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销售部行为规范:值班代表/值班主管的值班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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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值班代表/值班主管的值班工作内容

  一.早会后20分钟内完成或检查以下各项工作,并在值班时间内保持,必须及时妥善的解决。

  (一) 大厅

  1、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

  2、桌椅、沙发的清洁及归位。

  3、烟灰缸的清理。

  4、饮水机的清洁,水桶的整齐摆放、无杂物,随时检查机上的水桶内是否有水。

  5、领取纸杯,随时补充新的纸杯。

  6、模型的清洁、矫正。

  7、清洁和矫正墙上悬挂的一切物品。

  8、观察窗帘是否需要清洁,如果需要,向主管报告,随时维持窗帘均匀的关闭状态。

  9、安全帽的清洁、整齐,随时保持此状态。

  10、地毯的端正,并随时保持地毯的端正。

  11、话机的清洁、端正。

  12、准备当天所需的足够的资料,并随时保持摆放有序,如:户型图、预订单、价格表、工作日志、变更通知书、销售日报表等。

  13、报架的资料的摆放要归类,报名、刊名面向大厅。

  (二) 后厅部分

  1、 桌椅、地面、柜子的清洁,有序。

  2、 桌面上的资料、办公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摆放整齐,清除不该摆放的东西。

  3、 墙上悬挂的各种资料应整齐排列,包括户型图、预定单、工作日志及变更通书等。

  二. 注意事项

  1.值班时间是当日上班开始到次日上班前,在此时间段出现的问题由当班的值班主管负责,销售经理可视情节的轻重课以50元--200元的处罚。

  2.下班前值班主管要查看门、窗、电脑是否关闭,收拾桌椅。

  3. 除当班的值班代表/销售主管负有以上职责外,其他销售代表亦责无旁贷,如发现有故意熟视无睹者,主管/经理可视情节的轻重课以50元--200元的处罚。

篇2: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等设备进行监控。

  2.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调试主机和其它按键。

  3.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号时应沉着冷静,并及时通知巡逻岗或附近岗位治安员确认,如属误报,需查出原因,如属火警,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消防中心不准拨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任何人不准在消防中心会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保安经理同意。

  5.消防监控室内除配备消防设备外,严禁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当值消防员每天应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7.消防中心内严禁吸烟、吃、喝、聊天、看书报、睡觉、高声喧哗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8.确保消防中心内报警电话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工作需要除外),紧急情况使用电话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9.消防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10.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暂离开时经领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员顶岗,交接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和安管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值班员对每班值班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认真做好岗

  13.交接班记录,检查系统是否正常,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岗。

  14.工作时间八不准:不准聊天;不准串岗;不准吃东西;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岗位上办私事;不准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超过1分钟)、玩手机;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会私人客人。

篇3:低压配电室值班管理规程

  低压配电室值班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客户服务中心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责任人:工程部主管;

  3.2值班人员负责低压室的日常巡查工作;

  4.0定义

  无

  5.0规程

  5.1低压配电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两小时巡视各配电柜一次;

  5.2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相关主管人员同意,且有工程部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进出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

  5.3低压配电室内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值班电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完毕应在值班记录上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4值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室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风、雷、雨天气时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

  5.5配电柜开关供电线路应设有明显标识,如分合闸指示卡、资料卡等;检修停电,必须悬挂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移位或破坏标示牌;

  5.6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运行,如确有特殊原因,应由工程部工程部主管或工程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短时供电,并应增加巡视的频率;

  5.7严禁违章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5.8在配电室内进行任何整改或变动必须经工程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进行较大的变动时还须报告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

  5.9照明和通风设施良好,温度保持在40℃以下;

  5.10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随时有效,严禁使用泡沫类或水来灭火,并应配置手持气体灭火器放置于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

  6.0附则

  按照程序定期实施保养检修计划;

  7.0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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