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663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工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 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

  2、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

  3、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4、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设看火人。用火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给他人。

  5、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6、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在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并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

篇2: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协议(下称"规定协议"),共同执行遵守。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4kg以上ABC干粉灭火器。配备标准:100㎡以下配2~3支。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花园、单位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室内。

  5.各装修单位在安装水、电、煤气工程时,必须聘用具有相关专业认可的上岗证人员主持施工。

  6.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7.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套PVC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8.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动明火烧焊的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10.施工作业范围内不准吸烟或生火。

  11.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13.如果乙方有违反上述"规定协议",本处将保留追究相关安全责任的权利,如乙方由于违反"规定协议"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完全承担。

  甲方:____花园物业管理处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商业大厦二次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商业大厦二次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大厦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黑河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由双方共同遵守。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8.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9.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10.未经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住人留宿,经批准的内住人员要遵守安全、防火措施和规定,并将名单报保安部门备案。

  11.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3.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14.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5.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6.施工现场,未经保安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7.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8.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20.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22.施工现场应有专职防火、保卫干部,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3.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4.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25.施工人员要按大厦保安部指定出入口进出大厦及大厦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上指定的厕所。

  26.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27.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有效灭火器材及水桶等。

  28.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罚款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29.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SS贸易城(简称甲方):

  公司(客户):

  装修队(简称乙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