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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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11)、所有罚款及奖励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项目经理签字。

篇2:公司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二、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三、员工的自行车、助力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员工停放场所,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四、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五、员工在店内捡获的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六、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七、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八、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篇3:区第一中学校园治安管理实施方案

  区第一中学校园治安管理实施方案

  一、健全治保队伍建设。在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有关文件,认真履行保卫人员的职责,忠于职守,并充分发动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二、加强普法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运用校内广播、墙报、黑板报、报告会等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大力倡导学生遵守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生行为规范》,对违规者随时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置。

  四、配合有关处室维护*、做操等活动的正常秩序,侧重把好校门,劝阻部分早退外溜的学生和做好对外来人员的询问、检查工作。

  五、坚持宣传并实施省公安厅、教委《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的通告》,依法制止和打击破坏教学秩序的非法活动以及在校园出现的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

  六、做好日常(包括节假日)的防盗、防火、防爆工作,保护学校的装备、设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组织校内纠察队,分组值班执勤,及时劝阻吵闹、斗殴或破坏公物诸类事件的发生。

  八、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加强学校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在校园家属区留宿亲友者,按《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九、遇到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时,注意保护现场,按规定向行政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十、及时与校行政通气,汇报治保工作情况,研究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不断巩固和发展校园治安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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