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P物业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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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物业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程序

  1.目的:及时纠正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再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组织调查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营运管理部负责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并验证其效果。

  3.2相关主管以上人员负责督导责任人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3营运管理部有权对任何部门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的过程进行监督,对执行总裁负责。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因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或服务规范引起的不合格,由营运管理部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呈交管理者代表或执行总裁审批并保存相关文件与记录,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

  4.2由服务设备或设施引起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包括增加或更换设备设施,重新选择分承包方或内部调配及进行合理技术改造等,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

  4.3因员工自身素质引起的不合格,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责任部门经理进行人事调整、处罚或加强员工的培训等,由执行总裁负责监督。

  4.4 对出现严重的或具有代表性的不合格,由营运管理部按执行总裁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讨论,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

  4.5 营运管理部对各部门采取的措施、实施过程和结果记录并提交给管理评审输入。

  4.6 对于管理评审中确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由营运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5.质量记录和表格

  *Z-CQ07-F1 《不合格服务处理记录表》

篇2:房地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 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常体系运行监督检查的结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

  e)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 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1.3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2 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程序4.1.1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 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2.3 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 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 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质量记录

  5.1 QR16-01 纠正措施通知单

  5.2 QR16-02 预防措施通知单

篇3: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常体系运行监督检查的结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

  e)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1.3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2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程序4.1.1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2.3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2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质量记录

  5.1QR16-01纠正措施通知单

  5.2QR16-02预防措施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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