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邗江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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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2月27日

  邗江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

  为全面提升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水平,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部署和省、市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推进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对照《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48号)、《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36号)、《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扬府办发〔20**〕129号)任务要求,制定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城乡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大分流+小分类”的总体模式,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大分流处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餐厨废弃物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生活垃圾小分类目前普遍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法”,着力推进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控制和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三率四有”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强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三率”达标

  1、知晓率

  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20**年达到80%以上、20**年达到90%以上、20**年达到95%以上。

  2、参与率

  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的垃圾分类参与率20**年达到80%以上、20**年达到82%以上、20**年达到85%以上。

  3、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

  各镇(街道、园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年达到45%以上、20**年达到60%以上、20**年达到70%以上。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含驻区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年达到70%以上、20**年达到75%以上、20**年达到80%以上。

  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年达到40%以上、20**年达到60%以上、20**年达到70%以上。

  (二)“四有”完备

  1、有垃圾分类示范

  (1)建设示范住宅小区19个

  20**年完成5个:①双桥街道卜桥社区东升苑;②西湖镇翠岗社区锦苑一期;③蒋王街道蒋邑社区水印西堤;④蒋王街道余林社区桃源人家;⑤邗上街道五里社区新港名仕。

  20**年完成6个:①新盛街道大刘社区郡王府;②新盛街道大刘社区品尊国际;③新盛街道殷湖社区华鼎星城;④新盛街道殷巷社区奥都花城;⑤蒋王街道余林社区水晶城;⑥蒋王街道余林社区西郡188花园。

  20**年完成8个:①新盛街道绿杨新苑社区绿杨新苑;②双桥街道卜桥社区念香苑;③维扬经济开发区石油山庄社区石油山庄;④西湖镇翠岗社区锦苑二期;⑤邗上街道贾桥社区保集半岛;⑥邗上街道文昌社区新港名城;⑦新盛街道殷湖社区香颂溪岸;⑧新盛街道殷湖社区万科金域华府。

  (2)建设示范社区10个

  20**年完成2个:①新盛街道殷巷社区;②蒋王街道余林社区。

  20**年完成3个:①蒋王街道蒋邑社区;②新盛街道大刘社区;③新盛街道绿杨新苑社区。

  20**年完成5个:①双桥街道卜桥社区;②新盛街道殷湖社区;③维扬经济开发区石油山庄社区;④西湖镇翠岗社区;⑤邗上街道贾桥社区。

  (3)建设示范乡镇(街办)9个

  20**年完成3个:瓜洲镇、邗上街道、竹西街道。

  20**年完成3个:蒋王街道、新盛街道、杨庙镇。

  20**年完成3个:高新区、杨寿镇、西湖镇。

  (4)建设示范机关事业单位30家。20**年、20**年、20**年分别完成10家。

  (5)建设教育基地1个。20**年完成。

  2、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1)建设农贸市场垃圾处理设施4个

  20**年完成2个:杨寿镇农贸市场、瓜洲镇农贸市场。

  20**年完成1个:蒋王街道农贸市场。

  20**年完成1个:高新区农贸市场。

  (2)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1个。20**年完成。

  (3)建设(改造)集分拣、垃圾中转、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卫小型综合体1个。20**年完成。

  (4)建设大中型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20**年建成。

  (5)建设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个。20**年完成。

  (6)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库1个。20**年完成。

  3、有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175辆以上。20**年配置50辆;20**年配置60辆;20**年配置65辆。

  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20**年邗江区建设1支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市场化专业收运队伍。

  4、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建设站台式垃圾分类投放亭2100座以上。

  20**年完成600座;20**年完成 700座;20**年完成800座。分别安装于:

  新盛街道:虎豹郡王府、品尊国际、奥都花城、天和国际、华鼎星城、香颂溪岸、阳光美第、万豪西花苑、万科金域华府、绿杨新苑、御景苑、荟景苑等小区。

  蒋王街道:森林湖、天俊华府、橡树湾、方正苑、栖祥苑、蓝湾国际、文汇苑、万科翡翠西岸、润雅苑等小区。

  双桥街道:念香苑、四季园、旺庭公馆、扬州天下中兴苑、锦绣花园等小区。

  维扬经济开发区:香堤春晓、花样年华等小区。

  邗上街道:*东苑、百祥园、同泰花园、美琪小区、莱福花园、春晖苑等小区。

  西湖镇:锦苑二三四期、海德公园、华坊蜀冈锦宸、玫瑰香榭、紫薇苑、山河园、柳馨花园、碧水栖庭、西湖东苑、西湖西苑、蜀锦花园、汇锦花园、香榭里8号、四季金辉、海德庄园等小区。

  竹西街道:鸿福家园、御龙湾花园、恒大帝景、黄金苑等小区。

  安装时间顺序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和协调下,各镇(街道、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所有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和治理舆论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考核体系;区发改委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区经信委负责“限塑”、过度包装治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区公安分局配合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持垃圾分类和治理奖补政策;区国土分局负责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区规划分局配合环卫主管部门做好环卫设施布点规划,并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明确配建垃圾收集设施要求;区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区房管局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新建小区移交前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区农委负责垃圾处理终端产品中肥料、饲料的推广和监管工作,推广镇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还田,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区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区环保局牵头负责有害垃圾处理的监督工作;区旅游局负责宾馆行业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单独处理工作,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和治理标准制定工作并牵头做好废药品回收工作,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

  2、加大政策支持。区城管局、财政局、环保局要以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和治理成果为重点,尽快制定具体的区级奖补考核政策。各镇(街道、园区)也要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奖补考核政策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要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构建垃圾收运、处置、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垃圾处理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3、强化宣传发动。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单位、居民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加强中小学环保科普教育,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加快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定期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公益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严格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和治理项目列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区委、区政府1号文件,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考核、推进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抓好专项督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到各镇(街道、园区)镇级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每年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结果在全区通报。

  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附表(邗江).*ls

篇2: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

  印发《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90号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9月25日

  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号)和《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xxx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城乡联动、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健全机制、依法治理,典型引路、社会参与”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其中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0%;基本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0%,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推进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配置,并要符合国家、苏州市及常熟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至20**年年底,城区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和集镇居住区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三分类”标准实施,待易腐垃圾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建成后,逐步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实施。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20**年年底前,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30%。至20**年,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

  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

  (二)建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分类处理处置体系

  对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开展分类,在居民小区、自然村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居民、村民单独投放。市城管部门和各板块要建立完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20**年底前城区建成1处临时储运场,每个板块各建成不少于1处集中储运场,实行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单独收集、集中堆放和分类处置。建设建筑装修垃圾筛分和综合利用设施,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各板块建筑装修垃圾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实行无害化填埋。

  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20**年底前,绿化和旅游部门合理建设就地处置设施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所,实现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推进乡镇废布料分类回收综合利用,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运作,配套单独的收运车辆和人员,设立废布料集中储运点,在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对纺织服装行业产生废布料的单独收集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三)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无害化处理水平

  加快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吨/日的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确保20**年6月份建成投运,全面提升我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各板块要在20**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符合无害化填埋要求的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落实专门人员和设备,加强临时填埋场日常运行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加快建设设计库容为150万立方米的常熟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争取20**年年底具备开工条件,20**年建成投运,解决建筑装修垃圾筛分后的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后的填埋处置问题。

  (四)有效处理餐厨垃圾

  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确保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同步配套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设备,组建专业队伍,形成“收运处一体市场化运作”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至20**年,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达到90%,实现餐厨垃圾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五)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完善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点方案,加快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建立收运体系,推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易腐垃圾和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的分类收运处理。各板块区域内暂未建成集中处置设施的,由相关板块购置小型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就地处置,至20**年,全市农贸市场和农户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0%。

  鼓励采用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定点投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后,易腐烂垃圾就近生态处理后还田;可回收垃圾由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其他垃圾纳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行焚烧处理。建立农户垃圾分类奖惩激励机制,把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范围,促进有机垃圾源头管理、就近处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农户积分奖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比表彰,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措施,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参与程度和分类准确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有机肥的推广应用。

  (六)规范处理有害垃圾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有害的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家用化学品以及废弃药品等家庭源危险废物由属地环卫部门收集集中,环保部门加强对收集后的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处置的环保指导和监管,提高有害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管局、经信委、教育局、住建局(绿委办)、市场监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销合作总社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推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部门、各乡镇(板块)应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小组,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地区的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区、办公楼、商业区(含综合体)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办公管理区域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农村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对垃圾分类负主体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单位(企业)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板块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将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垃圾分类考核结果,按失信严重程度记入市法人信用信息库。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进行教育,同时,对包括驻常高校在内的各类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市住建局(绿委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企业的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年度考核范畴。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园林绿化产生单位对绿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垃圾分类中政策规范文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相关垃圾处置终端设施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经营管理者对其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管理。负责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设和过期药品的统一处置。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以及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

  市农委:负责鼓励和引导对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

  各乡镇(板块):承担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制定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中转、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并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

  (三)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市各有关部门应强化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垃圾强制分类告知并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强制分类对象理解强制分类的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具体的分类方法。市城管局和市城乡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

  市、镇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研究垃圾就地处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加强对垃圾转运设施和终端处置设施环境控制的技术投入,确保相关设施环保稳定运行。

  (四)强化经费支撑和制度建设

  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在居民小区、自然村可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方式促进分类工作开展。研究建立易腐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奖励机制,对垃圾分类项目进行考核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和监督考核

  广泛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部门、板块要制定整体宣传方案,在公园、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各部门、板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将垃圾分类作为各板块年度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关于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能,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勤第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建国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钱敏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时映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郁海成市城管局局长

  朱晓峰市经信委主任

  陈邵东市教育局局长

  蒋向阳市住建局局长

  阚国良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耀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徐学东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浦梅萍市财政局局长

  徐力市国土局局长

  俞翔市规划局局长

  邓国华市农委主任

  顾玉芬市环保局局长

  唐剑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钱建平虞山镇镇长

  须亚军海虞镇镇长

  陆益斌梅李镇镇长

  陈勇辛庄镇镇长

  赵斌古里镇镇长

  潘健支塘镇镇长

  徐峰沙家浜镇镇长

  许晓挺董浜镇镇长

  倪嘉臻尚湖镇镇长

  陆清碧溪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钢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陆晓棣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晓军常熟服装城管委会主任

  朱卫东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郁海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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