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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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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辞退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本着对员工负责、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体现公司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对辞退员工的工作做出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定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经理可提出辞退建议:

  1.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4. 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 员工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没有适当岗位安排的;

  8.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又没有适当岗位安排的;

  9.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10. 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较差的;

  11.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2. 其他情形。

  第四条 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厂部生产部领班、组长;厂部(采购部、工程部、仓库、品质部)主管;厂部生产部助理、厂部生产部经理;厂部厂长;办公室职能部门(财务部、研发部、业务部)经理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2. 由厂部生产部领班、组长、助理填写“报告单”的,由厂部生产部经理受理,厂部生厂部经理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行政人事部;由厂部(采购部、工程部、仓库、品管部)主管填写“报告单”的,由厂部厂长受理、厂部厂长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行政人事部;由办公室职能部门经理填写“报告单”的,职能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直接报行政人事部;

  3. 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单”后,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辞退意见。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主管或者经理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4.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应将“报告单”直接送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收到“报告单”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如属不应辞退的,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主管、经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5.所有的辞退建议必须经总经理确认核准。总经理批准辞退建议的,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果总经理未批准辞退的,www.pmceo.com则由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6. 由部门主管或者经理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7. 完成以上流程的时限要求:

  ①厂部生产部经理、厂部厂长收到“报告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②行政人事部收到“报告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后上报公司总经理;

  ④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行政人事部在1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问题。

  10. 申诉

  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第五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

  1. 如果部门(单位)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行政人事部查证后,提出对部门(单位)管理者的考核意见;

  2. 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单位)管理者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管理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附则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的制度、规章、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篇2:房地产员工异动与辞退办法

  一、员工的异动

  (一) 员工的调动

  1、公司因正常业务需要,需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时,就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阻。

  2、各部主管应就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必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部门间调职时,由部门主管填报"人事变更表",送调职部门会签,转行管理部签注意见后,交总经理批示。

  4、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5、未批准的升降、调职申请单退回原申请单位。

  6、经批准后的异动申请单由行政部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经手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部门主管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履任新职。

  7、经批准之异动,涉及调资的,呈报上级部门审核后,管理部应会同财务部门办理调资。

  (二) 员工的晋级与调薪

  1、员工的晋级指员工的行政级别晋升,其职务、行政福利也相应调整。

  2、各部门应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对九级以下职级的员工(有些部门为八级)的各级岗位有明确的职责要求,www.pmceo.com并呈书面形式,同时根据各项要求对员工进行考评。(可参照业务部的方式)

  3、考评为每月末进行一次,分自评及主管评,所有考评分均进入员工档案。

  4、凡连续三个月达到上一级的考评要求,则有权申请晋级。

  5、每年9月1日及3月1日为晋级调动日,凡达到晋级条件的员工在此期间可获晋级。在此期限的前一个月,部门主管填写"人事变更表",说明理由并附员工考评依据报行政部,管理部收悉后进行审核查后,报总经理批示后张榜公布。财务部门相应办理调资手续。

  二、辞职

  1、正式录用的员工若感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而想辞职的,应提前十五天至行政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表",提交部门主管和管理部,经两部主管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批示。

  2、管理部依总经理批准后转回的"辞职申请表"通知财务办理停薪。

  3、管理部依"辞职申请表",通知本人应离职日,发给辞职人"员工离职表",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所有领用物品。办理完毕后,由管理部审核无误签章后转财务部门核算工资(除特批外,均于下月发薪日给予)。

  4、管理部于员工离职当日办理:

  (1) 登记人事异动记录

  (2) 注销其所在部门和管理部人员状况中的登记

  (3) 登记个人资料卡并注销其个人档案

  5、管理部主管视情况与离职人员谈心,了解离职原因,作为人事流动率检讨的参考。

  三、辞退

  本公司员工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雇员工,提前半个月通知员工后执行。

  如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立即免除职务,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公司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工作不利或不适合现职,经协调仍不合适者。

  2、当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三次,月累计四次旷工者。

  3、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4、在外兼营事业影响公务者。

  5、违反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造谣生事,煽动怠工者。

  7、破坏公司团结者。

  8、仿效主管签字或盗用印信,情节严重者。

  9、威胁主管或撕毁、涂改公司文件者。

  10、偷窃、贪污、侵占他人财物或接受贿赂,侵害公司利益者。

  11、故意损坏公司的设备、机器、工具和物品者。

  12、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者。

  13、违反公安机关被拘留或判处徒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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