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区高级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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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高级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用人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集中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的政策依据除*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以外,还有下列省、市文件:①江苏省人事局、江苏省教委联合颁发的苏人事(1994)32号文,苏教人(1994)44号文;②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号文;③南京市教育委员会宁教人(20**)1号文;④南京市财政局(20**)3号文;⑤江宁教财(20**)1号文。

  3.本条例的制定既充分考虑到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又力图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同时兼顾学校内部各类工作岗位的特点,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体现“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差别。

  4.本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全体教职工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多讲求奉献,少计较得失,立足岗位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1.教师岗满工作量每月津贴值为:高级职称480元、中级职称450元、初级职称420元;教辅与后勤岗人员,属于干部编制的满岗津贴每月380元,工人编制的满岗津贴每月350元。

  2.教师岗课时满岗标准,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与江苏省高考的新模式,语数外及分科后参加高考的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0课时为满岗,分科前的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2课时为满岗,其他学科每周14课时为满岗。信息技术学科课后计算机维护,每机房折合每周3课时,计入教师个人课时。

  满岗月津贴

  周标准课时数×4

  3.教师每月课时津贴计算公式: 月课时总数×

  4.由于学校工作安排原因造成教师工作量不满的,若计算结果低于350元的一律补齐到350元,但由于个人拒绝学校安排造成工作量不满的,按实际计算结果享受课时津贴。

  5.高三实验班由学校安排一个班教学任务的,课时津贴按任教一个班津贴的150%计算。

  6.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每超过一年,每周每年给予1.2课时的补贴。

  7.教师兼教辅或后勤岗的,将教辅后勤岗折算成课时计算。

  8.行政领导工作量津贴

  (1)按规定学校正职、副职、中层领导兼课量分别为同学科教师工作量的1/4、1/3、1/2,符合上述规定者按同年级满工作量的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领取课时津贴;兼课量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比例减发或增发课时津贴。

  (2)因学校工作需要而不兼课的行政领导,可参照同学科同专业人员满工作量津贴的90%领取津贴,或按全校教师月工作津贴平均数的1.2倍领取。

  教师月工作津贴平均数指的是全校教师满工作量津贴的平均值。

  9.课时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三章 岗位津贴

  以下各岗位津贴平时发放80%,学期考核后发放20%,考核办法校长室和处室另行制定。

  1.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

  2.教研组长津贴分为三等:

  (1)30人以上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60元/月;

  (2)20-29人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40元/月;

  (3)20人以下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00元/月。

  3.备课组长津贴:

  语、数、外及高考选修学科:

  (1)10人以上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40元/月;

  (2)5-9人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20元/月;

  (3)5人以下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00元/月。

  其它学科:

  (1)10人以上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80元/月;

  (2)5-9人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70元/月;

  (3)5人以下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60元/月。

  三人以下(不含3人)不设备课组,根据工作需要,教研组长或行政人员兼任备课组长的,发较高一项津贴和另一项津贴的50%。

  4.图书馆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校医室负责人、退教理事会负责人,津贴为50元/月。

  5.特殊岗位津贴:

  (1)会计津贴60元/月。

  (2)化学专职实验员,津贴为50元/月(兼职实验员减半)。

  6.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行政领导的津贴以班主任基数,按下列系数发放:

  校级:正职1.75 副职:1.50

  中层:正职1.25 副职:1.00

  第四章 月考核细则

  教工月考核设立基础分值500分,得到基本分后,按照课时津贴发放方案,享受当月的课时津贴,加分或扣分的教工,以一分一元的标准在当月课时津贴中奖励或扣除。考核工作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行政值日领导及年级部具体执行。每月考核的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并报校长室审定,由会计室统一造表,于次月8日左右兑现。

  一.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出勤

  1.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迟到的教职工自觉在门卫处登记,对于迟到的教职工每次扣10分;行政值日领导应加强教学常规、自习、辅导、上课等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凡查实迟到或早退(以正式铃声为准),一次扣10分。

  2.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准时参加全校性的各种*或活动,无故迟到一次扣20分,缺席一次扣40分。由年部主任负责,安排给副主任或干事落实。

  3.教职工病事假需严格按照《南京市**高级中学考勤、请假、外出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职论处。旷职一次扣200分;病假一天扣20分(必须有医院


病休证明);事假一天扣30分。

  注:①事假半天扣15分。

  ②值日行政每日查岗两次。若两次无故不在并没有任何说明则视为旷职(公事外出须有相关处室证明)。

  ③无故旷课视为旷职。

  ④ 全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不享受本月课时津贴;全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不享受本学期学校的任何福利和奖励。

  (二)教学常规:

  4.认真备课,要求环节齐全并超前2节课视为合格(每月教案检查一次)。按学科课时要求,缺1课时扣10分;教案被备课组认定为优秀等级或不及格等级的教案需报教务处审核确认:定为优秀加20分;定为不合格扣50分。

  5.认真上课,预备铃响后,提前2分钟进课堂,正式铃声响后未进教室视为迟到;正式铃声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视为旷课。

  6.认真布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和试卷。对没有按《**高级中学教学常规》要求布置或批改作业的,查实一次扣20分。

  7.加强考风建设,认真组织监考,没有按要求监考,查实一次扣40分。旷考一节扣80分。

  8.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未经教务处批准将课程改作他用或私自调课者,查实一次扣有关人员每人20分。

  (三)教研工作

  9.积极参加校内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迟到一次扣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0分。

  10.认真开好教研组安排的公开课,无故不开课者扣40分,所开公开课被评为不合格扣20分。为区级、市级教研活动开设各类公开课一次分别加20、40分。

  11.虚心向同行学习,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要求行政人员、备课组长每月听课不少于5节,教师听课每月不少于3节。按上述规定少一节扣10分,弄虚作假,查实一次扣50分。

  (四)有下列之一者不享受月课时津贴

  12.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3.存在师德问题,违背“三要八不准”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问题由于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5.出现违纪、违法等现象查实后,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6.后勤人员参照相关考核指标另外拟定考核办法,认真考核执行。

  二.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1. 申报学校各类先进及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教工,相应学期或学年的考核总分必须高于全校教工的平均分。

  2.学期考核总分列全校末尾的教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转岗、待岗或行政处分等处理。

篇2:(中学)课时奖励方案

  中学(学校)课时奖励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量化考核,进一步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劳的思想,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课教师周课时标准

  语、数、外每周10节;理化每周12节;政史地生每周14节;体育、计算机每周16节

  二、课时津贴标准

  课时费:5元/节;备课费2元/节;辅导1元/节

  三、其他工作量标准(5元/节)

  1、年级组长每周3节、教研组长每周2节、备课组长(两人以上)每周1节(累计)

  2、三处室及年级管理人员每周8.5节

  3、三年级教师每节按1.2节计算(6元/节)

  4、体育组两操(含每周的文体活动)每天0.5课时

  5、兼职每周5课时

  四、考核

  1、教师上课、辅导,由教导处专人检查,按实上情况发放津贴;请假不发课时费且扣相应的课时费,累计扣发;病假不发不扣,以住院治疗为准;法定的婚、丧、产假,因公出差,进修学习考试等不发不扣。请假超过两天安排替课,按上课对待。

  迟到早退一次上课扣3元/节,自习辅导扣0.5元/节;旷职,一次扣50元。

  升旗全干会(办公室检查)、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导处检查)请假(组长)一次扣10元,旷一次20元

  2、三处室和年级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考核

  请假每天20元;旷职(随时检查未到),扣50元。

  3、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4、学校设全勤奖,每月20元,上课、辅导、升旗、全干会、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请假一次扣发全勤奖。因公出差除外!

  5、每四周发一次课时费,由教导处造表审核。各处室年级务必在周一将特殊情况报教导处,否则不预处理。

  6、周六上课按补课对待,早操计半节补课,由年级处理;班主任、领导、政教两处值班人员计一节补课(工作至放学后半小时),由政治处考核处理。

  7、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委会,自20**年3月执行

篇3:区高级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区高级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用人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集中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的政策依据除*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以外,还有下列省、市文件:①江苏省人事局、江苏省教委联合颁发的苏人事(1994)32号文,苏教人(1994)44号文;②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号文;③南京市教育委员会宁教人(20**)1号文;④南京市财政局(20**)3号文;⑤江宁教财(20**)1号文。

  3.本条例的制定既充分考虑到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又力图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同时兼顾学校内部各类工作岗位的特点,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体现“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差别。

  4.本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全体教职工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多讲求奉献,少计较得失,立足岗位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1.教师岗满工作量每月津贴值为:高级职称480元、中级职称450元、初级职称420元;教辅与后勤岗人员,属于干部编制的满岗津贴每月380元,工人编制的满岗津贴每月350元。

  2.教师岗课时满岗标准,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与江苏省高考的新模式,语数外及分科后参加高考的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0课时为满岗,分科前的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2课时为满岗,其他学科每周14课时为满岗。信息技术学科课后计算机维护,每机房折合每周3课时,计入教师个人课时。

  满岗月津贴

  周标准课时数×4

  3.教师每月课时津贴计算公式: 月课时总数×

  4.由于学校工作安排原因造成教师工作量不满的,若计算结果低于350元的一律补齐到350元,但由于个人拒绝学校安排造成工作量不满的,按实际计算结果享受课时津贴。

  5.高三实验班由学校安排一个班教学任务的,课时津贴按任教一个班津贴的150%计算。

  6.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每超过一年,每周每年给予1.2课时的补贴。

  7.教师兼教辅或后勤岗的,将教辅后勤岗折算成课时计算。

  8.行政领导工作量津贴

  (1)按规定学校正职、副职、中层领导兼课量分别为同学科教师工作量的1/4、1/3、1/2,符合上述规定者按同年级满工作量的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领取课时津贴;兼课量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比例减发或增发课时津贴。

  (2)因学校工作需要而不兼课的行政领导,可参照同学科同专业人员满工作量津贴的90%领取津贴,或按全校教师月工作津贴平均数的1.2倍领取。

  教师月工作津贴平均数指的是全校教师满工作量津贴的平均值。

  9.课时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三章 岗位津贴

  以下各岗位津贴平时发放80%,学期考核后发放20%,考核办法校长室和处室另行制定。

  1.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

  2.教研组长津贴分为三等:

  (1)30人以上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60元/月;

  (2)20-29人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40元/月;

  (3)20人以下的教研组,组长津贴为100元/月。

  3.备课组长津贴:

  语、数、外及高考选修学科:

  (1)10人以上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40元/月;

  (2)5-9人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20元/月;

  (3)5人以下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100元/月。

  其它学科:

  (1)10人以上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80元/月;

  (2)5-9人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70元/月;

  (3)5人以下的备课组,组长津贴为60元/月。

  三人以下(不含3人)不设备课组,根据工作需要,教研组长或行政人员兼任备课组长的,发较高一项津贴和另一项津贴的50%。

  4.图书馆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校医室负责人、退教理事会负责人,津贴为50元/月。

  5.特殊岗位津贴:

  (1)会计津贴60元/月。

  (2)化学专职实验员,津贴为50元/月(兼职实验员减半)。

  6.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行政领导的津贴以班主任基数,按下列系数发放:

  校级:正职1.75 副职:1.50

  中层:正职1.25 副职:1.00

  第四章 月考核细则

  教工月考核设立基础分值500分,得到基本分后,按照课时津贴发放方案,享受当月的课时津贴,加分或扣分的教工,以一分一元的标准在当月课时津贴中奖励或扣除。考核工作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行政值日领导及年级部具体执行。每月考核的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并报校长室审定,由会计室统一造表,于次月8日左右兑现。

  一.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出勤

  1.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迟到的教职工自觉在门卫处登记,对于迟到的教职工每次扣10分;行政值日领导应加强教学常规、自习、辅导、上课等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凡查实迟到或早退(以正式铃声为准),一次扣10分。

  2.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准时参加全校性的各种*或活动,无故迟到一次扣20分,缺席一次扣40分。由年部主任负责,安排给副主任或干事落实。

  3.教职工病事假需严格按照《南京市**高级中学考勤、请假、外出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职论处。旷职一次扣200分;病假一天扣20分(必须有医院


病休证明);事假一天扣30分。

  注:①事假半天扣15分。

  ②值日行政每日查岗两次。若两次无故不在并没有任何说明则视为旷职(公事外出须有相关处室证明)。

  ③无故旷课视为旷职。

  ④ 全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不享受本月课时津贴;全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不享受本学期学校的任何福利和奖励。

  (二)教学常规:

  4.认真备课,要求环节齐全并超前2节课视为合格(每月教案检查一次)。按学科课时要求,缺1课时扣10分;教案被备课组认定为优秀等级或不及格等级的教案需报教务处审核确认:定为优秀加20分;定为不合格扣50分。

  5.认真上课,预备铃响后,提前2分钟进课堂,正式铃声响后未进教室视为迟到;正式铃声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视为旷课。

  6.认真布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和试卷。对没有按《**高级中学教学常规》要求布置或批改作业的,查实一次扣20分。

  7.加强考风建设,认真组织监考,没有按要求监考,查实一次扣40分。旷考一节扣80分。

  8.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未经教务处批准将课程改作他用或私自调课者,查实一次扣有关人员每人20分。

  (三)教研工作

  9.积极参加校内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迟到一次扣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0分。

  10.认真开好教研组安排的公开课,无故不开课者扣40分,所开公开课被评为不合格扣20分。为区级、市级教研活动开设各类公开课一次分别加20、40分。

  11.虚心向同行学习,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要求行政人员、备课组长每月听课不少于5节,教师听课每月不少于3节。按上述规定少一节扣10分,弄虚作假,查实一次扣50分。

  (四)有下列之一者不享受月课时津贴

  12.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3.存在师德问题,违背“三要八不准”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问题由于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5.出现违纪、违法等现象查实后,不享受当月课时津贴。

  16.后勤人员参照相关考核指标另外拟定考核办法,认真考核执行。

  二.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1. 申报学校各类先进及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教工,相应学期或学年的考核总分必须高于全校教工的平均分。

  2.学期考核总分列全校末尾的教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转岗、待岗或行政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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