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校内经营管理办法
根据高等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为加强对校内经营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所有经营性服务项目,均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开发和管理,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二、后勤基建处在校内所从事的各项经营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经营,各项服务收费和教育超市物品的售价应公正、合理,自觉接受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物品销售必须严把进货关,不得在校内经销伪冒假劣和“三无”产品,一经发现,学校可责令停业整顿,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食品销售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要求,不得出售超保质期和变质食品,一经发现,按规定追究经营者和经营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校内进行的各项经营服务,必须符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销售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物品。
六、国家限制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物品销售,必须报经学校批准,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在校内进行各项经营必须经学校核准后,定点销售。临时性设摊经营必须报经学校同意。
八、引进社会人员来校租赁或联合经营,实行准入审核制度,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学校相关部门签订经营合同。后勤部门对其经营负有监管的权力。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2:学院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估要求
(一)依据《z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由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自评,主要检查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完成情况,最后完成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
(二)聘请校外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函审,并提出专业建设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校外专家、校内教学督导员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估专家组,深入学院,通过听课、座谈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检查各专业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最后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函审结果和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二、时间安排
(一)3月1日-4月7日,各专业自评阶段。
(二)4月8日-4月15日,聘请校外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评审,诊断其专业建设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准确性。
(三)4月16日-27日,组织五个专家组对24个文科类专业进行教学管理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四)4月28日-5月8日,各专业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完成专业整改方案。
(五)5月9日-5月16日,各专业报送整改方案。
三、评估分组
(一)教育学、学前教育、英语、日语、旅游管理,共5个专业。
(二)经济学(含基地)、金融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共5个专业。
(三)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5个专业。
(四)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共4个专业。
(五)汉语言文学(含基地)、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共5个专业。
四、实地考察
(一)听取专业负责人专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查阅有关专业建设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相对应(其中每个专业随机抽查10-15%的毕业论文和试卷)。
(三)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每个专业随机抽取老、中、轻教师代表各2名,以及学生代表10名参加座谈会。
(四)进行随堂听课,每个专业至少听取2名教师的课。
(五)考察实验室或实践教学场所。
五、其他说明
(一)请按照《z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涵盖的内容完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力求内容全面、具体,并对本专业建设的特色进行准确概括。
篇3:学校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3)
> 学校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三)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l、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总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现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小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号静安广场1**楼 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人:***
人保理赔地址:四平路722号:(近邮电新村)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发生事故--通知家长--送医院→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报局有关科室和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协商→起草《协议书》→支付补偿金→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