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企业)资金管理规定

953

  公司(企业)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 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 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 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 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 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说明:

  一、审批权限公三类: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需经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二、审批顺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 关部门,后报财务线(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核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董事会各“委”主任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使副总权限。

篇2: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1.0 目的

  维修资金,由法律规定的专项用于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资金;建立维修资金是为了保障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租户的利益。

  2.0适用范围

  专项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的维修、改造、更新等

  3.0 工作职责

  (略)

  4.0 制度规则

  4.1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4.1.1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大楼的共用部位即大楼主体承重结构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即大楼内的电梯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施、中央监控系统、保安系统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4.2维修资金的缴纳

  4.2.1物业的维修资金应该由该物业的业主缴纳,业主按照物业的2%比例缴交首期维修资金。原因有:一是比较科学,同类物业不管在市区或郊区,不管房价差别有多大,本体造价差不多,维修的成本比较接近。二是比较公平,具备可操作性。主管部门可对多层、高层等几种主要不同物业分时段、定期确定一个平均价,统一参照执行。三是数额不大。

  4.3维修资金的管理

  4.3.1物业维修资金的产权属于业主,不应由物管公司收管,,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维修,不能自由取出,为了保证维修资金的安全,维修资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4.3.2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资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4.4维修资金的使用

  4.4.1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审定后实施,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业主研究决定,业主续筹。在监督机制上,接受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会同指定银行对物业维修资金的建立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6.0 支持文件

篇3:置业公司资金管理权限规定

  1、目的

  本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授权,以使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根据既定的权限及有关职责执行各项资金业务。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资金管理的业务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管理权限

  3.1银行账户管理权限

  3.1.1银行账户的管理由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规划、集中控制、分类管理。

  3.1.2公司总部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规划、审批、检查及考核工作;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部财务部的安排,对本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日常管理,并接受公司总部财务部的统一调度、检查和考核。

  3.1.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

  3.2对外融资管理权限

  3.2.1**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对外融资,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2.2公司《资本性筹资计划报告》的最终审批权人为股东大会。

  3.2.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贷款总额由总裁办公会核定批准。

  3.2.4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申请书》、《贷款展期申请书》均需通过财务总监的审批,上述文件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2.5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所有银行贷款申请报告以及贷款展期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2.6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展期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3担保抵押管理权限

  3.3.1**置业统一安排对外担保。

  3.3.2公司财务部是担保批准的办理机构。

  3.3.3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应由财务部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对非控股公司的担保申请,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3.3.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可出具贷款金额的全额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原则上出具贷款金额的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对系统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3.3.5《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经签发,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保证期间,申请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应在事先征得**置业书面同意。

  3.4内部资金融通管理权限

  3.4.1**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4.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4.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5对外付款结算管理权限

  3.51**置业对外付款结算按业务类、非业务类付款结算以及各业务类别进行资金付款的权限控制。

  3.52母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总裁,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过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3.52子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母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的业务类对外付款,单笔金额在50万以上的,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母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53预算管理员以月度资金计划为依据审核各类付款申请,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申请付款部门对计划外付款必须提交《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

  3.6现金借款及报销管理权限

  3.61现金借款经各借款经办人部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批,可办理现金借款。

  3.62 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7备用金管理权限

  3.71**置业各业务部门是否采用备用金形式进行管理,须经财务总监核定。

  3.72使用备用金的业务部门或项目,业务部经理或项目经理为备用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统一管理备用金的日常使用。

  3.73备用金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8票据管理权限

  3.81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任何借款性质的支票领用必须经申领部门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分别审批。

  3.82领用支票的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