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患者转出、转入流程
一、由病房主管医生确定转入或转出。
二、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或家属收拾用物。
三、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危重患者由医护人员陪送。
四、值班护士将转出患者的病历按转出要求书写 ,并交于新病房值班护士。
五、转至新病房后,为患者安置床位,由医生交代病情,护士交代患者皮肤、输液、引流、用药、护理记录等。
六、交接病历、患者皮肤状态,病情、生命体征、输液、引流等;患者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单上;特殊问题做好交接班。
七、责任护士向患者介绍新病房的有关规定、环境、医生及责任护士等情况,取得患者配合。
八、手术患者返回病室后,责任护士记录返病室的时间,测试患者生命体征、观察意识状态、伤口、引流、输液以及皮肤情况,连同麻醉方式、手术名称一并记录在护理单上。
篇2:附属医院ICU患者转出制度
附属医院ICU患者转出制度
(1)总则:患者的转出,遵循病情及双方科室共同协商决定,并有责任告知家属。
(2)ICU患者应经ICU上级医师查房和允许转出后,与接收科室负责医师共同商定后方可转出。
(3)患者转入ICU的原因基本去除,相应接收科室能继续完成治疗时,可考虑转出。
(4)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病情及风险,其仍坚持的可考虑转出,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篇3:某医院医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规定
z医院医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规定
一、入院管理规定
(一)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携带《医保手册》、社保卡到住院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参保人员《手册》中的照片,并根据患者的诊断,按《手册》填写的身份、数据及其它信息进行登记;患者未在红名单内或未持医保手册者,应全额缴费,手工报销。
(二)医保、工伤、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时,应持“医保手册”、“工伤证”、“合作医疗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在住院单上加盖“医保”、“合作医疗”、“工伤”章,以提示病房医生在为患者诊治时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凡办理住院手续的医保患者其住院通知单上医生注有以下原因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吸毒、打架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全额收取患者住院费用。如医生诊断未详细注明,经办人有疑问时,有责任询问患者的受伤原因,并按医保规定收取其住院费用。
(四)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严禁请假外出,其请假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处按自费收取。
二、出院管理规定
(一)患者出院时,病房为医保患者提供出院诊断证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患者,一份附在病历中,一份随出院通知单交到出院处,经办人将诊断证明贴在患者结算明细单上,报医保中心审阅。
(二)参保人员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出院处才可将《手册》返还患者。
(三)患者自院方开出出院通知单的第三天后拒不出院者,其医疗费用住院处按自费收取。
(四)参保人员出院后,从出院处通知其结算医疗费用之日起两周后仍未来结算的,出院处应将其《手册》号及公民身份证号码上报参保缴费的区、县社保中心。
违反《手册》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错误者,北京市医保中心将追回其相关费用,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zz医院医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