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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AB岗替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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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中心AB岗替代制

  (一)AB岗替代制是指中心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各工作人员均应落实AB角替代工作的制度。避免管理相对人到中心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向B角交接手续,并由B角及时代行其职责。

  (四)单位领导层也实行AB岗工作制。一名领导不在岗时应由B角代行其职责,或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五)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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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AB岗工作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是指各科室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位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应主动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或紧急公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二、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A、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

  三、AB岗承担人的工作职责

  (1)当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

  ①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一般性解答:

  ②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

  ③请示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2)A岗承担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向B岗承担人做好交接工作;A岗承担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电告科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和B岗承担人,B岗承担人要立即顶岗。

  ①B岗承担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②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必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联系。

  ③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告知A岗离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

  ④A岗承担人和B岗承担人同时离岗期间,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或指派其他人做好相应事务的落实工作。

  四、A岗责任人因学习、公出、请假等原因离岗时,科室应落实B岗顶岗,A岗责任人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入应当主动顶岗。

  五、两岗要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六、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没有做好交代的或B岗责任人在有交代情况下而没有履行顶岗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篇3:区政务服务中心AB岗替代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AB岗替代制

  (一)AB岗替代制是指中心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各工作人员均应落实AB角替代工作的制度。避免管理相对人到中心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向B角交接手续,并由B角及时代行其职责。

  (四)单位领导层也实行AB岗工作制。一名领导不在岗时应由B角代行其职责,或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五)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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