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广告不等于房地产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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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不等于房地产营销

房地产营销与其他产品的营销有着特殊的地方,不但需要最基本的建筑知识,还要对投资分析、投资回报等经济风险有深层次的了解,这样才会对市场的前瞻性有深层次的把握,才会对走势有较准确的判断。但为什么深圳的房地产广告总沉湎于表现形式的诡、怪、奇异而不能自拔,为什么深圳的房地产广告都在喋喋不休的说环境、绿化、价格、配套、户型、建筑风格,说完之后都步调一致、如出一辙,有的还使用大面积留白广告装扮高雅?为什么凡是别墅都说自己代表一种文化?难道消费者的脑袋是木瓜?

聪明的广告商,该醒醒了。走出去,去接触你的客户,去了解他们,你就能做出卖出房子的好广告。

大家都知道,判断一则房地产广告的优劣,是看它是否有力地帮助卖出更多的房子。同时,每一则广告都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所以在实际的广告运作中,我们常常会在品牌与销量之间打转,不清楚怎样做更利于销量,怎样做更利于品牌的长期建设。在房地产广告中,品牌形象广告可能对商品只字未提,但却对销售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当两个楼盘的物质差距很小时,导致购买差距的重要因素就是消费者对两个楼盘品牌的熟悉、认知、好恶以及信任的程度,品牌的个性与格调在竞争中占据了主导作用,个性与格调的塑造在于你是否在长期的广告宣传中坚持了一贯的营销策略。我们的发展商通常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经常更换广告商,每更换一次,就重新来一个广告策略。到最后消费者对楼盘的品牌个性越来越糊涂,结个什么也没记住,只记住了楼盘的名称,至于这个楼比那个楼好在哪里,不清楚也不记得了。一些房地产商在做房地产广告时,喜欢舍本琢木,广告表现沉醉于形式上的变化,如牵强附会、超常规的广告画面,没有灵魂的空洞诉求,而忽视了对房子本身的深层挖掘,忽视了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还有,由于房子好坏的标准没有,也不好判断孰优孰劣,从而导致了大量虚假广告的出现,比如,什么“一流的地段,一流的绿化”;“超低价****元起”,那个“起”象个没过门的媳妇,羞羞答答,躲躲闪闪;另外,大搞不切实际的“效果图”,勾引消费者上当,以为消费者都是傻瓜。这些虚假行为从短期来看,是有所收获,但黄梁一醒,就知道做美梦的日子不多了。

经过了几年风雨洗礼之后的深圳的房地产,正朝着一个良性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深圳在不远的将来,房地产业在产品和服务方面都会进入一个无差别的时代,竞争会更多的体现在品牌力上,一流品牌的企业,其销售业绩将是几何级数的增长,这已在万科、和记黄埔等大牌企业身上体现出来。

篇2: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修正)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修正)

  第一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四条 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 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第十四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 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3:房地产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房地产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编号:[____](____)合字第____号

  委托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中山市________镇

  签订日期:____年09月11日

  3D影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地产)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居花园3D影视广告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制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地产下属 ______花园的3D影视广告片制作,乙方必须在20**年9月24前按甲方的要求完成3分钟3D片的制作、剪片(20秒、40秒)、配音的工作,并交付给甲方。

  2、具体剪接要求:

  分别接剪成广告片3分钟、40秒、20秒的配音片和未配音片各1条(共6条),除一套Betacam带外(内含带配音片及不带配音片),还须刻录20张(10张为带配音影片,10张为不带配音影片)DVD光盘。

  二、工作进程要求:

  1、第一阶段: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所需的有关资料。(资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第二阶段:甲方提供以上项目资料后4日内,乙方将创作的动画脚本文案及建筑模型交于甲方,甲方收到脚本和建筑模型后必须于2日内提供书面的反馈意见,乙方根据甲方反馈之意见再次修改,直至双方最终确定并签字认可,乙方开始全面展开下一阶段工作。

  3、第三阶段:在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并签字确认脚本和建筑模型之后的10日内,乙方完成3D影片的画面整体效果制作及实拍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粗剪的样片(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同时向甲方提供粗剪片的20秒、40秒的DVD光盘两张,以作甲方临时广告投放。甲方在收到粗剪样片的2日内,对3D影片的效果提出经签字确认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第四阶段:甲方对粗剪的样片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须于3日内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影片修改部分,并精剪样片,请甲方到乙方公司验收样片(在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或者乙方以样片的形式(在作品中间含"__汇报样片"字样)提交给甲方。

  5、第五阶段:甲方如对作品还有修改意见,则双方经交换意见签署备忘后继续修改,直至甲方对样片签字验收。乙方开始剪辑广告片,在双方签字确认广告片剧本后的第3日内完成剪辑的广告片样片,甲方签字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后,同日乙方将最终成品(Betacam带格式一份,20张DVD光盘)交付甲方。

  三、作品的验收标准:

  1、最终作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剧本和签字确认的最终修改意见完成。

  2、最终作品之质量必须至少是达到乙方以往同类作品的水平。

  四、费用总额(含税)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额¥90000元,(大写)人民币 玖万圆整。

  2、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为准)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50%,即¥4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圆整 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3、在乙方完成粗剪样片并交付甲方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的20%,即¥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作为进度款。

  4、在乙方完成3D影片的制作,甲方书面确认精剪样片,乙方将成品(DVD、Betacam带)交付给甲方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25%即¥ 22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圆整。

  5、剩余5%即¥4500元尾款,甲方将在收到成品(精剪片的DVD、Betacam带)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

  6、乙方须于每一笔款项收取前或收取时提供与该款项金额相符的3D影片制作服务发票。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关于该项目的剧本和进行过程中设计的修改意见,且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据此进行修改,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后及时完整地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签字确认后,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提交的《素材需求表》所列明的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甲方有责任根据本合同第二条之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对乙方每个工作阶段成果提出修改建议,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时间之后3个工作日内仍没有任何书面意见反馈,将被视为对效果的默认同意,乙方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开展工作;如果之后再有修改意见,双方必须签署备忘并约定具体的处理方法,同时制作时间将作相应顺延;甲方对3D影片的修改意见,如果修改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如提供资料的变更,或者甲方改变原先双方已确定的剧本或者修改意见等,导致工作量的增加和费用的增加,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修改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如乙方没有按照双方确定的剧本或者上一次的修改意见修改,或者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制作等,乙方有责任无条件进行修改

  4、甲方允许乙方在3D动画影片的结尾处以制作单位的名义出现,该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乙方不收取费用。

  5、在交付精剪片后60日内,甲方可对影片细节提出修改意见(最多3次),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之意见对影片进行修改。在精剪片交付后1年内,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更换3次标版,标版版面由甲方提供,乙方只须对标版进行效果的制作及影片的融合。

  6、乙方在该项目的建筑、环境和室内表现上必须依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如设计方案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变动,乙方可以负责按照修改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由此造成的制作时间将做相应的顺延,并且双方将就此事签署备忘。

  7、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精简片后,应向甲方提交2套成品,并保证记载体的完好性和内容完整性。

  8、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若制作的广告片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重做或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10、乙方因制作等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遵守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全部退还甲方已付款,甲方保留对乙方索赔的权利。

  2、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制作费(包括各个阶段),甲方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以应付部份的制作费为基准,按人民银行利率偿付违约金。如付款和反馈意见延误时间超过45天,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进度款将不退回,同时乙方视情节严重,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合同经双方签字后,除非另一方先行违约,否则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七、纠纷处理

  1、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进行诉讼。

  2、合同纠纷能友好解决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

  八、知识产权

  关于本合同所属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之任何稿件,在其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函件、电子数据、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必然部分。

  3、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电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镇___地址:______北路____号____院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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