发生。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3天先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室研究。所有请假未批准前不准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旷教论处。病假持书面报告和医院证明材料,呈报校长室,按规定批准。没有文件规定(可照顾生产护理假三天,直系亲属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扣绩效工资6元/天,并记入个人档案。授课教师教辅人员请假均需在教导处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其余人员在校长室办理登记手续。

  4、严禁不假离岗。不假离岗的按旷工、旷课论处,旷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别扣绩效工资10元;旷课一节扣发绩效工资10元;非教学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在岗影响工作的以次数计算,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旷工、旷课不合并计,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课教师应提前三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做好上课准备。如上课铃响后五分钟,科任教师没有上堂,课代表须及时报告该课任教师,如果科任教师不在,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若班主任不在,及时找教导处或校长室,由教导处安排人顶课,保证上课不空堂。被安排顶课的原科记着旷课,顶课补助每节绩效工资4元,班级日志、学校日志均应如实记载。班级不及时报告、汇报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贴每节2元。

  说明:星期五下午路远的同志在不超过一节课的情况下可在值日领导处登记回家。

  枞阳县E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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