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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中心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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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中心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为强化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实施条例》中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院长领导下的包括:党办、医务处、护理部、感染办、病案室、各科室、药械科及后勤处等多学科多部门的“防范医疗事故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党办: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感染办:负责医院内感染的监控及人员的培训、宣教工作。

  病案室:负责病历的整理、分类、归档及质量的监控工作,同时负责患方对归档病历的复印或复制的工作。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随时接受患方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封存有关医疗争议的资料及实物,告之患者的权力、义务与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药械科:负责药品质量的监控,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向临床科室反馈;监督医院执行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后勤处:负责对全院房屋、水电、氧气、电梯、锅炉等的维修及供应,确保医疗行为的正常进行。

  防范医疗事故办公室:负责与上级行政部门及有关机构的联系,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随时接受各科室上交的医疗服务投诉,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动态监控。

  三、实施细则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科主任责任制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3、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的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大缺陷的病历归档。

  4、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任何人涂改、伪造、销毁、隐匿、抢夺、窃取病历。①严禁病历丢失,病历用后及时入病历柜,白天由值班医生及主班护士共同管理,夜班由夜班医生、护士负责管理。病历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上述人员共同承担。②病历复印:患者及代理人申请复印病历或公检法机关申请复印病历须经院医务处登记(包括姓名、复印内容、身份证号、病历号),并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查验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患者的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收取工本费后出据复印证,方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复印后加盖医务处公章,主观病历资料不在复印之列。复印现病历:科主任根据复印证安排其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复印其按“条例”时限完成病历的相关内容。复印归档病历,按“条例”要求可以复印20**年9月1日以后归档病历,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与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5、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并签署同意书。

  6、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临床上的一切治疗方案及措施,要有适应症,要有依据。

  7、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抢救措施得力,其交接班床前口头交接并有文字记录。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记录、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科主任或上级医务人员向病人家属进行解释,并请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如果家属拒绝抢救,应让签字承担不抢救的后果,签字后应尽快让患者离开医院,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8、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9、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或截肢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手术。

  10、术前准备充分,术前应检查血常规、胸透和胸片、心、肝、肾功能。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


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清楚,解答患者及家属的提问,并让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同时要再次向患者家属讲明,谈话内容须签字。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后,应记录在病程中。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

  11、各级医师不得收治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员,特殊情况下收治的患者,待诊断明确后,及时转相关科室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转或拖延转科时间。对一些特殊检查(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的配合。

  12、护理人员要做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严格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对患者认真负责,医、药、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

  13、加强对抢救设备、手术器械和药品等的管理,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确保治疗抢救病人的需要。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类手术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确保手术安全。

  14、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可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必须经带教老师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具体参照病历书写规定执行),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对其医疗行为负有全部责任。

  15、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负有责任。接到120急救电话,5分钟内出车,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需要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16、全院全体工作人员要相互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免纠纷扩大、复杂化。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或借病员之口达到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

  17、违反卫生部医德医风规范,对患者屡次投诉服务态度差,并经查证属实的医护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调离临床一线,进行离岗培训,以观后效。

  18、建立医疗事故病案讨论制度和全院通报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保证医疗质量。

  19、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在2小时内向医务处和院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患者姓名、性别、就诊或转入院时间、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医务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调动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并及时组织调查,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按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于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20、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市中心医院。

  21、本预案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上述细则,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同时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附:1、授权同意书;

  2、术前谈话记录;

  4、死亡送达书。

篇2: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  第五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有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防范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门诊部承担具体工作。具体人员名单见相应文件。

  防范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各级组织机构。将防范医疗事故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常抓不懈,使之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安全知识,规范医疗行为,依法依规行医。

  3、党、团组织应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道德考评标准和制度;科教科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举办"三基"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减少诊疗工作中的失误;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门诊应加强医疗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考评评估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考核、评估、反馈、指导工作。

  4、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增强责任感,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利,规范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之间的交流,努力提高满意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5、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及医院的有关规定,保证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规范病历管理,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

  7、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应热情耐心地接受患者投诉,尽可能提供咨询解释服务,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避免医患冲突。

  8、加强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督,,注重工作流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尤其要把工作重心立足于:

  (1)重点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医院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及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三查七对制度等。

  (2)重点人群管理:新分配、新调入的医务人员、住院医师、进修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考核;实行带教老师负责制。定期对其进行病历质量、处方质量的检查,不断提高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3)重点人群管理:急诊科、妇产科、儿科、ICU室、手术室、麻醉科和药剂科等科室作为重点监控部门,应开展技术培训,做好质量分析和安全教育。

  (4)重点病人关注:把好疑难、危重、手术、急诊、抢救病人诊治过程中的环节质量关,加强科间协作,坚持各项制度、常规、标准的落实,及时记录病历,抢救措施合理,估计预后充分。

  (5)重点时间监控:节假日、夜间、工作特忙特闲时,要高度警惕,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和职能管理部门巡视制,设立二线班,提高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能力。

  (6)重点事件的总结:对既往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科室差错事故,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分析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管理,举一反三,警示大家,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高效、安全、和谐、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使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医务科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指导、协调部门。具体人员名单见相应文件。

  处理措施:

  1、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当事人尽可能现场回避,以防事态扩大。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主动进入排解,尽可能将事态初步调解于事发所在科室,事后即报医务科备案。

  (3)科室未能调解的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事故,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副院长及医务科报告,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减少患者损失。

  (4)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向院领导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5)发生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重大医疗过失,医务科应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6)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患安全、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重大事件,医务科、保卫科在妥善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对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医疗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亲自组织处理,不得随意推诿,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做好安抚和沟通工作。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各级各

  类人员不得激化矛盾,杜绝对患方有过激言行,同时立即启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以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3)医务科应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并作好有关记录,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审查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收集有关临床证据,按规定进行病历复印和封存,并向院领导报告处理的初步结果。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应共同对涉及的病历、实物等按《条例》的规定进行封存及启封或送检验。

  (5)若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亡原因或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科室负责人应在患者死亡24小时内提出尸检要求,动员家属接受尸检,并负责联系和办理相关手续。

  (6)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事发科室应在医务科的指导下,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将事故争议发生的原因、技术分析的内容及初步处理的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医务科,并及时地向患者(或家属)耐心地作出技术解释和其它相关解释,以期医患之间相互理解,达成共识。

  (7)若患者(或家属)对医院就事故争议所作的解释及其它工作仍有疑义,则按医院关于医疗纠纷(事故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启动事故争议处理程序,以期通过协商调解、技术鉴定和民事诉讼等形式,妥善解决事故争议。

  (8)患者及家属借医疗事故争议寻衅滋事,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时,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必须及时介入处理,负责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积极配合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解释及疏导工作,如出现患方暴力倾向时,保安人员应迅速维持秩序,并立即报公安部门处理。

  (9)医院办公室负责各项接待联系工作。

  (10)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后,医务科必须组织专项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篇3:乡村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乡村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

  院办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一年一次的医疗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防范医疗事故的工作。

  2、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

  医院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并每年举行二次全院性安全教育会议,每季召开安全医疗例会,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知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懂得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习,规范服务,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制度保证

  为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诊治技能。医院将定期举行三基训练及考核,并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医疗服务中,要做到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医院绿色通道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落实医疗安全制度和缺陷、事故、纠纷登记报告制度。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发生医疗争议时应按规定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从而达到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4、健全组织、督促检查,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

  为把提高医疗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医院调整和完善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医技质量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安全医疗小组、医疗仪器管理小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等各种质控组织及各种抢救组织。各小组要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检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为各项医疗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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