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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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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合理使用临时性用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临时性用工的范围

  ( l )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从社会上短期招用l 年以下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民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实习学员、其他企业的下岗人员,均属于临时性用工;

  ( 2 )使用外地务工要在市劳动局规定允许范围内,属限制工种的,原则上不得使用。

  3 .使用临时性用工的批准权限

  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雇用临时性用工时,须提前写出书面用工报告,注明用工人数、岗位、用工条件、使用期限,送公司劳动人事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招用。具体人选可由用人部门单方确定或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确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临时性用工,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4 .招用条件

  ( l )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 2 )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特长,能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 4 )离退休人员的年龄,男不得超过65 周岁,女不得超过60 周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招用离退休人员;

  ( 5 )能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 .招用审查

  ( 1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 2 )离退休人员,须持离退休证;

  ( 3 )本市下岗人员,应持有下岗证或证明;

  ( 4 )城镇待业人员、农转工,须持本市户口本或求职证。

  6 .招用手续

  ( l )用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面试,填写招用登记表;

  ( 2 )劳动人事部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 3 )组织体检;

  ( 4 )签订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制发),合同期限3 一12 个月。并实行1 一3 个月的试用期。

  7 .临时用工工资的支付标准

  ( l )被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执行月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1 )具有高中级或相当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2000~3000元。属于不可替代岗位的,经领导研究另议;

  2 )具有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1000~2000元。

  ( 2 )被聘在下列工人岗位的,执行日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l )被聘在厨师、司机、电工、水暖工、维修工、计算机录人员等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30~50元;

  2 )被聘在服务员、采购员、炊事员、售货员、绿化工、司梯工、运行工、水化工等熟练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20~40元。

  ( 3 )被聘在库工、值班门卫、保洁员、保管员、收款员、辅助厨工等辅助工人岗位工作的,执行小时工资计发制,按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 4 )临时性用工当月工资根据当月考勤,于次月15日发放。

  8 .劳保福利待遇

  ( 1 )临时性用工只享受工资,不享受公司其他津贴和补贴;

  ( 2 )所在单位具备提供工作餐条件的,可免费享受工作餐;

  ( 3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临时性用工享受本岗位劳动保护;

  ( 4 )临时性用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不享受企业医疗保险待遇,属因工负伤的,按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9 .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 l )对临时性用工要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并按出勤日或出勤工时计考勤。

  ( 2 )各用工部门每月初3 日内将临时性用工的上月考勤,经负责人签字后,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以支付工资。

  ( 3 )临时性用工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违章违纪,企业可随时予以辞退。

  ( 4 )企业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d 通知本人,并支付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5 )临时性用工不胜任工作,因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可随时予以辞退,企业不支付赔偿金。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临时性用工还需进行赔偿。

  ( 6 )临时性用工若解除合同,须提前30d 通知用工单位,并交纳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人不交纳赔偿金的,自上次工资收入中扣除。

  ( 7 )临时工在试用期内,或因企业不按劳动合同支付(兑现)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及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的,可随时解除合同,不向企业支付赔偿金。

篇2: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A镇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教师普通话水平,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上、课下的常规用语,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堂教学的规范语言。

  二、学校领导做好使用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工作,自己率先垂范,在各种学校会议或与教师、学生交流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三、青年教师要带头使用普通话,帮助老教师学习好普通话。教师应自觉加强普通话的学习,规范读音,使方言土语远离课堂。

  四、教师在课上授课、课下与学生交流时,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校每学期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为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每学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教师普通话比赛活动,对优胜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七、教师应在学生中自觉推广普通话,使学生有兴趣地学习、使用普通话。

  八、学校要不定时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进行自查,发现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要及时纠正。每个学期对本校教师普通话使用情况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总结、通报。

  九、教委将普通话使用情况与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挂钩,将组织人员不定时的检查,对不使用普通话上课的教师给予扣分,对拒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进行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资格。

篇3: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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