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2003

  食品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公司通讯员报道组成员管理办法公布如下,望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向工会服务开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熟悉本单位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工会服务开发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本报撰稿、投稿。

  二、通讯员聘任办法

  1.本着公司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主管推荐为辅的原则,由编辑部根据自主报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在征求本报总编、主编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发给通讯员聘任证书及本报近期报道重点的相关策划资料。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工会服务开发部予以确认。

  三、通讯员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公司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3.服从所在通讯报道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会服务部和公司网站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积极参加工会服务开发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四、通讯员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工会服务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3.通讯员有针对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通讯员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稿酬从优。对宣传报道工作业绩突出者,工会开发部将报请公司领导,予以表彰和奖励;

  5.工会开发部每年度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篇2:通讯员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  小学通讯员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及时,准确的报道我校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成绩,为学校的发展营造强有力的宣传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聘任的通讯员和有志于参与讯息报道的老师。

  2.本办法中所指稿件仅限于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不包括教育教学论文类稿件。

  二、考核办法

  1.每学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期的基础分为100分;

  2.每位通讯员平均每月必须在中心小学网上被采用讯息稿件2篇以上视为达到基础分,超过部分另行加分。

  三、考核标准

  1. 通讯员向中心小学投稿并采用的,每篇得1分;稿件被县教育网(主页)、《瓷都zz》、共青团县委网站等媒体采用的,每篇得1.5分;被泉州德育网、福建德育网、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等网站采用的,每篇得2分;被泉州教育网(主页)或是《泉州晚报》等媒体采用的,每篇得3分;被省教育厅、《福建教育》、《福建日报》采用的,每篇得5分;被中国教育信息网、《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报》等采用的,每篇得6分;被《人民日报》采用的,每篇得15分;

  2. 所写的讯息报道在不同网站(报刊)发表的且同一素材取最高级别的网站(报刊)。合作稿件按平均分计分;

  3.本《办法》中的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学年第一学期的7月1日至第二学期的6月30日),标准得分120分为合格,按通讯员队伍人数的40%评选优秀通讯员(评选优秀志愿通讯员名额视投稿情况取若干名)。

  四、奖励办法

  1.所撰写的讯息报道在zz教育网(包括zz政务网)、泉州教育网(包括泉州德育网、福建德育网)、福建省教育厅(包括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信息网)发表的每篇分别给予奖励20元、30元、50元。

  2. 所撰写的讯息报道在zz报、泉州晚报、福建日报(包括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日报)发表的每篇分别给予奖励30元、50元、100元。

  3.学年末分别给优秀(含志愿通讯员)、合格通讯员奖励200元、100元。

  五、其他说明

  1.讯息报道被录用的老师(包括通讯员)将被录用投稿(网站、报刊发表的分别用打印、原件)于每月30日前报送中心小学办公室。

  2.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讯息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20**年10月21日)精神,在报送讯息报道稿件给中心小学审核时要同时发送活动相片(特殊情况可用活动方案代替),严禁杜撰和抄袭,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各校要明确通讯员的职责,特别是有二名通讯员以上的学校更要分工明确具体,落实责任,避免重复报送或是推诿现象。

  4.本《办法》为试行,若有未尽之处,由中心小学校长室负责修改和解释。

  5.报送县教育网站的稿件必须由中心小学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送,其他网站可自行投稿,但严禁信息造假或造成负面影响。

  zz县**中心小学

  二O一四年二月**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