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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股份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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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股份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支出事项,包括资本性支出、日常经营性支出、备用金借支以及资金往来调度等。

  (二)对公司转让股权、对外出借资金(500万元以上)及对单项投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和资产处臵需经股东会批准;对单项投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资产处臵需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或董事会另有授权的除外。

  (三)下列资金支出事项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联签制度(即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联签):

  1、公司对外的重大资金调度;

  2、对外投资;

  3、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银行自动扣款的,核实金额后再补办联签);

  4、公司内部(含子公司)银行间资金调度;

  5、员工薪酬调整、专项奖金及福利的发放,须经薪酬委员会审批(日常工资、福利由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

  6、年度经营预算中不可预见费的使用;

  7、工程剩余尾款的支出;

  8、向社会有关部门或团体支付与公司经营有关的特殊性协调费或赞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1000元以下的按费用类支出流程审批。

  9、其他未提及的,财务管理部认为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特殊事项。

  (四)总公司资金支出程序如下:

  1、费用类支出(含固定资产采购和因工借支):

  ⑴ 单笔三千元以下(含三千元)或单张报销单总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申请报销人(填写与业务对应的资金支出单据、整理粘贴票据)→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管理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付款)。

  ⑵ 单笔三千元以上或单张报销单总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申请报销人(填写与业务对应的资金支出单据、整理粘贴票据)→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管理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付款)。

  费用报销,需总经理审批的,也可由总经理书面授权其他副总审批(以下支付也可参照)。

  2、已签署合同类支出

  ⑴ 壹拾万元以下(含壹拾万元):资金申请人(填写资金付款单据、第一次付款须附合同原件)→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成本控制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

  (审批)→融资管理部(调度)→出纳(审核、付款)。

  ⑵ 壹拾万元以上:资金申请人(填写资金付款单据、第一次付款附合同原件)→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成本控制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融资管理部(调度)→出纳(审核、付款)。

  ⑶尚未签定合同的业务支出

  ①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支出,先预付后补签合同的,凭公司的委托函或收款单位的报告申请支付。

  ②项目开发的报批、报建等税费,凭政府有关部门的付款通知及收费文件申请支付。

  ③公司其他特殊性的开支,由公司另行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凭会议纪要申请支付,需要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按章程规定完成审批流程后实施。

  上述三类业务支出审批流程:资金申请人(填写资金付款单据、申请报告等)→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法律事务部(审核)→成本控制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融资管理部(调度)→出纳(审核、付款)。

篇2:X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管理规定

  某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的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分配资金,规范资金的支出拨付手续,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系属划拨、支付资金的依据。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的情况,调剂分配资金的使用及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对计划外的资金支出(工程款壹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须总经理审批。

  二、有关资金支出、拨付的报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项目付款

  A、申请首次付款的工程项目,需将有关合同转交财务部门,并根据合同内容填写付款申请单。在合同执行中发生内容变更时,须及时将变更的合同转交财务部。对未签署的合同及未经财务部确认变更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项。

  B、申请支付计划内工程项目进度款时,由工程部经办人员根据对方单位申请理由和合同签定依据,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部长根据合同审核进度并签署意见;预算部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造价进行审定;对较大数额的工程付款同时还需工程监理和总工程师进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审核确认,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

  C、申请结算工程尾款时,工程部经办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付款申请外,应有相关联部门签署意见(如涉及到由物业公司接手的工程项目应经物业公司签署),同时财务部门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程款项结清证明。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D、支付每笔工程款时,收款单位应同时出具与签署工程合同单位名称相同,内容相符的工程款发票。

  E、支付首笔购销合同订货款时,对方单位须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收款收据或销货发票;当购进材料或物品到场时,对方单位应根据到货清单验收情况出具符合要求的购销发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款项。

  F、申请付款经办人员原则上不代领对方单位款项,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员持付款手续直接签字办理领款。

  G、对于已签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购货付款,财务部门需按合同单位签署支票的收款单位,原则不予以签署空白收款单位的支票。

  2、广告费及经营费用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支付广告费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或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双方确认无误的广告发布明细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同时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广告专业发票。

  B、申请支付经营相关费用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和有关文件规定,确认对方履行相关义务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并及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C、在相关合同内容的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的合同或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同时将原合同收回废止。在相关合同终止时,应及时与对方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转交财务部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行政费用等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部门经办人员根据部门资金计划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申请计划外付款应报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

  B、申请购置公司资产付款时,应同时出具经办部门汇同资产部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调拨入库后填写的入库单,方可办理结清余款。

  C、申请批量购置日用物品时,应同时出具填写齐全、金额相符的出库领用单;申请支付公司签单挂帐支出时,须同时出具经审核收回的签单挂帐明细。

  D、申请旅差费需出差人持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办理领款。

  E、申请报销招待费需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报销。

  F、请款经办人员应取得正规的业务发票,并在5日内将按规定签署后的发票返回财务部,否则将不予办理再次付款。

  三、财务部门付款时,原则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或应对方要求随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员申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

  四、财务部门应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根据业务内容及情况对超出现金规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以支票支付。对外资金往来、结算,原则上本地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用汇票结算方式,若需现金结算须经总经理批准和财务部的审核。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支付。

  五、对任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其它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六、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X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管理规定

  某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的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分配资金,规范资金的支出拨付手续,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系属划拨、支付资金的依据。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的情况,调剂分配资金的使用及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对计划外的资金支出(工程款壹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须总经理审批。

  二、有关资金支出、拨付的报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项目付款

  A、申请首次付款的工程项目,需将有关合同转交财务部门,并根据合同内容填写付款申请单。在合同执行中发生内容变更时,须及时将变更的合同转交财务部。对未签署的合同及未经财务部确认变更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项。

  B、申请支付计划内工程项目进度款时,由工程部经办人员根据对方单位申请理由和合同签定依据,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部长根据合同审核进度并签署意见;预算部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造价进行审定;对较大数额的工程付款同时还需工程监理和总工程师进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审核确认,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

  C、申请结算工程尾款时,工程部经办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付款申请外,应有相关联部门签署意见(如涉及到由物业公司接手的工程项目应经物业公司签署),同时财务部门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程款项结清证明。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D、支付每笔工程款时,收款单位应同时出具与签署工程合同单位名称相同,内容相符的工程款发票。

  E、支付首笔购销合同订货款时,对方单位须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收款收据或销货发票;当购进材料或物品到场时,对方单位应根据到货清单验收情况出具符合要求的购销发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款项。

  F、申请付款经办人员原则上不代领对方单位款项,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员持付款手续直接签字办理领款。

  G、对于已签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购货付款,财务部门需按合同单位签署支票的收款单位,原则不予以签署空白收款单位的支票。

  2、广告费及经营费用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支付广告费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或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双方确认无误的广告发布明细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同时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广告专业发票。

  B、申请支付经营相关费用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和有关文件规定,确认对方履行相关义务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并及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C、在相关合同内容的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的合同或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同时将原合同收回废止。在相关合同终止时,应及时与对方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转交财务部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行政费用等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部门经办人员根据部门资金计划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申请计划外付款应报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

  B、申请购置公司资产付款时,应同时出具经办部门汇同资产部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调拨入库后填写的入库单,方可办理结清余款。

  C、申请批量购置日用物品时,应同时出具填写齐全、金额相符的出库领用单;申请支付公司签单挂帐支出时,须同时出具经审核收回的签单挂帐明细。

  D、申请旅差费需出差人持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办理领款。

  E、申请报销招待费需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报销。

  F、请款经办人员应取得正规的业务发票,并在5日内将按规定签署后的发票返回财务部,否则将不予办理再次付款。

  三、财务部门付款时,原则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或应对方要求随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员申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

  四、财务部门应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根据业务内容及情况对超出现金规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以支票支付。对外资金往来、结算,原则上本地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用汇票结算方式,若需现金结算须经总经理批准和财务部的审核。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支付。

  五、对任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其它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六、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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