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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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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六大基本管理单元: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居民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氛围。

  二、党建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员带头率先垂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

  三、社区办:落实市、区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制定镇“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居民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

  四、稳定办:开展居民区“群租”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小区技防设施安装、改造工作和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五、规建办:落实住宅小区设施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缤纷社区建设成效。

  六、城运办:规范分类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形成居住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引导推广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七、区域发展办:以“美丽家园”创建为契机,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八、房管办:落实住宅小区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排摸相关数据、上报各阶段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做好业委会组建、换届、备案等。

  九、司法信访:指导社区、居委会各类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城管中队: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行为,加强市容管理,开展小区道路乱设摊整治活动。

  十一、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开展居民区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培训。

  十二、“五违”办:开展“无违建居民区”创建工作。

  十三、派出所:配合开展群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也加强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安监所:督促、指导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区域发展办一起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十五、各居民区: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创建属地责任主体,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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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浦东新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的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沪府办发〔20**〕3号)和《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沪府办〔20**〕8号)为指引,结合康桥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满意度为目标,以浦东“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标杆”为契机,根据《康桥镇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的要求,以“家门口”服务体系为平台,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实现社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建设有温度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发挥政府各部门、居民区在“美丽家园”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按照体系、功能、机制、载体、队伍“五大元素”同步推进的要求,不断深化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基层治理格局,增强小区综合治理能力。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尊重各居民区区域位置、产业特点、人口结构和历史文化底蕴等差异,分类指导,通过提高智能应用、增强空间美感、提升舒适便利等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家园”样板小区。

  (三)居民自治,注重长效。发挥居民自治作用,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覆盖全镇的居民管理长效常态机制,制定落实考核措施,巩固建设成效。

  三、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总体目标,以新区“四个一”工作目标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住宅小区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持续精准补齐民生短板,着力提升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

  1.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工作,完成率达到70%以上;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积极推行通信及相关架空线入地入管工程;提升老旧小区绿化品质;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2.强化小区垃圾综合治理。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不断完善和优化分类减量体系。规范配置分类驳运、分类运输车辆,监督收运单位分类清运。加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源头管理,实施垃圾的预处理,在各居村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3.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各类资源,推进停车错时共享;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探索利用住宅小区现有场地及空间资源增设停车位;新建8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完善停车矛盾疏解调处机制,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加快完善服务市场机制,着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1.改进物业服务行业窗口形象。推行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规范化建设,规范保安日常服务行为;统一住宅小区管理处设置标准,改善管理处窗口形象;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统一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章、胸标),便于业主识别。

  2.完善信息发布和价格协商机制。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建立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信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垃圾清运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小区内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等;引导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协商机制;探索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供价格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不断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

  1.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和引领。通过合法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帮助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加强党建引领,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全镇达到15个,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做实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住宅小区公共管理事务。进一步提升符合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覆盖面。

  (四)切实优化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合力。

  1.夯实党委、政府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坚持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聚焦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建设和业委会日常运作;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探索引导社会力量与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2.完善网格化管理和处置机制。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实现小区管理疑难杂症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大幅降低各类投诉量,提升网格化管理的保障能级。

  四、创建内容

  1.老旧住宅小区修缮改造:59017平方米。

  2.实施统筹管线入地、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雨污分流整治、环境整治、道路整修、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等工作的小区1个。

  3.全面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率100%。

  4.完成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5.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制定实施楼道整治方案。

  6.发挥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完成绿色账户18000个,创建资源回收服务点16个,创建达标居住区44个。

  7.小区制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落实率100%,需完成99个小区。

  8.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完成8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9.建立停车矛盾疏解调处工作机制,明确调处流程,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0.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100%完成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

  11.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管理处100%完成统一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章、胸标)。

  12.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包括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等在内的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分级奖励和奖励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3.大型居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40%。

  14.符合条件的11个业委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15.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符合条件的15个居委会、业委会开展试点。

  16.建立街镇对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工作评价方案,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17.居委会及村委会创建“无违法居住”居村工作,创建率达到60%。

  18.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镇负责开展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作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以书面材料为准。积极配合落实镇地下空间网格化巡查机制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康桥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跨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充分交流、相互借鉴、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发挥乐活康桥、居委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活动;加强宣传,强化市民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扎实推进。

  将“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列入居民区年度考核指标,在创建工作中,严格创建标准,强化日常考核,对各居委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动态。

  附件:1. 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2. 20**年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任务分工明细表

篇3: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的岗位职责

  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的岗位职责

  1.协助安保部经理做好所管辖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3.负责平时检查本部门的保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保部经理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4.负责主持召开队务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本部门例会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并具体组织落实。

  5.负责全体保安人员的考勤,如实记录执勤中遇到和处理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负责协调班与班之间的工作关系和保安人员与客服、工程、消防、保洁、绿化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7.熟悉保安员各岗位职责,掌握管理区域内保安工作的规律及重点。

  8.负责安保部的文件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器械及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10.负责装修等人员《临时出入证》的办理。

  11.带领并督促全队保安员搞好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12.带领全队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保安队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13.督促全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14.督促和检查全队人员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自觉地加强工作责任心。

  15.统一协调全体保安员的工作,监督全体保安人员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严格落实作息时间制度。

  16.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对全体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对业务训练进行考核。

  17.掌握保安队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4:P物业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P物业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第一节 管理承诺、以业主住户为中心

  1 目 的

  规定公司总经理应承诺和实施的活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为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 要 求

  3.1 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1.1 向公司传达满足业主和住户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a、 总经理应树立质量意识,清楚了解让业主和住户满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b、 总经理应清楚了解服务质量与公司每一个成员对质量的认识紧密相关;

  c、 总经理应采取培训、内部刊物或会议等各种方式使全体员工都能树立质量意识,都能认识到满足业主和住户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要性,并能经常持续地加强员工对质量的意识,使他们积极参与提高质量有关的活动。

  3.1.2 总经理负责制定批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见《质量方针、目标管理》。

  3.1.3 总经理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3.1.4 总经理应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能获得必要的资源,执行《资源管理》的规定。

  3.2 以业主和住户为中心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业主和住户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争取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总经理应以实现业主和住户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3.2.1 确定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市场调研、预测,或与业主和住户的直接接触来实现,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3.2.2 将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对公司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服务要求、过程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只有满足这些需求和期望时,业主和住户才能满意。

  3.2.3 确保己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a、 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b、 业主和住户的期望和需求、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也会随时间而修订,因此公司己转化的要求及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应随之更新,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第二节 质量方针、目标管理

  1. 目 的

  确保全体员工按质量方针的意图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执行、评审和修订的控制。

  3. 职 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方针的制订并下令发布。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方针的宣贯、落实、检查、评审和报告。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按质量方针的意图展开质量目标,并加以实施。

  4. 质量方针制订过程

  4.1通过各种方式识别业主的需求和期望,了解外部环境,并关注业主所关心的问题,本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对策,以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企业现有的状况和企业的宗旨,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来制定符合本企业利益的各种措施。

  4.2了解了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以后,结合相关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公司领导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并对方针的适宜性以及能否作为质量目标的框架进行评价。

  4.3根据质量方针,公司领导应制定出相应的总目标,以质量方针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目标值应可测量,并尽可能可量化。

  5. 质量方针的贯彻与实施

  5.1 管理者代表应对本公司全体员工宣贯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达到沟通和理解,并让全体员工认识到对实现目标的贡献。

  5.2 各职能部门应针对质量方针的意图,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展开质量目标,目标值应尽可能定量化,不能空洞或不切实际。

  5.3 质量目标每年制订一次,

  要在一月底前完成目标展开,目标展开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5.3.1 展开项目

  5.3.2 目标值

  5.3.3 实施方案

  5.3.4 完成时间

  5.3.5 协作部门

  5.4 贯彻质量方针,实施质量目标产生的计划、数据、协调、调整等有关情况应予以登记并保持记录。

  5.5 质量目标由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编写,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

  5.6 各部门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要自行组织定期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整改,必要时可报管理者代表进行再次协调。

  6质量方针

  为实现以业主和住户满意为目标,确保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得到确定,并转化为公司的服务要求,特确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为:

  “舒适、安全、尊贵、优雅、发展”

  舒适:物业管理的舒适体现在“温暖、洁净、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上。公司应创造一个集居住、学习、工作的舒适环境,以满足业主“生理上的基本需求”。

  安全:安全防范是物业管理的一项专项业务,公司应从治安、消防、车辆三个方面来搞好管理工作,同时为了满足物业使用人“安全需求”的需要出发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尊贵:“以人为尊”、“以人为本”的一贯服务理念能让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高尚社区中体现到生活尊贵的一面。公司在管理好物业本身的基础上,充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让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满足“受人尊重的需求”。

  优雅:高尚的住宅离不开优雅的环境,优雅的环境离不开优雅的人。作为精品楼盘的物业管理更应体现在营造一个优雅的环境上,公司将充分考虑和利用会所的功能,将全新的服务理念融入到为物业使用人实现“社交”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让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在优雅的环境中成为言谈举止优雅的现代都市人。

  发展:不断改进服务意识、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开拓新的服务项目,使公司持续向前发展。

篇5: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范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范文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市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指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市城管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引入社会资本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计划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收费政策。

  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市双拥办负责指导协调驻邕部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攻关和研究;组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物。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墓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保障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市质监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相关的地方标准。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推进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管;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组织有害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单位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

  市规划局配合开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牵头指导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房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住宅小区、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信用体系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交通场站(含汽车客运站、码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林园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等绿化场所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规范废品回收和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并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可回收物的分流处置;指导、协调推进商场、加油站、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市文新广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电影院、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演出场馆、出版等公共文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工作。

  市食药监局负责协调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负责指导规范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设,加强定点回收点的管理及社会宣传,负责回收点过期药品的统一处置。

  市卫计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医院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共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推进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市法制办负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法规、规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市机关事务局牵头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公共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市环卫处负责具体指导各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起草工作。

  团市委负责指导各地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的组织工作。

  市妇联负责指导各地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乡村办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快递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邮递物品绿色包装,限制产品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负责统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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