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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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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中学防火制度

  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是学生的聚集地点,一旦发生火灾,极其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危害十分严重。火灾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预防,为此特制定临江高级中学防火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 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爱护消防设施,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校内消防器材按照规定放置,公共场所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要自觉爱护,任何个人、部门不得挪动损坏消防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全体师生员工有防火、灭火、救援义务,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各部门,特别是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发现存在隐患及时上报。

  十二、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 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2:餐饮业防火安全制度

  餐饮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住宾客、员工的餐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餐厅的正常营业,特制订以下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3、餐厅消防工作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实行由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会")集体领导的体制;

  4、实行专与群结合的原则,餐厅店长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担,负责各项消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及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的管理、训练等项工作;

  8、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火险隐患,尽力防止火灾发生。如发生火突,做到发现早、扑灭快,将火灾控制、扑灭在最小范围,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厂防火制度(5)

>  工厂防火制度(五)

  (1)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及主管,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时行一次大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3)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时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应给各关键部位、生活区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严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放参加扑救,保卫部门按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全体职员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严格办理申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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