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售楼处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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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日晚班值班(参照每周值班表)的销售员所接热线、上门客户不列入轮接纪录。

  二、如在值班时间接到以前联系过或曾经来过的客户,值班销售员有责任马上通知负责该客户的销售员,并同时热心接待该客户,如发现有怠慢客户或客户投诉情况,当晚值班销售员则停接第二日来电或来访。

  三、值班销售员若发生早退现象,则按旷工处理。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四、售楼处电器开关管理规定:

  A、每日9:00应准时开启:

  1、入口处玻璃地面灯;

  2、入口左侧效果图射灯;

  3、沙盘内灯、沙盘顶部射灯;

  4、启动地喷泉;

  5、卫生间照明、排风扇;

  6、根据温度开启两组空调;

  B、每日17:00应准时开启:(遇有阴天时可提前开启)

  1、入口处门灯;

  2、销售厅内所有照明灯;

  3、玻璃墙后射灯;

  C、每日21:00后(或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后),应及时关闭除照明必须的所有灯光、空调、喷泉。

  D、及时将电器损失情况报内勤处理。

  E、以上工作由值班保安从进场日起负责执行。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的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仪容仪表规定,按规定着装、佩带工牌上岗。

  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执勤,用语规范,动作大方得体,有礼有节。

  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将手插入裤袋。

  六: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串岗、擅离岗位。

  七:当值时不得吸烟、聊天、读书报、听音乐、吃东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打瞌睡、睡觉。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

  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等设备进行监控。

  2.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调试主机和其它按键。

  3.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号时应沉着冷静,并及时通知巡逻岗或附近岗位治安员确认,如属误报,需查出原因,如属火警,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消防中心不准拨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任何人不准在消防中心会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保安经理同意。

  5.消防监控室内除配备消防设备外,严禁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当值消防员每天应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7.消防中心内严禁吸烟、吃、喝、聊天、看书报、睡觉、高声喧哗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8.确保消防中心内报警电话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工作需要除外),紧急情况使用电话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9.消防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10.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暂离开时经领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员顶岗,交接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和安管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值班员对每班值班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认真做好岗

  13.交接班记录,检查系统是否正常,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岗。

  14.工作时间八不准:不准聊天;不准串岗;不准吃东西;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岗位上办私事;不准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超过1分钟)、玩手机;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会私人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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