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锅炉运行操作规程(九)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3.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4.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7.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9.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11.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12.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3.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14.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篇2:酒店锅炉安全运行制度(三)
酒店锅炉安全运行制度(三)
1.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锅炉生火前检查工作
(1)检查锅炉内胆有没有遗留物品、工具,炉内水垢是否清理干净;
(2)向炉内注水,开启放空阀,水位应在正常水位;
(3)检查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表是否正常;
(4)检查炉体、人孔、手孔,各连接管及丝扣口有无渗漏现象;
(5)检查日用油箱油位、软水箱水位、供水泵、供油泵、空压机及其他附属机械设备等是否正常;
(6)检查自动控制系统及联动连杆是否正常;
(7)当完成以上检查确认正常后,可按锅炉操作程序进行点火。
2.锅炉安全运转管理
(1)锅炉在运转期间,应监视燃烧情况及负荷情况,随时调节燃烧情况以保持最佳燃烧工况;
(2)每班必须在负荷低的情况下.前后底部排污一次,由水处理工负责排放;
(3)每天深夜班在压力2公斤左右时试验低水位自动停炉一次;
(4)每班对油滤器进行旋转2一3周,以保持油路畅通;
(5)日用油箱油温不得超过70℃,软水回水箱不得超过85℃,当超过上述温度时应采取措施;
(6)相隔2小时,检查各运转设备状况并记录运转数据一次。
(7)对夹层、地下室主要供气管道、油库,每班都要巡检一次,并在值班簿上登记;
(8)周末要对所有设备及值班的工作场地进行保养,搞卫生一次。
3.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控制器、蒸汽压力表、安全阀失控;
(2)人孔、手孔、各种连接管失控;
(3)空压机、鼓风机、油泵损坏;
(4)炉内有明显异声及蒸汽压力急剧下降;
(5)烟温急剧升高超过240℃,或突然升高30℃以上;
(6)发现设备运行已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
(7)突然停电。
篇3:碱回收锅炉试运行方案
碱回收锅炉试运行方案
1锅炉机组在安装完毕后,应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有关规定进行72小时整套试运。对施工、设计和设备质量进行考核。检查设备是否能达到额定出力,额定参数,符合设计规定。
2锅炉机组试运行完成,安装工作正式结束。
(1) 停炉与压火
a、正常停炉时,应先停垃圾给料机,再停给煤机,让炉内料层燃烧数分钟,床温下降至500℃左右时再停一、二次风和引风机。
b、正常运行后需短时停炉实施压火时,应适当提高床温后再停止给煤,停止供一、二次风和引风,并密闭炉内各门孔以防空气窜入。床温应保持在650-750℃以上,压火时间较长,床温保持不住时,可中途启动使床温升高后再继续压火。
(2)如果料层温度仍在800℃以上时,可直接开启鼓、引风机并及时给煤。
(3)床温低于750℃时,可先送微风看能否升温,并少量加煤,如不能升温,则可短时开启点火装置,待床温高于800℃时点火装置停止,逐近加大送风引风量,待床温稳定上升后投入返料机构使锅炉继续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