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转院(科)护理工作制度
1、应根据医嘱将病人转院(科)日期及转往医院(科室)决定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转院(科)准备并办理转院(科)手续。
2、协助病人整理用物,清点床位,做好消毒工作。
3、危重病人转院(科)时必须有医生护士陪同。
4、救护车护送转院病人时,车上应备氧气装置;开通和维持静脉通路用品;心电监护、生命体征监测仪;血氧饱和度仪;急救药箱;正确型号的简易人工呼吸器。
4、在转运过程中,按医嘱完成所有护理要求,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按医嘱完成治疗和进行必要的护理并记录。
5、做好接收医院(科室)的护理交接工作。
篇2: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 护理人员奖惩制度(医院)一、奖励制度
(一)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二)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三)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四)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五)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六)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七)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八)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九)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十)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www.pmceo.com。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或私自将病历记录内容的信息透露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2.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
3.工作期间自行注射麻醉药物或非法倒卖毒、麻、限、剧药。
4.以任何方式殴打或伤害患者及他人。
5.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6.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
7.值班时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8.索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五)说明
1.停职指暂停1周以上,停职期间停发劳务费。
2.出现差错、事故而发生护理纠纷按医院规定给予处理绩效工资。
篇3:某人民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危重、手术、新病人等重点病人的病情记录。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类护理记录,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好用过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4、病人的概况及病情记录由值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护士实习生填写的病情记录,带教护士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5、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要求。
7、有特殊情况者,如遇情绪、行为异常病人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同时应向分管或值班医生及时联系、严密观察,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
8、接班方式和要求:⑴晨间集体、口头及床头交班。⑵班间口头交班及重病人床头交班。⑶交班时要求服装整洁,交班准时,书面简明清楚,口头讲清,床前交清。
9、交班主要内容
⑴住院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院、转科、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处置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病人思想情绪波动等情况。
⑵病人的病情、神志、意识、心律、心率、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病人饮食和排泄、病人对疾病的态度、病人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⑶特殊医疗、临时医嘱、各种检查准备、标本采集、护理措施等。
⑷常备毒、麻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