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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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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计划

  (1)施工临时用电实施依据

  主要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并结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DJ8-97)实施。

  (2)施工临时用电组织实施计划(见图5-2)

  (3)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1)用电器特征:

  动力负荷以二类手持式及移动式小型电动工具为主,照明主要以白炽灯泡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照明光源。

  2)施工临时用电配电原则

  采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二级配电。配电系统为TN-S制,专用PE保护接地线。动力配电采用一机一闸,并加配自动脱扣漏电保护开关。照明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A)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线段采用双重聚氯乙烯绝缘型(BVV)铜芯线穿PVC管保护管架空敷设。对地高度不小于2.5m。

  (B)总配电箱外壳及零线应重复接地(与现有的接地干线网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mΩ。

  (C)配电箱底边距地1.5m。周边不得堆放足以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D)进出箱体的电气线路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E)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线采用YZ-1000W橡皮套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见附图二。

篇2: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生产施工现场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尤其是临时用电现象比较普遍,触电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以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是广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这就需要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临时用电总电源由配电室引出,供至现场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提供各用电设备、开关箱电源,施工单位需要接临时电源时,必须到安全办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仪车间方可给予安排接线。

  二、合理选用电器装置是减少触电危险和火灾爆炸危害的重要措施,在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必须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三、各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4Ω,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用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作地线或零线,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引出,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加装熔断器。

  四、线路的铺设,需要的线径、绝缘等级,严格执行用电规范安全要求。

  五、为了防止人体触电或接近带电体,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遮拦、护罩、护盖等安全装置,以防触电。

  六、对配电箱进行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别断开,并悬挂有人工作的标识牌,严禁带电作业。

  七、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柜。

  八、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一般使用36V安全电压,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外接地或接零,使用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九、照明电源应独立设置,与设备电源分开,导线使用移动耐磨、绝缘良好的护套软线,进入容器作业照明线路、电动工具一般要求使用安全电压36V。

  十、电焊机的焊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有易燃易爆物的现场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必须清理好现场,在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有人监护的前提下,方可动火。电焊机的电源线、二次线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电焊机不应放置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露天放置应设防雨篷或防雨罩。

  希望各施工、生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定,监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使用情况,建立临时用电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篇3: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称:

  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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