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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业园企业迁入迁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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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业园企业迁入及迁出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zz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管理,促进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迁入

  1、企业持《入驻通知单》和《租赁合同》至园区办办理以下迁入手续:

  (1)按规定要求填写“企业入住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表格;

  (2)企业与园区办双方共同查验房间设备、设施;

  (3)缴纳相关费用;

  (4)办理钥匙交接手续及园区出入证。

  2、企业迁入时应遵守以下条款:

  (1)入驻时服从园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物业部指定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企业应注意遵守园区公共秩序,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2)注意保护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3)入驻后请勿将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如有丢失,请与物业部联系;企业在公共区域内发现他人遗失物品,敬请送至物业部,以便招领;

  (4)向物业部提交公司治安、消防责任人及持掌公司用房钥匙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

  二、企业迁出

  1、企业应在迁出前一个月向园区办提交迁出申请,确定准确迁出时间;

  2、迁出前一个星期配合园区办查验房间及相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注:用户迁出时应恢复房间原貌,恢复费自理);

  3、退还全部钥匙;

  4、企业持同意迁出书面证明材与园区办结清入住期间全部费用。

篇2:科技创业园企业迁入迁出管理办法

  科技创业园企业迁入及迁出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zz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管理,促进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迁入

  1、企业持《入驻通知单》和《租赁合同》至园区办办理以下迁入手续:

  (1)按规定要求填写“企业入住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表格;

  (2)企业与园区办双方共同查验房间设备、设施;

  (3)缴纳相关费用;

  (4)办理钥匙交接手续及园区出入证。

  2、企业迁入时应遵守以下条款:

  (1)入驻时服从园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物业部指定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企业应注意遵守园区公共秩序,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2)注意保护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3)入驻后请勿将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如有丢失,请与物业部联系;企业在公共区域内发现他人遗失物品,敬请送至物业部,以便招领;

  (4)向物业部提交公司治安、消防责任人及持掌公司用房钥匙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

  二、企业迁出

  1、企业应在迁出前一个月向园区办提交迁出申请,确定准确迁出时间;

  2、迁出前一个星期配合园区办查验房间及相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注:用户迁出时应恢复房间原貌,恢复费自理);

  3、退还全部钥匙;

  4、企业持同意迁出书面证明材与园区办结清入住期间全部费用。

篇3:利星国际广场租户之迁入迁出手续

  利星国际广场租户之迁入与迁出手续

  1、迁入手续

  在签订了租赁合约并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后,租户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迁入手续:

  1.1租户迁入前需携带上海利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入户通知书以及租赁合同原件,以供物业管理处复印留底及备案。

  1.2租户迁入前需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1.3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安排办理迁入前的单元交收手续;

  1.4敬请租户亲自至物业管理处办理领取单元事宜;

  1.5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本物业’内公司名录指示牌制作手续,办理时业/租户需提交公司中英文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6租户迁入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敬请遵守以下条款:

  1.6.1提前三天或以上通知物业管理处确切的迁入日期。

  1.6.2在得到物业管理处的迁入确认后,请按与物业管理处议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租户需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1.6.3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业/租户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1.6.4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持掌钥匙人员名单及提供一至二名紧急事件联系人的姓名、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

  1.7为方便租户迁入,物业管理处可为租户联系搬运公司;

  1.8业户应保证搬运公司人员遵守物业管理处的指挥,从指定路径进出‘本物业’并保证路径畅通。

  2、迁出手续

  租户如需迁出,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2.1租户租期到期迁出‘本物业’前,请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并注明迁出日期,按照迁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2退租租户需至物业管理处财务部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

  2.3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撤消租用的电话号线、车位及其它所有退租手续;

  2.4租户应退还从物业管理处借取的一切财物;

  2.5如租户迁出时未将装修过的区域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或房产开发商确认外),从而引起纠纷,则物业管理处有权另委他人负责完成,费用由迁出业/租户承担支付;

  2.6租户将其使用单元恢复原状时,需至物业管理处备案并经物业管理处验收;

  2.7在迁出过程中租户应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2.8租户迁出时应遵守‘本物业’的各项规定,需注意以下各项:

  2.8.1按物业管理处与/租户的议定时间及路径迁出;

  2.8.2注意保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2.8.3向物业管理处递交一份搬出物品清单;

  2.9租户完成上述手续后,退还‘本物业’提供的所有物品 (含单元钥匙)。否则物业管理处将通知房产发展商从租房押金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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