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电气配管主要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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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配管的主要施工工艺

  1).配管的一般要求。

  ①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作好密封处理。

  ②暗配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墙或砼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m。

  ③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管路排列应整齐,管口高出基础面不应小于50mm.

  ④埋于地下的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穿过建筑物时,应加保护管保护。

  ⑤明配钢管不允许焊接,只可用管箍丝接。管箍、接线盒的连接处必须焊接地过桥。

  ⑥穿电线的管子不得焊接。如需要焊接(用于暗配)可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 倍,连接管的对口应在专管的中心,焊接牢固、严密。

  ⑦钢管与设备的连接,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内部。如不能直接进入时应采用如下措施:

  a.在干燥房屋内,可从管口起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内;

  b.在潮湿处,可在管口处增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的导线应套绝缘保护软管,弯成防水弧度后引入设备。

  ⑧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软管与钢管或设备应用软管接头连接,并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线。

篇2:X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公司、部门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四条 各分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纪律负责。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4.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六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玩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干私活。

  4.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

  6.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带领婴幼儿、儿童进入车间,办公场所。

  8.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

  9.生产车间、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10.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1.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公司业务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可利用公司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电话费、燃油、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绿化。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七条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的处罚有:戒勉谈话、通报批评、停工反省、罚款、劝退、除名,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第八条 通报批评包括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罚款额度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停工反省为1天以上7天以下。

  第九条 违反第六条 第2款规定,给予20至50元罚款,违反第3款规定的罚款50至100元。

  第十条 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第六条 规定,但不在第十条 规定范围内的,同时可处以通报批评,三次重犯的,可停工反省,多次重犯的,可予以劝退或除名。

  第十二条对其它违纪行为的处罚由分公司或部门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依据违纪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决定,除名处理的由部门或分公司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主持工作的生产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巡回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处理,也可责成责任单位处理。

  第十四条 对影响较大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中层以上干部的违纪行为由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处理,具体方式有处以0.5—3个月工资的罚款、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分


公司、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部门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医学院水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医学院水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川北医学院特种设备、配电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为提高我院水电气故障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学院水电气安全,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适应于发生在我院顺庆及高坪校区,对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师生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水电气故障。

  第二条 坚持以“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水电气的安全管理,有效的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成立学院水电气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见预案细则。)

  第四条 水电气故障的分级,根据故障的不同程度将分为一、二、三级故障状态等级。(具体分级情况见预案细则。)

  第五条 故障的应急处理:

  1、停电事故的处理:高坪校区川北医高压专线停电,请示电业局后送高压东果线供电;顺庆校区西界线停电、可倒送家属区的荆小线供电;科技大楼停电后可启用自备发电机组供电。

  2、火灾事故的处理:一是首先关闭电源及天然气气源。二是在自己灭火的同时,根据火势情况报电话119火警。

  3、一查询、二报告、三处置、四通告。(具体查询报告处置通告的具体内容见预案细则。)

  第六条 故障后期的处置:故障处置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技术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预防及整改措施。

  第七条 预案的管理与实施: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预案》也将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八条 本《预案》报经学院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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