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经适房工程项目安全季节性施工措施

2021

  经适房工程项目安全及季节性施工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建筑现场是事故易发生的场所,为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组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负责人担任,设安全员一名,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

  1、新工人进厂必须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对操作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操作方法,对特殊工种必须是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者,方可操作上岗。

  2、坚持安全周活动日,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向的文件、规定。

  三、安全生产检查

  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工伤事故处理,查现场文明施工。四、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有关具体规定和要求制定安全措施,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向班组认真交底。

  五、机械管理各种机械都应有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就位后,应有安全管理小组对其验收,测量仪器、仪表必须在校验合格后使用。

  1.电焊机有可靠的防雨设施,一、二次线接线处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有良好接地保护,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2.手持电动机具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齐全有效,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3.乙炔、氧气存放及使用: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回火装置必须有效可靠,各类气瓶应有色标和防震圈,不得在露天曝晒。乙炔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米,皮管夹头坚固。

  4.凡是正常运转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定期维修保养,不准带病运转。

  5.严禁无证人员开机操作,工作集中精力严守岗位,不得谈笑打闹,离开时停机断电。

  六、施工用电管理

  1、电源线路架设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配电箱引入处应有套管,下进下出时不混乱无破损和漏电现象。

  3、照明等具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照明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4、各种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箱内开关电器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金属外壳应作接地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

  5、接地先用绿、黄双色不小于2.52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用1.52的多股铜芯线。

  七、防爆、防火安全管理

  1、各种气瓶应正确运输、存放、使用,距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要防爆晒,气瓶防震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嘴、阀禁止沾染油脂。带油脂的手、手套和工具不准开启气瓶阀。可燃性液体、油漆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2、防火:施工现场危险品仓库及易燃易爆物堆放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仓库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八、"三宝"、"四口"防护设施

  1、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特殊作业场所须加设安全网时,应按规定设置。

  2、带电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其它规定严禁酒后上班,工地严禁穿拖鞋,高物体设置防滑装置。

  十、季节性施工措施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在雨季施工前,编制好雨季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1.防坍塌:雨季开挖沟槽时全面检查原排水系统,进行疏通或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2.管沟四周垒填土埂,防止雨水流入,必要时防缓边坡或增设支撑,并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

  3.防触电: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4.防自燃:雨季潮湿、但温度高,易燃物品必须通风良好。以上未述之处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冬季施工安全技术管

  理规定》执行。

篇2: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10修正)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修正)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大建安发[20**]238号)文件废止。20**年1月1日起,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开设本单位安措费专用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修正本)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措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措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时,应依据本年度执行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计取安措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措费。

  安措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删减,在计价中单列并计入总价。

  第五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中应依据中标通知书明确安措费额度、预付计划、调整方式、专款专用及违约赔款等内容。非招标项目,应依照本细则或《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478号)将安措费单独列出。合同解除或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安措费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具体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项目安全监督受理书前将安措费一次性全额存入施工单位安措费专用帐户,存入时应在单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受理书、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安措费存入凭证。

  第八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为安措费监管业务承办行,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该行开设安措费专用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专户资金不可提取现金。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列出安措费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安措费使用情况应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按单位工程专户核算,单列备查。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措费事项,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分包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措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措费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标准。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单位缴存和施工单位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出整改意见。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的现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该现场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对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按强制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记入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二条安措费专项资金采用专款专用、阶段申请的方式管理。

  (一)工程开工时,经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50%。

  (二)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合理使用第一次拨付的安措费,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40%,未达到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可申请使用。

  (三)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现场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10%。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不予解付,工程竣工后,剩余安措费将拨回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建筑工程安措费用时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开工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安措费上缴报告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存款凭证复印件;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二)第二次申请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施工现场检查表;施工单位已购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及凭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审查意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书面告知书。

  (三)第三次申请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竣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申请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办理安措费解付时,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安措费时,应于当月10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递交相应申请阶段的有关材料。

  (二)各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当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签字盖章报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经审查合格,当月25日前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转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在接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转送的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合格,应在当月30日前将各项目本次申请使用的安措费解除监管,并发送短信通知施工企业。

  第十五条 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单独列出安措费项目清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中标无效,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责令重新招标。

  投标人未单列安措费或单列但删减的,以及对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费用未一并计入安措费的,评标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作废标处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提供安措费,对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措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措费,造成分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本细则的安全监理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缓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按本办法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或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对招投标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独列项、单独计取或删减不予纠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各专户资金在未解付前所产生的利息,统一作为全市建筑安全发展和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先进、提升监管能力和发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大建安发〔20**〕238号)文件废止。

篇3:改造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改造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进场前,由项目部与总公司签订安全防火承包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治保员施工期间安全责任,工程结束进行检查评比奖励。

  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建立:

  1、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对各工种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防火)纪律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在禁区内吸烟。

  (3)现场操作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喇叭裤。

  (4)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戴钉铁滑鞋。

  (5)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场地。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架设设施及安全装置。

  (7)严禁乱搭乱接电线,必须按规范接线用电。

  (8)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遵守治安纪律,爱护公共财物。

  (9)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0)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3、张贴安全标语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等。

  4、工程概况介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安全(防火)责任人、装饰面积、质量要求、开竣工日期。

  5、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教育制度

  (1)进场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教育职工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检查方面的知识,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

  (4)克服重前期、忽视收尾工程的错误麻痹思想,全方位全过程重视安全生产。

  (5)工余时间经常做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6)一周一次安全生产小结,工程结束作安全生产总结。

  6、建立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线,应有专人负责,必须架空,符合安全要求。

  (2)由低压干线引向电气设备的分支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不准使用绝缘陈旧、老化、破损不合格导线,应采用带有接零芯的橡套软线作电源线)。

  (3)用电设备的接线应正确无误。

  (4)所用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措施,并设有防护罩。

  (5)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7、建立电气安全值班制并挂有值勤日牌。

  (1)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胶线及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

  (2)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报告,并经检查同意后方能施工。

  8、建立电机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措施。

  (1)经常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

  (2)经常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做好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禁止戴手套使用电动工具。

  (4)文明使用机械化电动工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工地堆放材料要求

  (1)施工现场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使用的材料和构件应按品种和规格堆放,并做到安全稳固。

  (2)油料、油漆和其它有害物质,应放在通风良好的房舍内,余料、空桶每天出库,统一保管处理。

  (3)有放易燃易爆的仓库,并备有消防设备。

  (4)临街施工现场禁止堆放有碍市容的料具和杂物。

  10、安全值日制度

  (1)有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班前班后检查使用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维修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11、治安保卫制度

  (1)有专职治保员经常检查治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建立工地治保小组,人员分工明确,定期活动,布置工作做好记录。

  (3)新进(外来)人员必须及时查验证件,办理登记及领证工作,人去证销。

  (4)调处矛盾纠纷制止违法行为,落实对违法人员控制教育管理措施。

  (5)及时与工地所在派出所报告人口变动和管理情况。

  (6)记好治安台帐,切实贯彻市局规定的工地治安七项制度。

  12、施工现场安全(治安)员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治安)的政策法令及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并督促执行。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新进人员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检查督促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3)参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讨论,并对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督促执行。

  (4)按期组织安全(治安)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措施督促整改及时解决。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隐患有权暂停生产及时报领导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好事故处理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汇报。

  (7)按时做好安全(治安)各类台帐资料。

  (8)做好外来人员的查核验证及办理登记、领证手续,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经常进行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

  (9)加强工地治保工作,落实工地各项安全保卫措施,调处矛盾纠纷协助处理治保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13、施工现场台帐资料

  (1)安全生产

  1)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要求及安全交底资料。

  2)工地安全制度规定。

  3)工地安全(治安防火)责任承包方案,各工种安全责任人。

  4)按工程进度对各工种安全交底记录。

  5)班组人员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卡)。

  6)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记录(每周一次)。

  7)电气开关,机械设备工具检查记录(每周1-2次)。

  8)上级检查安全生产整改记录。

  (2)治安保卫

  1)外来人员花名册,办证记录,检查身份证及外出务工证明。

  2)施工人员台帐。

  3)治

安日记(有事记录,无事一周一次记录)。

  4)治安小组检查活动记录(每周一次)。

  5)工地治安发生事件记录(失窃、打架)。

  6)工地治安保卫制度。

  (3)防火安全

  1)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及制度规定。

  2)消防工作十项标准。

  3)工地消防器材登记,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4)防火小组活动记录。

  5)防火隐患整改记录。

  6)工地火警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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