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东部海岸生活专题报道策划书

4301

东部海岸生活专题报道策划书

一、策划缘起

东部旅游节日在即,全城热销海岸生活

7月22日,在广东省文化厅和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主办的“首届亚洲少儿艺术花会暨广东省少儿艺术节”即将召开,在“东部旅游文化节”同时开幕的喜人背景下,盐田的旅游旺季和置业高潮已经到来。随着万科东海岸和心海伽蓝的陆续开盘,东部家居生活不断朝着海岸新时尚升级。云深处悄悄入伙等好消息启发人们,盐田需要宣传,盐田需要更加时尚的海风吹拂。

二、合作优势

《××周刊》,先锋时尚为东部海岸生活冲浪领航

同是7月22日,全球时尚生活资讯,白领精英读本《××周刊》正式创刊。《××周刊》是深圳市公开发行的全彩色铜版纸印刷、在深莞两地同时发行、直投的第一张周报,经过7月8日试刊后,受到读者和业内外一致好评。证明这一独特崭新媒体深受市场欢迎。用精美的图片、优美的文字、精确的策划,《××周刊》为盐田生活传递信息。

三、媒体互动

《××周刊》与分众液晶电视互动,开创最新传媒模式

为了充分传达东部海岸生活气息,更加准确锁定白领、金领人士置业盐田,《××周刊》与名震全国的分众传媒机构联手,在遍布深圳、东莞的高档写字楼、高尚酒店、住宅等电梯间开辟液晶电视广告。凡在《××周刊》投放特殊版位整版彩色广告的客户都将同时得到分众传媒赠送的滚动播出的一周每天48次每次5秒的宣传广告,产生更为广泛的传播效果,达到其它任何媒体无法做到的事半功倍之效。

四、报道方法

全景描绘盐田生活,为置业东部展示立体画卷

1、介绍盐田简史:概括山海盐田,几年巨变

2、描述旅游东部:处处美景处处家的环境

3、谱写豪宅颂歌:聆听海、山无与伦比的天籁

4、展示成熟配套:记录时尚小镇故事

5、图说东方夏威夷:动感都市的社区广告

五、其他配合

全面互动,《××周刊》期待合作

1、采访国土局、交易中心领导介绍盐田规划与发展蓝图

2、组织看楼专车免费服务

3、赠送老板、总经理专访文章

4、请中介公司、专家畅谈置业盐田的多重优势

5、其他合作另行协商

《××周刊》房地产部
   二OO四年七月十二日

篇2:某学院校外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了积极、客观、准确地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成就,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和宣传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规范的校外宣传报道及其作品是:

  1、学院各单位采编和制作的、向校外流通或虽在校内流通但可能向校外扩散的、非经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宣传品(如介绍材料、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等)。

  2、各单位接待或协助社会各级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编和制作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各类新闻作品(含纪实)。

  3、各单位或个人采编和制作的、向社会各级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上述第2款中所列各类作品。

  4、各单位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的有关我院形象的展览品或陈列品(如图片、图表、实物、介绍材料等)。

  第二条学院鼓励在本办法规范下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校外宣传报道,并将于每学年对在校外宣传报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以学院各单位名义或受单位指命的个人采编和制作的本办法第一条所列各类校外宣传品,必须报送校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1、学院以下的仅涉及本系(院)工作内容的校外宣传报道,由各系负责人审批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若超出本系(院)工作范围,由本系负责人和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

  2、学院机关各部门的仅涉及本部门工作内容的校外宣传报道,由各部门审核、批准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若超出本部门的工作范围,由部门和学院办公室共同审核并送新闻办公室备案。

  3、全院性的校外宣传品以及各系部涉及有关苗头性、倾向性、政治性的校外宣传报道作品由新闻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审核。涉及重要事项和敏感问题,必须报院领导研究批准。

  第四条审核校外宣传报道及其作品时,必须认真、仔细,要注意把握:

  1、舆论导向是否正确,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无抵触或违背,预期的社会效果如何。

  2、事实是否真实,表述是否准确,评论是否中肯,语言是否得体。影视数字图形作品,色彩是否和谐,影像是否清晰,主题是否突出。

  3、对表扬或批评性的校外宣传作品,应予慎重,在发稿前须听取和分析被表扬或被批评对象的规定,并经报道对象所在单位的审核同意。

  4、严禁在校外宣传报道中泄露国家机密以及我院的学术机密和其它秘密事项。

  第五条学院内各单位应热情地接待社会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积极地协助、配合其工作。

  1、学院各单位遇有新闻媒体的主动来访,应及时报告所属系所或部门负责人,并及时通报学院新闻办公室。

  2、系(院)、部、所及以下的单位邀请、接待媒体来校采访,事前应报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将有关材料及拟邀请媒体名单于事前三天告知新闻办公室,并于事后三天内将实到媒体名单及报道情况报新闻办公室备案。各系、各职能部门须做好各自邀请媒体的接待与服务工作。

  3、全院性或重大的校外宣传活动,经院领导同意后,由新闻办公室(必要时会同学院各有关方面)与有关新闻单位通报信息,并负责来访记者的接待工作。

  4、学院各单位在接待媒体采访的过程中,如对方主动要求审核他们采制的校外宣传品,即按本办法第三条各款精神送审。如媒体没有主动要求审核,则应向他们明确提出审阅的要求;若遭拒绝,应立即报告所属单位和学院新闻办公室。

  5、对送审的媒体采编、制作的校外宣传品,主审部门应及时审核并明确提出"同意发表"或"不同意发表"的书面规定;对修改后可以发表的,应提出具体的商改规定,待修改后再审核。

  第六条关于学院内个人采编和制作的校外宣传品。

  1、学院鼓励采写本办法第一条第3款所列各类正面宣传我院形象的新闻作品。

  2、学院鼓励创作正面宣传我校形象的美术和摄影等艺术作品。

  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采编和制作本办法第一条第1款所列的校外宣传品。违反国家新闻出版法规或出于个人谋利目的而为之的,学院将予以追究,严重的交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4、在采编和制作有关我院形象的校外宣传品时,不得违*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污蔑、攻击他人或集体(单位)。违者,学院将予以追究,严重的交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校外宣传报道已经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播发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应及时送至新闻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本办法由新闻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高中通讯报道工作若干意见

>  高级中学关于通讯报道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加大改革力度,及时反映我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进一步提高学校知名度,扩大学校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通讯报道组,隶属校长办公室领导。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钻研新闻理论和写作业务,关心学校工作,搞好新闻写作。

  三、通讯员要深入实际,扎实采访,当有心人,把学校诸方面出现的新的事实、新的成绩,新的经验、新的发现及时地写出来,踊跃向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力争多写稿、写好稿。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通讯报道员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研讨工作中的不足,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

  五、学校每年评选一批成绩突出的通讯员,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奖励办法另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