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冶金公司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报废制度

6410

  冶金公司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报废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供应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消耗量及库存情况,并结合生产实际以及人事部下发的库存量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按时进行采购,做到货比三家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

  3、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和安全标志证书;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

  1、供应部采购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与安全技术部一同到仓库进行检验。

  2、安全技术部根据劳保防护品标准验收(检查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仓管员负责核对发票,清点数量,在确认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仓管员在物资验收时,发现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仓管员有权予以拒收。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保管员对物资、台帐必须按规定项目填写,日清月结,凭单入账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2、保管员准确掌握库存劳动防护用品动态,确保收支与结存保持平衡。

  3、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适当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有损坏或没有保护功效的要及时处理并做登记(申报经理批准后)。

  4、易耗劳动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毛巾、洗衣粉等)按核定指标在规定时间内,由人事部通知保管员按标准统一发放。(后附小件防护用品的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方案。)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由供应部会同财务部门在年初进行核定,在核定费用范围内限额领用。

  2、出现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超支时,应及时申报请总经理批准增补,并由财务部门另行划拨。

  3、供应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的专项审查、考核。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 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发放程序如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1日前对员工按工种、标准造出下月《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可以登陆《劳保用品管理系统》(网络版)进入固定物品发放——预发登记——车间(分公司)选择——打印——打印设置——打印《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或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

  2、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按照《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中的护品名称、预发时间,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领用人到财务部驻分公司材料会计处换取《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保管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领料人员的“材料领用单”手续齐全,填写正确后,按实发放,不得随意超额或扣减,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4、每月26日前,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按矿山、选矿、管理勤杂等部门分别汇总,编制《月份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品。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使用 。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选择,应当按照国标GB 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 GBl20**—1989 防静电工作服的技术要求严格选择。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2、车间、班组要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3、分公司车间、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检测、报废

  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工本人按要求定期保养;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应保持整洁,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除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例行质量检测外,单位内部检测由安全技术和供应部门联合进行,每半年一次,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稳定、可靠。

  在检查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由于使用中遭受打击、碰撞、高温等情况,导致发生损坏、破裂、变形等隐患的要责令其放弃使用或者强令其报废;劳动防护用品从领取使用开始超过规定使用时间的要强制实行报废,不服从管理且逾期继续使用的,将对个人和分公司做出处理。禁止超期使用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

  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安全技术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召开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会议。针对企业生产自身风险,以及为职工的头、手、眼睛、脸、听力、脚、呼吸、热、冻、触电等方面保护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应程度、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提供可靠依据。

  20**年7月10日

篇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篇3:企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每 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9、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和其它物品替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