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设备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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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有限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分发号:

  为了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条 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工伤事故的出现,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成品库统计)必须清点入库产品的数量,做到数量准确。

  第五条 产品码放必须规范、整齐,按规定区域码放,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做到勤检查、勤整理,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第六条 装箱人员装箱时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成品库主任应及时联系生产经理、销售经理,经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装箱。

  第七条 装箱人员严格按派工单要求装箱,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现象。

  第八条 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九条 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条 进出仓库严禁私拿物品,私动仓库物品。

  第十一条 爱护仓库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严禁摔、踩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第十二条 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开仓库发货,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为了便于产品的盘点,必须对库存产品建立保管账、卡,记录反映产品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第十四条 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一般情况下,须有仓管人员一起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 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27日将盘点清况上报财务部。

  第十六条 产品的出入库作业程序按Q/HB-ZY-CG001-20**号文件《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给公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仓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仓管部

篇2:成品库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成品库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库区保管员为库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库区的安全负总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对库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库区内的安全。

  2、定期参加班组防范安全工作会议,会后及时落实相关安全工作,特别是对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一定要精心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3、库区内消防管网应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报警控制系统能有效运行。

  4、灭火器具、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明显,配置充足,便于取用,并指定专人挂牌管理和定人检查,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5、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疏散照明完好;防火卷帘们能有效运行。

  6、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事故隐患,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受检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要落实时间、人员、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应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后要有信息反馈至相关领导。

  7、库区管理员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对库区存在的特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确实无力排除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上报部相关领导。

  8、及时上报各类事故,无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现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9、严格遵守动用火管理审批规定。

  10、电器设备与成品堆垛应有安全距离(≥1米)。

  11、成品堆放应符合“五距”要求。

  12、库区安全、防火标志醒目。

篇3:设备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设备有限公司成品库管理制度

  分发号:

  为了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确保仓库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数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条 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工伤事故的出现,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成品库统计)必须清点入库产品的数量,做到数量准确。

  第五条 产品码放必须规范、整齐,按规定区域码放,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做到勤检查、勤整理,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第六条 装箱人员装箱时严格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成品库主任应及时联系生产经理、销售经理,经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装箱。

  第七条 装箱人员严格按派工单要求装箱,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现象。

  第八条 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九条 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条 进出仓库严禁私拿物品,私动仓库物品。

  第十一条 爱护仓库设备、设施、工具、器具,严禁摔、踩设备、设施、工具、器具。

  第十二条 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开仓库发货,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为了便于产品的盘点,必须对库存产品建立保管账、卡,记录反映产品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第十四条 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一般情况下,须有仓管人员一起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 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27日将盘点清况上报财务部。

  第十六条 产品的出入库作业程序按Q/HB-ZY-CG001-20**号文件《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给公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仓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仓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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