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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消毒隔离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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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医院消毒隔离办法和措施

  一、一般隔离制度

  1、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科、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有专人进行预检,遇有传染病疑者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场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门诊观察室应备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传染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服、餐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入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传染病与非传染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接诊室(住院处)

  (1)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淋浴或擦身(危急病员需先进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2)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进入隔离室待查。

  (3)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2、病房

  (1)病员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2)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时淋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剪指甲等。

  (3)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4)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5)被血液、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与消毒。

  (6)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应随时更换。

  (7)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染的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8)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1)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2)每一病房只能收治同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的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篇2:医院洗衣房消毒隔离监控制度

  医院洗衣房消毒隔离监控制度

  一、洗衣房应设洗涤间、凉晒场、烘干房、工作人员更衣间,配备洗衣机、甩干机、烘干机、高压蒸汽锅及消毒池等必要的设施。

  二、洗衣房要严格划分污染、清洁区域,洁、污物品只能在相应的洁、污区域内通过,不得交叉或逆行。

  三、洗衣房收回的洗涤物品要分类浸泡、煮沸或高压灭菌,洗涤传染性的物品时要使用固定的专室专机。凉晒、烘干、折叠、存放、收送要与一般物品分类摆放、收送。

  四、洗涤的布类要避免再污染,收送的布类要分车放置,专人负责。

  五、对各种布类要定期抽查,1~4次/年,每月进行细菌培养监测,以了解布类带菌情况,监测消毒效果。

  六、婴儿尿布不得与敷料、被服混洗,在煮沸后备用,并经常使用试纸监测尿布清洁程度,如发现强碱反应必须重新清洗,并在使用前消毒。

篇3:第二医院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二医院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人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应毁处理、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备用。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心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患者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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