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废弃物处理制度
1、医院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废弃物(非感染性废弃物)置黑色塑料袋,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及感染性废弃物(医用垃圾)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按规定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2、锐器(刀片、针头、穿刺针等)用后应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内,无害化处理。
3、医院污水、污泥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总务科派专人处理。
4、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毁形和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病人用过的针头、输液器应放入防水、耐刺容器内,按规定交总务部门集中处理。
5、各类型一次性引流袋使用后,每份引流液加2份含有效氯1500mg/L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搅匀消毒30—60分钟后,方可倾倒入下水道,引流管、引流袋浸泡消毒、毁形后送集中处理。
6、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敷料应装入黄色塑料袋内,送焚烧或洗消灭菌处理;特殊感染(气性坏疽、绿脓杆菌、耐甲氧西林金葡萄等)病人使用后的敷料,必须焚烧处理。
7、手术后的手术废弃脏器、组织及病理标本,应焚烧处理。
8、检验科各种废弃标本,应先消毒后灭菌处理或焚烧。
篇2:医院被服供应站(洗衣房)制度
被服供应站(洗衣房)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烫平,按要求折叠,做好供应工作。
2.被服由供应站负责下收下送。
3.被服供应站与科室各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一次。
4.被服消毒、洗涤、供应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缝纫组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被服供应站集中,填好报废单,按月、按季会同有关部门现场鉴定,由总务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被服供应站凭报废单向仓库如数领取。
6.被服供应站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等。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7.可以回收的棉花、纱布等,要求有关科室互相协助,共同做好回收工作。
篇3:某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和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1公开常时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