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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建设集团企业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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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建设集团公司计算机局域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网络的管理工作,促进计算机局域的充分应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局域网包括机关各部室、各单位的计算机主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含网络线路)和软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接入的网络资源为电信4兆光纤。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宣传部是局域网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网络管理员负责局域网的日常安全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装在各部门内的计算机设备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其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每台计算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安全负责。

  第七条局域网内出现ARP攻击、伪造IP地址、超大流量等情况,管理员有权利暂停其网络服务。

  第三章 网络接入

  第八条各部门计算机如需接入局域网,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分配固定IP地址,并记录主机物理(MAC)地址。

  第九条入网用户的IP地址是计算机用户在局域网上的唯一合法标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下载、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有正常需求,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严禁利用网络从事违反企业相关制度、危害企业安全、泄露企业机密、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的活动。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和移动局域网的设备、设施和线路。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局域网中运行任何恶意黑客程序,不得利用恶意网管软件限制他人网速,复制、扩散、制造病毒导致局域网瘫痪。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攻击局域网内的其他计算机系统。

  第五章管理员职责

  第十六条管理员负责对集团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进行正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局域网中路由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护理,使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管理员负责对局域网内各计算机流量进行定期监控,发现异常,有权利暂停其使用。

  第十九条局域网线路出现故障,由管理员联系服务商共同解决。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即处以下处罚:

  暂停其网络接入;

  普通员工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中层干部每次处罚100元;

  高层管理人员每次处罚200元;

  部门共用电脑的,则处罚共用该电脑的员工每人每次50元,同时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非法盗用IP地址,或非法将计算机设备接入局域网,干扰和破坏局域网正常运行,除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处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二条情节严重的予以中止上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宣传部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并严格遵守。

篇2:学校在职教工使用局域网络协议书

  学校在职教工使用局域网络协议书

  特别提示:

  教职工在学校教学区范围内申请开通局域网络接入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教职工有权同意和反对,但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甲方:**学校

  乙方:**学校在校教职工

  为保护乙方的网络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网络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网上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礼貌上网。

  (2)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3)应配合甲方实施的网络服务变更。

  (4)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及登陆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乙方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5)申请入网的乙方必须签署《**学校教职工使用局域网络协议书》。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学校无尝提供信息资源,现有16个端口的交换机暂时借给教师使用,有关配套设施设备及以后需更新设备或因其他原因至使交换机损坏换新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使用的网络资源回,并进行再分配。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乙方因调离或房屋权属变更,视为本服务协议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终止提供网络资源。

  (1) 乙方恶意参与、发布网络虚假信息,或进入不健康的网站。

  (2)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擅自在已开通的线路上改变网络使用性质或为他人提供网络资源。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恶意上网行为、危害他人主机、有损网络安全。

  (4) 受到公安部门查处的有网上违法、违纪行为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三、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四、 附则

  1、所有申请入网的客户,均应是**学校教职工。

  2、签署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署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与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签署的凡涉及到网络业务使用权的协议,未经甲方同意,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双方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乙方集体推荐一名负责人与甲方签订局域网络使用协议书。今后相关事宜甲方只与乙方负责人恰谈。

  甲方(盖章):**学校

  乙方(签字):

  20**年**月**日

篇3:Z建设集团企业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办法

  Z建设集团公司计算机局域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网络的管理工作,促进计算机局域的充分应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局域网包括机关各部室、各单位的计算机主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含网络线路)和软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接入的网络资源为电信4兆光纤。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宣传部是局域网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网络管理员负责局域网的日常安全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装在各部门内的计算机设备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其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每台计算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安全负责。

  第七条局域网内出现ARP攻击、伪造IP地址、超大流量等情况,管理员有权利暂停其网络服务。

  第三章 网络接入

  第八条各部门计算机如需接入局域网,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分配固定IP地址,并记录主机物理(MAC)地址。

  第九条入网用户的IP地址是计算机用户在局域网上的唯一合法标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下载、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有正常需求,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严禁利用网络从事违反企业相关制度、危害企业安全、泄露企业机密、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的活动。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和移动局域网的设备、设施和线路。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局域网中运行任何恶意黑客程序,不得利用恶意网管软件限制他人网速,复制、扩散、制造病毒导致局域网瘫痪。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攻击局域网内的其他计算机系统。

  第五章管理员职责

  第十六条管理员负责对集团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进行正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局域网中路由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护理,使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管理员负责对局域网内各计算机流量进行定期监控,发现异常,有权利暂停其使用。

  第十九条局域网线路出现故障,由管理员联系服务商共同解决。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即处以下处罚:

  暂停其网络接入;

  普通员工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中层干部每次处罚100元;

  高层管理人员每次处罚200元;

  部门共用电脑的,则处罚共用该电脑的员工每人每次50元,同时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非法盗用IP地址,或非法将计算机设备接入局域网,干扰和破坏局域网正常运行,除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处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二条情节严重的予以中止上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宣传部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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