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施工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依法办理工程报建,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的轨道。
2.作业依据
《上海建设网》网上办事专栏《施工许可受理》
3.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操作情况。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4.作业描述
建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招投标办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或区(县)招投标办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应说明理由。
4.1目前“上海建设网”已开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领业务,申领程序如下:
4.1.1申领人通过中国移动手机向该平台注册用户,用户名为手机号码,密码由平台发往申领人注册的手机上,长度为6位;
4.1.2申领人使用用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领窗口;
4.1.3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并获得项目网上申领编号;
4.1.4受理人根据申领人填写的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并通过短信平台发出受理时间和地点;
4.1.5申领人确认网上填写的数据正确后,打印《施工许可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和建设单位盖章;
4.1.6申领人持《施工许可申请表》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到规定的地点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手续。
4.2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手续,要提供下列书面资料:
4.2.1施工许可申请表;
4.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2.3资金入帐凭证(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4.2.4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
4.2.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4.2.6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情况证明;
4.2.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资料;
4.2.8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4.2.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4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5中止施工的建设工程若需恢复施工,应在具备复工条件(指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同意复工的证明)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递交恢复施工书面申请。
4.6《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等资料可在网上下载。
篇2:申领施工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申领施工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依法办理工程报建,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的轨道。
2.作业依据
《上海建设网》网上办事专栏《施工许可受理》
3.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操作情况。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4.作业描述
建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招投标办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或区(县)招投标办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应说明理由。
4.1目前“上海建设网”已开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领业务,申领程序如下:
4.1.1申领人通过中国移动手机向该平台注册用户,用户名为手机号码,密码由平台发往申领人注册的手机上,长度为6位;
4.1.2申领人使用用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领窗口;
4.1.3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并获得项目网上申领编号;
4.1.4受理人根据申领人填写的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并通过短信平台发出受理时间和地点;
4.1.5申领人确认网上填写的数据正确后,打印《施工许可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和建设单位盖章;
4.1.6申领人持《施工许可申请表》和所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到规定的地点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手续。
4.2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手续,要提供下列书面资料:
4.2.1施工许可申请表;
4.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2.3资金入帐凭证(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4.2.4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
4.2.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4.2.6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情况证明;
4.2.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资料;
4.2.8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4.2.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4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5中止施工的建设工程若需恢复施工,应在具备复工条件(指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同意复工的证明)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递交恢复施工书面申请。
4.6《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等资料可在网上下载。
篇3:申领(小区名称)地下车场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报告
关于申领(小区名称)地下车场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的报告
ZZ市物价局: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号)和《物业管理条例》及(ZZ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向贵局申领(小区名称)地下车场物业服务费收费许可证。
(小区名称)地下车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地下停车场物业服务费:每个车位每月60元;
2.地下停车场摩托车服务费:每辆每月20元;
3.地下停车场电动车服务费:每辆每月20元;
4.地下停车场小汽车临时停车:每辆5元/次(1小时以上);
特此申请、请批准!
ZZ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