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砖砌体工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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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砖基础施工要点

1、砖基础大放脚一般有两种构造形式,即等高式和间隔式,大放脚部分一般采用一顺一丁砌筑法,每个步距至少错开14砖长。大放脚的最下一皮及每个台阶的上面一皮应砌丁砖。
2、不同深度基础砌筑时,应先砌深处,后砌浅处。在基础高低相接处要砌成踏步式,踏步的长度应不小于1m,其高度不大于0.5m。
3、基础的接槎,应留成斜槎,不应留直槎,接槎高度不宜超过1.2m。
4、通过基础的管道上部,应根据地基情况预留一定的沉降空隙。
5、在室内地面以下,室外散水坡(或明沟)顶面以上的砌体内,应铺设防潮层,标高为-0.06m,如设计无具体规定,宜用1:2.5水泥砂浆内掺防水剂,其厚度一般为20mm。

二、砖墙砌筑要点

1、砌体的排砖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以达到拉结及整体性好的目的。实心砖体常用的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砌筑形式,一般能满足以上要求。由于清水墙要求由下到上不改变砌法,所以排砖时要考虑门窗洞口及其它一些构造变化处,一般采用所谓"顺砖顶七分头(34砖长),丁砖排到头"的排砖方法。砖柱及小垛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2、砖砌体的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3、砌体的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砖、石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皮数杆一般应立在墙的大角处、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及洞口多的地方。决定皮数杆上划出的砖层厚度的方法是:在进场的砖中抽取10块砖样,量出总厚度,取其平均值,再加灰缝厚度,即为皮数杆上砖层的厚度。灰缝厚度的要求为8~12mm,根据季节要求(一般常温取10mm,冬季取8mm)和板梁高度确定选用适宜厚度,使其符合要求标高。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数量为,每12cm墙厚放置1根直径6mm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cm,末端应有90°弯钩。
5、隔墙与墙或柱如不同时砌筑而又不留成斜槎时,可于墙或柱中引出阳槎,或与墙或柱的灰缝中按上条要求预埋拉结筋。
6、每层承重墙上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在梁或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台阶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腰线)中,也应用丁砌层砌筑。本条所指的丁砌层应用整砖砌筑。
7、砖柱和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在受力较小的砌体中和墙心。
8、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得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9、在有眠空斗墙中,眠砖与丁砖的接角处,除两端外,其余部分不应填塞砂浆。
10、在空斗墙的下列部位,应砌成实体墙(平砌或侧砌):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室内地坪以下的全部砌体;室内地坪和楼板面上3皮砖部分;楼板、圈梁、搁栅和檀条等支承面下2~4皮砖的通长部分(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梁和屋架支承处按设计要求的部分;壁柱和洞口两侧24m范围内;屋檐和山墙、防火墙、挑檐以及烟道和管道较多的墙;作填充墙时;与框架拉结筋连接处;预埋件处。
11、砌筑钢筋砖过梁时,如设计无具体要求,底面应铺设1:3水泥砂浆层,其厚度为3cm,钢筋应埋入砂浆中,两端伸入支座砌体内不应小于24cm,并有90°弯钩埋入墙的竖缝内。钢筋砖过梁的第一皮砖应砌丁砌层。
12、砌筑配筋砖砌体,其埋设钢筋上下至少各有2mm厚的砂浆层。
13、砌体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14、砌体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碎砖和杂物等。
15、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宽度超过30cm的洞口,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16、搁置预制板的墙顶面应找平,并应在安装时座浆。
17、雨天施工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18、木砖应砌固在墙体内,数量视门窗高度确定:1.2m高以内,每边2块;2m以内每边3块;高于2m,每边4块。木砖应经过防腐处理。
19、楼板上砌砖时,应找准标高,第一行砖的下灰缝厚度超过2cm时,应用不低于C10的细石砼找平。对用灰缝来调整标高时,灰缝厚度应符合要求。过梁底灰应饱满,超过2cm时,缝应用细

石砼找平。
20、施工时因需要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50cm,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
21、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值;同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以保证墙和柱在施工中的稳定性。
22、在砌砖时,应对干砖进行浇水,使其变成湿砖,湿砖的标准是含水量为10%~15%。据试验确定,干砌砖体比湿砌砖体,其抗剪强度将降低13。对冬季施工,在正温情况下,仍应对干砖进行浇水,在负温情况下,如砖不能浇水,则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但砖若吸水饱和,也会影响砂浆质量,因此,雨季还应对砖采取防水措施,如遮盖或斜砖封顶,并应防止砖垛泡水。
23、砌筑砂浆一般要求在拌成后3~4h内用完,温度超过30℃时,须要求拌成后2~3h内用完。由于用水泥砂浆砌砖易产生砂浆缺水,不利于水泥强度增长,因此须注意,在用同标号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其砌体的抗压、抗剪强度将分别降低15%和25%。砌筑砂浆中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0的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强度等级小于M5.0的混合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10%;采用细砂地区经试验后,砂的含泥量可酌情放大,但须增加一定的水泥用量,使砂浆达到强度要求。由于各种水泥的成分不一,为避免混合使用后发生材性变化或强度降低现象,因此在砌筑砂浆中,不得混合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

篇2:环境整治工程砖砌体施工工艺

  环境整治工程砖砌体施工工艺

  1.施工准备

  1.1材料及主要机具:

  1.1.1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清水墙的砖应色泽均匀,边角整齐。

  1.1.2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条件选择,一般宜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1.1.3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浆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砂浆的砂含泥量不超过5%,使用前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

  1.1.4掺合料:白灰熟化时间不少于7d,或采用粉煤灰等;

  1.1.5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剂等。

  1.1.6主要机具;应备有大铲、刨锛、瓦刀、扇子、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卷尺、铁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槽、砖夹子、扫帚等。

  2.操作工艺

  2.1工艺流程:砂浆搅拌作业准备→砖浇水→砌砖→验评

  2.2砖浇水:粘土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m为宜,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饱和状态的砖砌墙;

  2.3砂浆搅拌: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2.4砌砖:

  2.4.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2.4.2选砖: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上。

  2.4.3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2.4.5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

  3.质量标准

  3.1保证项目:

  3.1.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2砂浆品种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3.1.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4.1基础墙与上部墙错台:基础砖撂底要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退到墙身之前要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沿。

  4.2灰缝大小不匀:立皮数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篇3:砌体工程施工方案:空心砖砌体施工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空心砖砌体施工

  ——空心砖砌体施工

  本工程被列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试点工程。其墙体材料按设计采用190×190×90粘土空心砖。

  砖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承重粘土空心砖》JC196-75进行检验和验收。

  空心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经验收的砖,应按强度等级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常温条件下,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注: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数计。

  控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泥,如标号不明或出厂期超过3个月,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使用。

  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拌制砂浆应采用石灰膏、粘土膏、电石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无机掺合料,严禁使用干石灰或干粘土。

  拌制砂浆及混凝土的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89的要求。

  构造柱混凝土所用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20mm。

  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经试验确定。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试配砂浆,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

  砂浆稠度宜控制在70~90mm。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并以重量计。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确定。

  施工要求要点:

  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宜采用一顺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

  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可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砌筑用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砂浆拌合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内。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在贮灰器内再次拌合。

  砌体灰缝应填满砂浆。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加浆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但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砌体宜采用"三一"砌砖法砌筑。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砌筑砌体时,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前应试摆。

  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构造柱应有外露面,以便检查混凝土浇灌质量。

  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润湿,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等清除干净。

  构造柱混凝土分段浇灌时,在新老混凝土接槎处,须先用水冲洗、润湿,再铺10~20mm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灌混凝土。

  浇捣构造柱混凝土时,宜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时,振捣棒应避免直接触碰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雨天施工时,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砌体顶面应予覆盖。

  冬期施工时,尚应符合现行规范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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