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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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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联、记账联、检查单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签,经经治医师或药师、相关科室主任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直接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当日交财务科稽核会计通过微机审核(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拒绝退款。

  三、收费员在划价收费时,打印病人姓名、项目、金额,必须与处方、检查单相符,不得私自更改姓名,打印出收据后,对未收到该款的收据作废,须将其检查或治疗清单或门诊处方签留作附件证明,由收费员负责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对退费发票、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记账联,科室要在记账联上盖“该项已检查或已治疗或已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本制度自20**年4月6日执行,原《病人退费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篇2:幼儿园收费、退费制度(7)

  

  幼儿园收费、退费制度(七)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我园入园幼儿按月收取托保费及伙食费。每年秋季收取取暖费。

  2.收费标准:托伙费按月收取,3-6周岁幼儿按正常标准收费,3周岁(不含)以下者每月加收30元,2.5周岁(不含)以下者每月加收5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日-5日为交托伙费时间。为不影响幼儿园正常工作,请各位家长务必按时交费。

  4.根据幼儿园作息时间安排,我园早7:30-8:00为接待时段,下午5:00-5:30为幼儿离园时段。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的幼儿,每天加收1-2元加班费。

  5.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否则还需按月交费。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入园第一个月退园者一律不退费。

  2.幼儿因病、因事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园长请假。请假3天以下不退费,连续3天(不含节假日)以上应退伙食费,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概不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篇3:第一医院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必须经过收费系统管理员授权才可办理,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百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金额大于百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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