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装饰公司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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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公司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制

  1 实行项目承包

  1.1 项目部代表公司对工程实行全额全过程承包。项目承包采取的形式有固定总价承包,上交约定百分比以及其它承包形式。

  1.2 全额承包的基本原则是:竞争承包、风险抵押、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分成、亏损自补、独立核算、自主分配。

  1.3 全过程承包的基本原则是: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成本指标,包交工、保修、优质服务,包预结算、收取工程款、清理债权债务。

  1.4 项目承包一般采用项目班子承包或实行全员承包。

  2 项目承包费用

  2.1 公司或项目部自行承接的工程任务,其承包费用的确定按公司有关办法执行。

  2.2 不同的质量等级,确定不同的承包费用,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合格、市优、省优、国优(部优)、鲁班奖的承包费用标准。如果不能完成质量策划目标,按补偿标准的50%扣减经济指标。

  2.3业主支付的工期奖,由公司和项目部按3:7分成。

  2.4 项目承包费用的调整按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执行。

  2.5 具体事宜按《工程项目核算实施办法》执行。

篇2:物业项目顾问管理经济责任制

  物业项目顾问管理经济责任制

  为提高顾问咨询服务质量,增强咨询顾问的工作责任感,明确顾问项目组各相关人员的责、权、利关系,引入激励机制,完成目标,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顾问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顾问项目采用目标管理法,公司采用经济手段对目标的实现加以控制。

  二、顾问项目的工作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顾问费收取目标)由咨询部、财务部根据合同及定额计算制定。项目时间较长时,制定阶段目标。

  三、全部顾问工作由顾问团、驻场顾问两部分人员协作完成。不派驻场顾问的项目,由咨询部代表顾问团成员,与公司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驻场顾问的项目,由驻场经理代表驻场人员与公司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项目完成目标,顾问团、驻场人员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办法提取奖金。顾问团人员的奖金按工时进行分配。驻场人员的奖金由驻场经理进行分配。

  五、未完成目标或阶段目标,按责任书的约定,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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