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P物业治安消防服务质量检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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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物业治安消防服务质量检查规程

  1.目的

  及时监视安全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服务符合要求,并确保物业安全。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各重庆分公司。

  3.职责

  3.1物业经理负责安全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护卫主管负责护卫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安全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检查内容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护卫主管

2次/每天

1护卫员在岗情况(每班抽查25%的岗位数,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护卫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每班抽查25%的安全员)。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护卫员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护卫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6.车辆管理。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物业经理

2次/周

1.护卫员值班情况(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护卫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护卫员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护卫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否完好。

6.车辆管理。

7.护卫主管巡视情况及记录。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注:1.应确保每月检查覆盖所有的人员、岗位、区域、公共设施设备。

2.若一人兼任不同的岗位,则按最高要求的岗位执行。

  4.2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4.2.1护卫主管、物业经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2.2对能当即处理的问题,立刻处理,对无力处理的问题原则上应报告其直接上司处理。

  4.2.3对于一般不合格,护卫主管、物业经理还应开具《整改通知单》交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护卫主管、物业经理应跟进处理情况。

  4.2.4对于严重不合格,护卫管、物业经理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跟进处理情况。

  4.2.5对于多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有出现不合格的趋势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按<<数据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程序>>办理。

  4.2.6物业经理每月30日前应对本月的安全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报营运管理部。

  5.相关文件

  HW-CQ03消防管理程序

  6.记录

  HW-CQ03-01-F5《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篇2:P物业治安消防服务检查规程

  1.目的

  及时监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确保服务符合要求,并确保小区安全。

  2.适应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管理处。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4.内容

  4.1检查内容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安全主管

  2次/每天

  1.安全管理员在岗情况(每班抽查25%的岗位数,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安全管理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每班抽查25%的保安员)。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安全管理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否完好。

  6.车辆管理。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检查人 检查频率 检查内容 形成记录

  管理处经理

  2次/周

  1.安全管理员值班情况(夜班每周至少抽查一次)。

  2.安全管理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

  3.内务卫生。

  4.巡逻岗、固定岗是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每班抽查25%的安全管理员)。

  5.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否完好。

  6.车辆管理。

  7.安全主管巡视情况及记录。

  1.<<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2.<<整改通知单>>

  3.<<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注:1.应确保每月检查覆盖所有的人员、岗位、区域、公共设施设备。

  2.若一人兼任不同的岗位,则按最高要求的岗位执行。

  4.2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4.2.1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2.2对能当即处理的问题,立刻处理,对无力处理的问题原则上应报告其直接上司处理。

  4.2.3对于一般不合格,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还应开具《整改通知单》交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应采取

  的措施,安全主管、www.pmceo.com管理处经理应跟进处理情况。

  4.2.4对于严重不合格,安全主管、管理处经理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跟进处理情况。

  4.2.5对于多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有出现不合格的趋势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并按<<数据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程序>>办理。

  4.2.6管理处经理每月30日前应对本月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报管理者代表。

  5.记录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由部门资料员保存一年。

  6.附件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治安消防巡视检查记录表

  检查区域: 年 月 日

  巡检项目 巡检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后情况

  1 2

  治安 安全管理员在岗当值情况。

  固定岗、巡逻岗工作记录是否及时。

  内务卫生是否保持良好。

  地面机动、非机动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

  地下车库、单车、摩托车车棚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是否正常。&nb

篇3: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和消防服务方案

  3.5.1公共秩序维护指导思想:

  3.5.1.1安全:安全是物业管理服务的第一需求,也是公共秩序管理员服务的第一需求,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始终保持积极防范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的能力,配合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使业主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3.5.1.2有序:在物业区域里,客户不仅需要物业的设备设施运行有序,也需要往来的人流、车流有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更需要公共秩序管理人员忙而不乱,及时有序的应对,及时妥善的处理。这种安全有序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必将给业主带来一种舒适的感觉。

  3.5.1.3亲情:物业管理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对偷窃与破坏来说是一种威慑力量、一种障碍,但对业主与社会公众来说却充满亲情。物业管理公司的公共秩序管理人员象管家一样爱护业主的财产,为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让业主时刻感知无限的亲情感。

  3.5.1.4形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是物业的第一印象,好的物业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整齐的公共秩序维护队伍、优秀的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能提高物业的档次,::使业主有安全感。不仅如此,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形象能增加物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使物业管理公司赢得良好的口碑,促使物业有效的保值、增值。

  3.5.2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

  物业公司公共秩序管理员队伍是一支以退伍军人为主体,管理严格、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公共秩序维护队伍。曾抓获盗窃分子多人,受到广大业主的好评与表彰。公共秩序管理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公共秩序维护手册、岗上纪律、交接班制度、内务管理等。各公共秩序管理员队伍除队长实施日常检查管理外,公司公共秩序管理部坚持常年明察暗访,日查夜巡,并对检查结果实施奖罚、评比、表彰、整改、责任到人,始终保持公共秩序管理员队伍的纪律严明。文明值勤、文明服务、检查严格、一丝不苟的作风和精神风貌。

  为保证公共秩序管理员的素质,公司除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外,经常坚持对公共秩序管理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巡逻、擒拿、防盗等各种专业技能,随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小区治安和财产安全,排除一切后顾之忧,创造一个安静、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3.5.2.1作业频度

  定岗检查:日24小时

  交通输导:日24小时

  车辆停放管理:日24小时

  值班巡逻:每15分钟巡视一遍所管辖区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3分钟感到现场

  每周会议:分公司全体公共秩序管理员例会一次

  体技能培训:每周5次

  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遍,每季度保养一遍。

  周界红外对射:每月检查测试一次

  3.5.2.2工作标准

  3.5.2.2.1业主机动车辆凭标识、车卡出入,外来车辆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规定收费

  3.5.2.2.2小区交通无堵塞现象。

  3.5.2.2.3所有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

  3.5.2.2.4装修施工工人、服务性车辆凭证出入。

  3.5.2.2.5小区无叫卖、乞讨、闲杂人员、无人为噪音。

  3.5.2.2.6小区无乱贴、乱画、乱烧、乱倒现象。

  3.5.2.2.7小区公共设施、花草等无人为损坏现象。

  3.5.2.2.8小区无刑事案件、火灾和伤亡事故。

  3.5.2.2.9确保消防器材性能良好,可随时投入使用。

  3.5.2.2.10各岗位值班的公共秩序管理员应做到值班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方可交接班。

  3.5.2.3交通管理

  3.5.2.3.1本小区的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准进入。

  3.5.2.3.2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要经分公司领导许可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3.5.2.3.3所有进出小区车辆,必须服从公共秩序管理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临时停车位上,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草坪上。

  3.5.2.3.4小区主要道路上应有明显交通标志,严防车辆停放时损坏公共设施及花木。

  3.5.2.3.5停车费的收缴应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若发现将从重处罚。

  3.5.2.4消防管理

  3.5.2.4.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共秩序管理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3.5.2.4.2实行24小时监控,保证各项设备、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3.5.2.4.3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并统一编号、定位、使用和保养,分公司对所管辖区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5.2.4.4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损坏、擅自挪作他用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时,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3.5.2.4.5配合市消防部门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3.5.2.4.6对因工作失职引发的火灾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5.3人员分工及职责:

  3.5.3.1门岗职责:

  3.5.3.1.1实行值班时间站礼仪岗,要求仪表仪容整洁大方,站姿威武端正;

  3.5.3.1.2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3.5.3.1.3对携带的外出物品严格检查,按制度手续登记放行;

  3.5.3.1.4注意盘查询问,严格携带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入园区;

  3.5.3.1.5严格各类推销人员、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园区;

  3.5.3.1.6维护小区出入口治安秩序,保证畅通无阻。

  3.5.3.2巡逻公共秩序管理员职责

  3.5.3.2.1检查园区公共设施有无损坏丢失,并适时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和用水设施,节约能源;

  3.5.3.2.2巡查并发现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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