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项目工程防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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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工程防火检查

  一、防火检查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重点部位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和建筑结构、平面布局、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2、检查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3、检查义务和专职消防队组织及活动情况。

  4、检查各级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八大工种责任书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三级动火审秕动火证、操作证、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使用情况。

  6、检查十顶标准是否落实,基础管理是否健全,防火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发生事故是否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二、火险隐患整改的措施:

  1、项目部全面负责现场消防隐患的检查。

  2、边查边改。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要求能立即整改,不要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检查人员应逐件登记、定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要建立档、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4、对一些重大的火险隐患,经过自身的努力仍得不到解决的,应提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督促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5、对遗留下来的建筑布局、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问题,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应提请有关部门纳入建设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在没有解决前,在采取一些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

  三、建立防火档案

  防火档案是防火管理的基础,是记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文书资料。建立防火档案是消防工作十项标准要求之一,也是消防监督机关的规定。同时,防火档案是各级防火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措施;是防火主管部门必须考核各施工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防火主管部门必须十分注意防火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使防火档案真正成为促进施工防火安全的工具。《防火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1、总平面图;

  2、防火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特殊工种人员名单;

  4、消防队员名单;

  5、班组防火员名单;

  6、重点部位;

  7、重大火险隐患情况;

  8、防火安全制度;

  9、防火工作奖惩记录;

  10、火警、火灾事故登记记录;

  11、防火安全检查及工作记录。

篇2:物业保安消防培训资料:防火检查

  物业保安消防培训资料:防火检查

  第一章:防火检查

  消防工作是物业服务工作的一个内容,尽管火灾的发生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但是这是可以预防的,并且预防火灾是一项只能做好,不能做坏的工作。否则,将会有严重后果和不堪设想的损失。

  所以,要求我们值班员做到:“懂本岗位(责任区)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预防措施,检查并及时发现隐患。熟悉花园内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熟悉火灾的扑救措施,熟悉消防水源(地上消防栓、室内消防栓、消防栓加压阀、水泵房)。”

  即“一懂三熟悉”。做到“三懂、三会、三能”:

  三懂:懂本岗位的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

  二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

  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第一节防火检查其目的

  防火检查目的在于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要求对防火的对象、设施查个明白。以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整改解决,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火险隐患:是指生产、生活中有可能直接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第二节防火检查的组织形式

  防火检查不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更不能一劳永逸,这是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开展防火检查,一般为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一)、班组检查。(二)、定期检查。(三)、部门经理检查。

  第三节防火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这就要我们检查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防火对象,和设施的特点。学习掌握防火业务、技术,要善于发现火险隐患。

  主要的检查内容有:

  1、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

  2、易燃、易爆防火安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4、火警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第四节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二、限制、消防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三、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减少损失。

  四、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出口,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五、彻底清查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事故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火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篇3:某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当加强夜间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校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八)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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