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QG房地产公司薪酬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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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G房地产开发公司薪酬福利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薪酬体系实行多元化薪酬体系,公司总部高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策划部、营销部和公司业务部实行目标管理绩效工资制。

  第二条 职务等级工资制主要分25级职务等级,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功工资"三部分组成。

  第三条 目标管理绩效工资制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组成。

  第四条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和年功工资的基本含义:

  1、岗位工资:是公司根据各职位的不同职责所确定,并按月发放,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2、绩效工资:系公司根据考评小组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计算,它是非固定性的浮动工资,一般随员工绩效的高低变化而变化。

  3、提成工资:系公司针对房地产销售情况和公司古玩收藏艺术品的特性对营销人员和业务员所制定的一种奖励工资,一般实行按完成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它随个人业绩的大小而变化。

  4、年功工资:是公司设立的一种工龄津贴和其它津贴补贴,它是公司针对在公司工作表现较好但工资较低的普通员工和管理人员中有一定贡献且在公司有效长时期工作的一种鼓励。

  第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的特点。本薪酬体系为一完整、系统的体系。在体系中,具体的薪酬数额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而变化。

  1、动态级差:本公司薪酬体系采用等级差。级差按百分比设计,而非固定额度。

  2、同一职级多级数跨度:同一职级职位,所负职责仍有所区别。多级数跨度为同一职级不同职责职位提供适当薪酬。同时,为同一职级内的人员晋升提供空间。

  3、低职级与高职级级数部分重叠。为较低职级人员晋升提供较大空间与动力。

  4、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将员工个人薪酬与公司经营效果联系起来。使员工个人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在薪酬体系设计上体现出公司的整休利益,并能增强公司的团队协作力与凝聚力。

  5、职级不同,激励力度不同。

  第六条 本薪酬体系的设计原则为:本体系在设计上遵循简洁性原则、统一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针对性原则。

  第七条 公司薪酬体系架构按每位员工的岗位和职级不同来进行设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薪酬架构体系"、中层管理人员"半年薪制薪酬架构体系"、技术人员"薪酬架构体系"。

  第二章 岗位工资的确定及发放

  第一条 岗位工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不随公司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变化。无论公司的经济效益好坏,公司均应为员工发放基本工资。

  第二条 本公司岗位工资实行"下发制"。每月按时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遇休息日顺延。工资发放采用现金或银行自动转帐方式。

  第三条 新入公司的员工,当月工作满半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半个月的均按半个月计算。

  第四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确定员工的的岗位工资在员工薪酬中的比例为:高层管理人员40%;中层管理人员为60%;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人为80%。

  第三章 绩效工资的确定及发放

  第一条 公司员工绩效工资分为两种,一种为年薪(含半年薪),适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另一种为奖金(包括销售提成、项目提成),适用公司普通员工。

  第二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职级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在员工薪酬中的比例分别为:高层管理人员60%;中层管理人员40%;基层员工和工人为20%。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半年薪制",以年度和半年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期限。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实行"月薪制",以月度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期限。实行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体系挂钩。

  第三条 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行政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年薪(或月薪)-(每月岗位工资+年功工资)×12]×(目标考核所得分数×100%)

  2、销售人员绩效工资级=有效合同销售额×%(提成)

  第四条 年薪的绩效工资实行标准,依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每季度未、每年年中和年未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监)实行"年薪制"。以年度或半年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期限,具体发放时间为第二年的春节前和每年的七月份。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经理、各下属分公司经理)实行"月薪制"。以月度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期限,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上旬。

  第七条 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员工实行"动态奖金制"。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工资,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上旬。

  第八条 销售人员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提成奖金,在单项合同留有尾款的情况下,其单项合同的提成工资最多支付至60%,另40%在单项合同尾款付清时一次结清。

  第四章 年功工资的发放

  第一条 年功工资,是由年功工资(企业工龄津贴)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贴构成。

  第二条 年功工资,是对工资较低的新员工和长期务于本企业的员工的一种激励和补偿。根据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给予不同的企业工龄津贴。

  第三条 其他津贴

  1、其他津贴,一律归纳到工资中,不再计发。

  2、地区补贴和出差补贴不在此列,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年功工资的发放

  1、工龄不满1年的员工不享受此工资。

  2、工龄在1年以上(含1年)的在职员工享受此工资。

  3、年功工资采用现金或银行自动转帐方式发放。

  第五条 年功工资按月计算在每月月末和静态工资一起发放,总额以分段累进制计算。

  第五章 职级的确定办法

  第一条 各职位派任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任职资格条 件"的规定。不符合最低任职资格条 件的人员称为"权任人员"。

  第二条 派任的各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者,可提高一至二级。

  1、所具有的工作经验,已超过该职级所需专业3年以上。

  2、所具有的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3、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且在该职级成绩特别突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级降低一至二级。

  1、具有的工作经验,没有达到该职级所需专业工作

经验。

  2、所具有的能力,未能达到该职级的要求。

  第四条 其因工作需要,所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中,支付其职位最低职级的薪酬。权任期以1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为支付该职位职级的薪酬。

  第五条 由低职级职位,调任高职级职位工作,应改为支付所调任职位职级的薪酬。

  第六条 由高职级职位,调任低职级职位工作,应改支付该低职级与原支付新点最接近的薪级

篇2:X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薪酬福利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薪酬福利

  (一)薪酬

  1. 1.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1.1 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在各地的市场地位相一致。

  1.2 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1.3 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1.4 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1.5 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1.6 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的薪酬。

  2.薪酬构成

  2.1 职员现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

  (1)固定收入=岗位薪金+住房补贴+双薪+过节费。

  A、岗位薪金:公司实行月薪制,岗位薪金是固定收入的主要组成。

  B、住房补贴:为职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现金支持。

  C、双薪:上一年度所在单位经营正常的情况下,每年的1月份发放上一年度的双薪,基数为当月的岗位薪金。

  D、过节费:春节、中秋节各发放一次。

  (2)浮动收入以奖金体现,包括季度奖、年终奖等。

  2.2 按政府规定,公司为职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须承担的部分从每月薪金中扣除。

  2.3 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发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前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中国银行存折帐户内。

  4.薪金调整机制

  4.1年度调薪

  (1)公司每年上半年根据市场价值变化和个人业绩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2)每年下半年进行一次补充性薪金调整,主要适用于上半年调薪以后转正的职员以及在中期业绩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个别职员,作为对上半年调薪的补充。

  4.2 即时调薪

  (1)因转正、职位变动、专业级别调整、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

  (2)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4.3 职员薪金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5.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5.1 工伤医疗期内

  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基数为职员岗位薪金加住房补贴。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5.2 病(伤)假内

  (1)病(伤)假期间扣除福利补贴,具体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办理。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

  (3)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不超过6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A、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B、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70%;

  C、司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80%。

  (4)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病(伤)假期薪金,按下列标准给付救济费:

  A、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50%;

  B、司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5)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薪金级别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5级,救济费随之调整,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6)医疗期内,救济费不得低于所在单位平均薪金(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40%。

  5.3 事假

  事假期间扣除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福利补贴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特别提示

  职员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二)福利

  1.休假

  1.1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1.2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

  (1)年休假:职员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即享有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A、职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司批准同意后取假。取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 转正以后才能取假;

  ② 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上司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 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 各一线公司总经理、总部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报直接上司审批、集团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前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发布休假知会;

  ⑤ 具体假期审批规定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B、计算方法: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取假。

  C、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 一年内病(伤)、事假相加超过65天;

  ②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③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④ 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D、公司每年向当年享有年休假的职员一次性发放300元年休假补贴,其余费用不再报销。

  E、职员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取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F、由公司安排出国考察,按实际考察天数的50%折抵个人当年年休假。实际考察天数的50%不足半天算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算为一天。

  (2)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

  (3)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5天。

  (4)调动假:异地办理行政和户口关系调动手续,可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需要取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5)生育假

  A、女职员产假

  产假

  领独生子女证增加假期

  产假合计

  非晚育

  90天

  35天

  125天

  晚育

  105天

  35天

  140天

  注: ①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

  ②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B、男职员护理假:10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C、哺乳假: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给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D、计划生育假:职员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E、如当地政府另有生育假规定的,可按天数多者取假。

  1.3 本款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1 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职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职员薪金中扣除。基本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具体险种、缴交比例依各地社会保险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2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由公司缴纳部分由职员所在单位承担。

  2.3 原则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职员户籍所在地缴交;对于户籍不在集团投资城市的职员,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缴交。如果职员对适用地有特殊要求,需另行向公司提出申请。

  2.4 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后,具体就医程序及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具体事务,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5 若当地未实行相应医疗保险,则实行医疗费用定额管理,由各地公司单列会计科目。具体就医规定等事宜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2.6 工伤医疗期的医疗等费用按照国家政策,由社会统筹的工伤医疗保险以及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承担。工伤医疗期满后有能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所在单位安排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有关政策办理。

  3. 商业保险

  公司为职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

  3.1 为所有职员统一购买团体意外险。

  3.2 在职员自愿的基础上为职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和职员共同承担,同时公司可协助职员基于团体优惠办理家属大病医疗保险(仅包括配偶、子女、职员本人父母)。

  3.3 详情请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4. 贺仪与奠仪

  4.1贺仪

  (1)职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符合晚婚条件,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在单位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2)职员在子女出生后6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独生子女证》(初生双胞胎凭出生证明),所在单位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3)职员如在子女入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入学通知,所在单位将为职员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为职员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仪人民币1000元整。

  4.2 奠仪

  职员如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后一个月内知会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在单位将致奠仪人民币1000元整。

  5. 独生子女费

  5.1 职员自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由所在单位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人民币30元,独生子女医疗补贴人民币100元。初生双胞胎比照此待遇,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保育补助与独生子女医疗补贴。

  5.2 夫妇同在公司的只能一方享受此待遇。

  6. 职员活动

  6.1 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6.2 职员均有机会参与集团内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集团、所在单位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

  在物业公司,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

  享受学习,享受生活--

篇3:爱地物业员工手册:薪酬福利

  

  爱地物业员工手册:薪酬福利

  一、薪酬理念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1.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2.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3.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4.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5.为卓越加薪:薪酬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二、休息日

  行政管理人员、文员及其他员工每周工作48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规定有壹天休息日。由于工种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员工的休息日,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业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安排。休息日由部门主管预先编排,经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有薪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

  5、端午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十月一日国庆节3天

  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部门主管安排在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后三十天内放假;若因无法安排,物业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工资。

  四、病假

  病假必须持有县级或市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受每年15天的有薪病假。

  五、婚假

  1、婚假必须提前两周向部门主管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

  2、按法定年龄结婚的,进入公司工作未满6个月的,可享受3天婚假,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7天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职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管理处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200元整。

  六、事假

  事假一天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并报管理处备案,三天以下由管理处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请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七、请假制度

  所有休假(包括有薪假期及补休)除紧急情况外,均须事先申请,填好请假单并获得授权主管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而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将被解雇。

  八、产假

  在物业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怀孕期不算在内)的合同制女职工,可享受90天有薪产假,男职员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申请产假必须有县或市级医院的分娩证明。

  九、慰唁假期

  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全薪慰唁假,管理处将致奠仪人民币200元整。

  十、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需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及上报综合管理部。对伤亡者,按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 、工资发放

  员工每月工资将于每月6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十二、社会统筹

  公司为合同制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金额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承担。

  十三、意外伤害险

  公司为安全管理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以保障工作特殊性所需。

  十四、其他福利

  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可以享受全数物资福利,未满6个月的员工享受二分之一的物资福利;

  工作每满24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一次外出考察机会;

  年终奖,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以按照比例享受部分年终奖,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全额年终奖,另行考核的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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