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范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高度为20.3m(局部高22.3m),综合考虑外脚手架安全围护和外架刚度和稳定性,其主要搭设参数如下:
a.外脚手架总高22.3m,首层步高1.8m,其余步高1.5m,共16步架。9-13轴线首层同层高。
b.立杆横距1.2m,纵距1.5m,大横杆步距1.5m,小横杆伸出大横杆大于0.15m,内立杆距墙0.45m,小横杆距墙0.2m。
c.按外架搭设要求在建筑物转角处及纵向方向上每隔15m,沿架体竖直方向上连续设置一道剪刀撑。
e. 高压电线一方设置隔离网架。
二、架体主材及配件
根据**地区现有的架料情况,本工程选用Φ48×3.5mm钢管作为脚手架架管,使用前对所有钢管进行检查,钢管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裂缝、分层、错位、硬刺、压痕和深的划痕。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旧钢管的使用应首先进行抽样检验:在锈蚀最严重的钢管中抽出三根,在每根的锈蚀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予使用。所有钢管均应刷上同一颜色的防锈漆。
脚手架的连接件扣件采用公司现有的锻铸铁扣件,在使用前派专人进行清理检查对裂缝、伤缺的不予使用。
脚手板采用杉木制做,50mm厚,每块质量不大于30kg的木脚手板,脚手板上不得有虫眼、木结或其它质量缺陷的,两端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铁丝两道。
连墙杆也采用Φ48×3.5钢管搭设。
三、脚手架的搭设
(1)施工准备
在脚手架搭设施工前由工程技术、安全负责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脚手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堆入整齐,场地内不得有积水。清除搭设场地的杂物,平整搭设场地,使排水通畅,为脚手架搭设提供条件。
(2)地基基础
现场地基基础为原地面土,高出自然地坪150mm,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地基承载力达到要求。
(3)施工顺序
外墙脚手架实际搭设从拟建建筑物的一角向两边搭设,每层的搭设高度不超过两个步距,每搭设一步脚手架后应按照JGJ130-20**的有关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不少于两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搭设时严禁将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4)立杆的搭设
外墙脚手架为敞开式双排脚手架,根据JGJ130-20**的有关规定选择外立杆与内立杆间的横距为1.20米,立杆纵距选1.5米,内立杆距建筑物外边0.45m,每根立杆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在底座上表250mm处用直角扣件设置一横向扫地杆和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外延长两跨至立杆固定,长度不小于2米。立杆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一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小于步距的1/3。
(5)水平杆的搭设
该工程的外脚手架为装饰、围护用外脚手架,根据规范要求水平杆间距首层步距采用1.80米,其它层步距1.50米。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的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一步或同一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方节点距离不小于纵距的1/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间距设置,在纵距中间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
(6)连墙杆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可靠连接,本工程采用钢管作刚性连墙件,竖向距离为两步一设,水平间距为三跨一设。连墙杆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设置,当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固定措施。
(7)剪刀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为6根,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60度,根据本工程情况在脚手架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从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净距不应大于15米。剪刀撑杆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如图2)。
图2
(8)门洞
门洞及入口处采用上升斜杆,平行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到60之间。
3、模板支架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米高度垂直偏差为15mm,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固定。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米模板支架其两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水平剪刀撑。
4、悬挑脚手架
搭设方法如下(图3):
图3
5、脚手架的拆除
由项目部技术安全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拆除顺序和措施,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工程拆除作业由上而下逐层进行,每层同时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杆随脚手架同时拆除,不得先将连墙杆整层或全部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为两步,当高差大于两步时应设连墙件加固。对拆除后的构配件清理入库堆放整齐。
6、脚手架安全设施
(1)安全网架设
本工程的外墙脚手架随主体施工连续搭设,脚手架始终高出主体施工工作面约1.5m,外墙脚手架的外表面满挂安全网;在作业层的脚手板下平挂安全网;第一步架满铺竹胶板,每隔2-2层层高加设一层水平安全网。
(2)防电避雷的措施
A、本工程的脚手架采用的的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所以在架设和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
B、对脚手架采取接地处理。如电力线路垂直穿过或靠近钢管脚手架时,应将电力线路周围至少两米以内的钢管脚手架水平连接,并将线路下方的钢管脚手架垂直连接进行接地。
> C、在架上使用电焊机,混凝土振动器等,要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者要戴绝缘手套。电焊机,混凝土振动器机壳要采取保护性接地接零措施。
D、雷雨天不得上架操作。
(3)安全标志的悬挂
在脚手架的外表面安全网上悬挂醒目、规范、齐全的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通道的标志)。
7、安全技术措施
(1)对所有施工人员做严格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施工操作人员接受交底,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应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人人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2)严格检查所用架主材,不合格者坚决不予以使用。
(3)所有操作人员均应执证上岗,证件必须留施工现场待查,并做到人证相符。
(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应高挂底用,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其它安全规章制度。
(5)操作有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吸烟、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格按照施工组织的施工顺序及搭设方法搭设,不得任意更改立杆、水平杆、连墙杆等的搭设间距。
(7)脚手架拆除必须按规范顺序一架一架地由上至下拆除,连墙杆应同时拆除,不得提前拆除。
(8)拆除施工人员在作业时配戴安全带,对拆除的构件有组织的下运,不得抛扔。拆除时应设专人在架底周围看护、提醒过路人的安全。
篇2:中建公司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中建公司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准备
1.1构配件
1.1.1钢管
1脚手架钢管采用Φ48mm,壁厚3.5mm;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2200mm,其它杆最大长度6500mm,且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2钢管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查工具
1焊接钢管尺寸(mm) 外径48壁厚 3.5-0.5游标卡尺
2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1.7塞尺、拐角尺
3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0.50游标卡尺
4各种杆件的端部弯曲L≤1.5m≤5钢板尺
5立杆弯曲3m<l≤4m
4m<l≤6.5m≤12
≤20
6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30
2) 钢管上禁止打眼。
1.1.2扣件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1.1.3脚手板
脚手板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1.1.4连墙件
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的规定。
1.2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3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1.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须采取加固措施。
二地基与基础
2.1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p≤fg
式中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N=
A----基础底面面积;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g =kc.fgk=
kc----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砼应取1.0。
由此可得A=
2.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放线定位。
三搭设
3.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3.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3.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它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3.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用对接扣件,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各接头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3.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接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接点处 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7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3.8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等的规定。
2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Nlw+N0
式中Nl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 ----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 =1.4*ωkAW=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双排脚手架取5K
N。----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小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RC=8KN,满足要求。
3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且应满足表三
剪刀撑与地面倾角45?50?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65
4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整个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5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9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 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3.10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的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3.11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墙面120-150MM;
2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四拆除
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5安全管理
5.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5.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5.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5.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5.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