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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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资料、大型机械、施工用电、临时生活设施、饮食安全和实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随时检查,必要时还应向企业报告。

  2、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会上要对当月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还应对当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开会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召开时应邀请施工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班组应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方法

  1、定期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3、突击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某一个施工阶段和季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4、隐患整改复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建筑主管部门在分管项目部检查中发出的《建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或本公司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复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组织复查。

  5、自我检查。职工在上班前应对自己在当日的工作中所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三、要求

  1、施工单位每次组织的各类检查,监理单位均应派人参加。

  2、监理单位应参照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及分析制度,及时开展落实,留有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

  3、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民工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民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7时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6、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篇2: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资料、大型机械、施工用电、临时生活设施、饮食安全和实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随时检查,必要时还应向企业报告。

  2、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会上要对当月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还应对当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开会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召开时应邀请施工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班组应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方法

  1、定期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3、突击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某一个施工阶段和季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4、隐患整改复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建筑主管部门在分管项目部检查中发出的《建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或本公司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复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组织复查。

  5、自我检查。职工在上班前应对自己在当日的工作中所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三、要求

  1、施工单位每次组织的各类检查,监理单位均应派人参加。

  2、监理单位应参照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及分析制度,及时开展落实,留有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

  3、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民工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民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7时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6、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篇3:物业管理企业涉及风险分析

  物业管理企业涉及风险分析

  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业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对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权后果。实践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比较广泛,因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也具有广泛性,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使用者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方面。

  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多样性的服务,项目繁多,服务对象广泛。涉及的风险主要有:

  财产风险:物业企业以固定资产为主的财产,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对物业区域内的各种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进行管理,就可能面临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责任风险: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设施及设备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第三者在小区游泳池溺水、物业区域内运动设施由于失修或其他原因伤人等。

  现金风险:物业公司的职员在从事本职或非本职工作时,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

  餐饮风险:拥有餐饮场所的物业公司,可能因提供的食品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或一些食源性隐患,也可能因服务人员过失或餐具存在缺陷导致食用者人身伤亡。

  车辆风险:物业公司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业主的机动与非机动车辆可能遭受损失及第三者责任。

  总的来说,责任风险是物业企业主要承担的风险,因此物业公司在投保险种时首选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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