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店)经理职责
1、目的:保证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组织本店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流能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3.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全面责任。
3.3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品经营行为。
3.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及过期失效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
3.5检查各级质量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表彰先进,处罚造成成质量事故的有关人员。
3.6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3.7负责质量指导、质量计划的实施,对质量体系的工作质量负责。
3.8主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质量奖惩工作。
篇2:公寓服务中心卫生所药房人员职责
公寓服务中心卫生所药房人员工作职责
一、收处方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药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剂。
二、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忌用手直接触药。
五、含有毒性、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六、发出的方剂应将服药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七、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八、及时提出进药计划。
九、负责各种药品划价。
篇3: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程序
> 病区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目的:制定病区药房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调配发放准确无误。
范围:病区药房
责任人:药品调配人员
程序:
1.处方审核
专用处方的处方式样和颜色符合规定、处方的一般项目(病人的姓名、科别、性别、年龄、住址或住院号、联系电话、处方日期、诊断、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医生签名或盖章、收费章等)必须齐全;
处方内容(所列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剂量等)必须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
对不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超量、涂改及其他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向病人说明情况,指导病人由处方医生重新开具合格后方可调配。
医生处方权审核,不具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需随附注射剂的空安瓿及贴剂的废贴。
2.配方发药
审方合格及与电脑记帐核对无误后,由配方药师按处方所列药品从专柜中取用药品,交给发药药师复核。
发药药师核对无误后,将注射剂药品交给执行护士(执行完毕后由护士凭处方及注射药袋和空安瓿交回到药房专人负责)。
发药完毕,调配人、复核人在处方上签全名,并在电脑上确认处方、记帐。
3.登记:在规定登记本中登记使用、空安瓿(废贴)回收、专用帐册、交接班等内容。
4.处方保管:专用处方留于专柜中,由专人复核后装订、保存。
5.用药后专柜随时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