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南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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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的设计说明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南湖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的延续与补充,是南湖旅游度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双流华阳江安河与锦江汇合段的西南隅,沿江安河西南呈带状分布,被规划城市道路分割成4个自然段落。总用地面积约69.27万平方米,合1039亩

  南湖旅游度假区作为成都最新推出的最具时尚精神与人文内涵的大型旅游度假区,它集生态、人文、休闲、度假为一体,坐拥江安河与锦江交汇区域6000亩的优越生态环境并牵系着5000年古蜀文化的悠久历史文脉,是一处极具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旅游富矿。随着一期工程的顺利建成和二期工程的快速跟进,即将成为成都城南一处独具特色的生态休闲度假区与文化旅游景点。

  二、设计构思

  1、基本思路--体现多样性、差异性、避免单一性、同质化;与一期工程适当"错位",在风格上拉开距离。

  2、核心理念--在传统和流行的园林景观设计层面上力求创新,努力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有机结合与高度统一。

  3、具体构思--充分利用双流拥有的古蜀文化资源,将古蜀文化历史作为规划设计的文化内涵,巧妙而恰当地融入园林、建筑、景观之中,体现和展示双流古为蜀国首都的广都、瞿上这一重要历史文脉以及源远流长的蜀文化风情。

  4、设计目标--二期工程的总体目标为:①深邃的古蜀文化内涵,②鲜明的川西地域特色,③独特的"林盘"园林形态,④完善的现代旅游品质。全力打造高品质的现代旅游度假精品和成都旅游最新名片。

  三、总体布局

  1、布局原则--因循自然环境,顺应地貌地形;因境制宜、因地制宜;承扬中国自然山水园林的"法自然"思想,结合不同功能分区统筹安排。

  2、布局分区--整个二期用地沿江安河西南侧自西北向东南依次划分为四个景区,分别是①瞿上胜境,②广都蜀肆,③合江飞阁,④玉溪别院。以瞿上胜境为起景和"龙头",以广都蜀肆为发展和重点,以合江飞阁为转折与高潮,以玉溪别院为结景与"豹尾"。

  四大景区内容功能相异,但均以蜀地文化一以贯之,在总体结构上一脉相承,组成自然、流畅的有机整体。

  四、分区设计

  1、双流在古蜀时代称为瞿上,又名广都,为王城。此区名以《瞿上胜境》,为整个项目的"龙头",面积最大达约29.30万平方米,合439.5亩。用地东临江安河,西临元华路,沿河最大纵深达465m,是一块适宜布置主题文化功能与休闲度假功能的理想用地,设计在这一景区主体位置布置以纪念古蜀五代蜀王和展示古蜀历史文化的核心文化景观区域。在南北中轴线上依次布置石阙门、石牌坊、瞿上广场、东西配殿、纪念堂、背景山林,体现相对庄重的礼制性与传统的风水格局。此区功能为纪念古蜀先王,追溯古蜀历史,展示古蜀文化,同时兼融广场文化活动、民俗节日活动与大型演艺活动,是整个项目唯一的大型集聚空间,功能多元,地位重要,是体现古蜀文化内涵的重点和"芯片"。《瞿上胜境》景区的另外一大特色,是在其余区域的景观基底上,自然有致地植上川西"林盘"形态的园林景观。并在五座"林盘"中布置形态各异的极具中国传统韵味和川西乡土特色的精品小园,其功能为园林会所、特色餐饮、林盘酒吧、乡村客舍等休闲度假之类,以环境幽雅和经营独特取胜。五座"林盘"在文化内涵上可与五代蜀王蚕虫、柏灌、鱼凫、杜宇、开明相关联,分别命名为"丛园"、"灌园"、"凫园"、"鹃园"、"明园"。以侵润着古蜀文化的川西"林盘"和川西传统的休闲生活方式为此景区的突出亮点与核心吸引物。

  2、《广都蜀肆》景区

  广都为古蜀王都,是古蜀政治、经济中心,其商业贸易必然最为集中。广都蜀肆景区以此为由头将功能定为旅游购物的特色商业街。建筑形态与风貌结承蜀地文化特色,经营业态上以精品店铺、特色餐饮为主,兼容相关传统与时尚行业,如丝绸、刺绣、古玩瓷器与歌厅、演艺、影楼、餐吧等。

  此景区横卧江安河南,东南纵向长达1120米,南北最大纵深达268米,是微呈"S"型的条形地块。蜀肆"古街"随形就势,以直就弯,大体也呈"S"对应布置,总长约750米,总体分为三段,每段各约250米。东、西入口与南北转折处形成四个节点,分别为阙门、城楼、楼阁几种形态,均具一定景观标志性。三段"古街"标准宽度为15米,随进退转折而时有变化。"古街"店铺一般二层,局部为一层或三层,各段均有过街市楼一处以丰富街巷空间层次。同时,街内还设计有完整的景观水系,可以自动循环。景观西端纵深较小,纯为园林景观,与西邻瞿上胜境景区自然衔接,有机相连。"古街"外侧的广大区域,特别是临江安河一侧,皆为自然式园林景观。此景区占地面积约19.53万平方米,合293亩。

  3、《合江飞阁》景区

  《合江飞阁》景区斜倚江安河与锦江交汇段西南岸,紧傍二江交汇处,地占形胜,位置突出,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条形地块。最大长度970米,最大纵深170米,西临站华路,东至二江寺古桥。此景区西段凿池堆山,曲水环岛,建平湖水榭与岛上池馆,取中国传统文化山水园之致,中段为景区枢纽、地局重心,在其中心位置设以重檐方亭,以作景观过渡;东段走势向南,正好与二江汇合处的半岛端部斜相对景,是难得的最佳选景处。设计在此段筑土堆山,山顶上建一座雄视两江的五层飞阁,作为整个项目的景观制高点与景观标志点,在整体造型与细部装饰上力争超过望江公园崇励阁,使之成为锦江岸边又一风景名胜。此景区水系,园路自然流畅,山水地形起伏有致,其功能主要为游览休憩,登高览胜,同时配以适当的服务设施。五层飞阁可命名为"两江阁"或"合江楼"。此景区占地面积15.78万平方米,合236.7亩。

  4、《玉溪别院》景区

  《玉溪别院》景区在项目用地东南端,北抵二江寺古桥,南达牧华路东端。此景区面积最小,仅4.66万平方米,合69.8亩,在四个景区中已属结景和尾声。设计"以小卖小",以精巧雅致取胜。景区主题为蜀地流传千年的茶文化,加上佛教禅宗的文化意蕴,打造溪流环绕,绿树围合,曲径通幽的佛禅茶道馆,以弘扬蜀地传统的雅士文化,为高端游客提供有品质的特色服务。此处"玉溪"暗含唐代浅都解玉溪之意,别院相对唐代玉溪院之正称。当然为更贴近环境,也可名命名为《锦江别院》。此景区西北段地局偏窄,设计特罗列到五座小型佛塔,以与"禅茶"意蕴联系。

  五、交通组织

  1、由于项目用地被城市道路分割为四段,所以交通组织相对以四个景区为单元,同时以平交和立交方式通过城市道路彼此相连。项目用地南侧的城市道路,亦是四个景区之间的外部连系纽带。

  2、每个景区基本形成一个大的环路,并与若干次级环路有机结合成网络,以保证顺畅到达各景点。

  3、各景区授风景园林总平面规划原理和相关城市规划规定,分别沿城市道路开放一定数量出入口;《瞿上胜境》和《广都蜀肆》两景区还分别沿江安河设置出入口,并架桥

与对岸相通。

  4、各景区主园路宽6m,可供小型机动车通行,次园路分别为3m和1.5m宽,供旅游步行。

  5、在《广都蜀肆》景区两端设地下停车库,地上设旅游大巴停车位。

  六、建筑风格

  1、总体为中国传统建筑,同时突出四川地方特色;

  2、礼制性建筑(纪念堂、牌坊、阙门等)采用砖石材质、秦汉风格、色彩朴素、造型庄重、具有雕塑感;

  3、街肆建筑与园林建筑采用砖木结构或钢筋混凝土仿木结构。造型布局体现中国气质,构造装饰体现四川特色。风貌要素为小青瓦坡屋顶,空斗砖封山墙,栗褐色木构件,青砂石墙、桩基。其余为撑弓、斗拱、垂花柱、花格门窗等装饰要素。

  七、景观设计

  1、景观性与生态性结合,注重绿地总量与绿化丰度;

  2、树种选择以川西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草、花、藤的协调搭配与有机结合,并注重竹类和水生植物的运用。以竹、柳、樟、荷与海棠、杜鹃、桂花、腊梅等体现四川传统园林植物配植特色;

  3、重点部位与主要景观节点应注重古树、大树的运用与配植。背景景观应注意运用适当规模的树群或者树林。在较大绿地应注意疏林草坪的布置和"林盘"形态的展观。

  4、在庭院空间应讲究植物的观赏规律与文化意蕴,做到恰当、精审、诗意、美观。在山墙与亭廊可适当配植攀援与藤本植物。

  八、技术指标

  一、总占地面积:69.27万平方米(1039亩)注:含商业用地80亩

  其中:

  1、瞿上胜境:29.30万平方米(439.5亩)

  2、广都蜀肆:19.53万平方米(293亩)

  3、合江飞阁:15.78万平方米(236.7亩)

  4、玉溪别院:4.66万平方米(69.8亩)

  二、商业用地面积:5.33万平方米(80亩)

  三、商业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

  四、容积率:1.2注:80亩商业用地

  五、绿地率:80.33%

  十、投资估算

  公园总占地959亩(扣除商业用地80亩),按每亩25万计,估算工程投资23975万元;3000辆规模地下停车库估算造价21000万。

  合计估算公园总投资44975万元。

  附录:建构筑物一览

  《瞿上胜境》景区

  1、汉阙门

  2、石牌坊

  3、三道桥

  4、东西配殿

  5、纪念堂

  6、丛园

  7、灌园

  8、凫园

  9、鹃园

  10、明园

  《广都蜀肆》景区

  11、瞿上门

  12、蚕陵街

  13、金马阁

  14、天彭街

  15、华阳楼

  16、赤里街

  17、广都门

  18、迎宾门(游客中心)

  19、管理处

  20、门阙

  《合江飞阁》景区

  21、藕香榭

  22、清风铭

  23、四方阁

  24、两江楼

  《玉溪别院》景区

  25、五佛塔

  26、法雨斋

  27、玉溪院

  28、茗碗亭

篇2: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2016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已经20**年6月13日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杨雄

  20**年6月17日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20**年6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有序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际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

  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区域范围及其核心区等功能区域划分,按照经批准的规划确定。

  第三条(区域功能)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要求,国际旅游度假区整合周边旅游资源联动发展,建成能级高、辐射强的国际化旅游度假区域和主题游乐、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商业零售、体育休闲等产业的集聚区域。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规划,拟订国际旅游度假区产业发展政策;

  (二)参与编制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推进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开发保护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实施区域内的土地前期开发,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事项;

  (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四)承担国际旅游度假区日常管理事务;

  (五)负责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公共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六)统筹协调区域交通管理、客流管理、行政执法、驻区服务等工作;

  (七)指导区域功能开发,促进发展环境和公共服务的完善,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八)组织起草区域内的消防、建设工程、市容景观、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推进国际旅游度假区标准化建设;

  (九)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为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市和浦东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际旅游度假区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开发建设主体)

  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经批准的规划,承担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开发建设工作;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运营保障工作。

  第六条(规划编制)

  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及修订,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相关评价文件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专项规划,由管委会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开发保护)

  管委会应当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制定并实施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保护方面的规定,协调周边区域开发保护工作。

  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土地开发和项目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第八条(户外广告管理)

  管委会应当会同绿化市容、规划土地、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编制国际旅游度假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作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管理依据。

  第九条(行政审批)

  管委会接受市或者浦东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在国际旅游度假区内实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管委会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本办法附件予以明确,具体内容由管委会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委托书中确定。

  管委会应当将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报送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管委会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及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条(日常管理事务)

  管委会承担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下列日常管理事务: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二)开发保护管理;

  (三)相关道路、河道、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综合养护,统筹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管理;

  (四)相关公共交通设施的运营管理;

  (五)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申报管理;

  (六)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和管理;

  (七)公安、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急救医疗、气象服务、建筑渣土处置和大型节庆、赛事、会展等活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旅游公共服务与管理)

  管委会应当会同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安全保障、交通便捷、便民惠民服务,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旅游环境维护、文明旅游宣传等工作,统筹协调旅游投诉处理。

  管委会应当建立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旅游者提供导览、咨询等服务,发布交通、泊车、客流等信息。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

  国际旅游度假区实行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管委会作为国际旅游度假区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牵头单位,承担下列职责:

  (一)统筹协调区域内运营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汛防台应对的协作机制;

  (四)整合、储备区域内的应急资源;

  (五)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际旅游度假区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共同做好国际旅游度假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

  管委会会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区域内交通和客流情况、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信息,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运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并做好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

  交通、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公用事业单位、运营管理企业应当向综合信息平台提供涉及区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信息。

  第十四条(交通管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和实施国际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国际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营保障方案。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统筹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国际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客流管理)

  管委会应当统筹协调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运营管理企业、相关驻区机构制定和实施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客流控制方案,开展日常客流监测和安全监督管理。

  管委会负责核定国际旅游度假区内景区的客流最大承载量,并指导景区公布经核定的客流最大承载量。

  第十六条(协调执法)

  管委会负责建立国际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做好区域内公安、消防、交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七条(驻区服务)

  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化、知识产权、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国际旅游度假区内设立驻区机构或者派驻人员,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

  第十八条(支持政策)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支持和保障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十九条(合作发展)

  市旅*政管理部门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推动国际旅游度假区对外旅游合作与发展。

  第二十条(经营者与旅游者)

  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向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旅游者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旅*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爱护旅游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一条(禁止行为)

  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二)贩卖有价票证,非法客运,非法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攀爬建筑,翻越或者破坏围(护)栏等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

  (四)未经批准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擅自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流浪乞讨,随地躺卧、露宿,在公共水域游泳、垂钓、捕捞等有碍观瞻或者妨碍他人游览观光的行为;

  (六)携带犬只进入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执行安保任务的犬、导盲犬除外);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二条(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

  直升机、无人驾驶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含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起降、飞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气象等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起降、飞行。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禁止行为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小型航空器或者空飘物未经批准在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起降、飞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处理规定,但对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安全管理造成影响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投资管理部门委托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商务管理部门委托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划拨决定书核发、补发,临时用地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补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

  四、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许可、初步设计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情况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

  五、道路主管部门委托的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桥孔和桥梁安全作业审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的许可,挖掘城市道路、道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管线穿越跨越、开设交叉道口的审批,依附城市桥梁、隧道架设各类管线的许可。

  六、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城区建设工地设施使用及夜间施工审批。

  七、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意见征询、总体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其结果审查,临时使用绿地许可(含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迁移、砍伐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审批,迁移林木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审批和验收,拆除、迁移、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对公园临时停闭的许可。

  八、水务管理部门委托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河道临时使用许可证核发,排水许可证核发,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除合流一期、污水二期、南干线等污水输送总管外),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

  九、市或者浦东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篇3:南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设计说明

  南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的设计说明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南湖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的延续与补充,是南湖旅游度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双流华阳江安河与锦江汇合段的西南隅,沿江安河西南呈带状分布,被规划城市道路分割成4个自然段落。总用地面积约69.27万平方米,合1039亩

  南湖旅游度假区作为成都最新推出的最具时尚精神与人文内涵的大型旅游度假区,它集生态、人文、休闲、度假为一体,坐拥江安河与锦江交汇区域6000亩的优越生态环境并牵系着5000年古蜀文化的悠久历史文脉,是一处极具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旅游富矿。随着一期工程的顺利建成和二期工程的快速跟进,即将成为成都城南一处独具特色的生态休闲度假区与文化旅游景点。

  二、设计构思

  1、基本思路--体现多样性、差异性、避免单一性、同质化;与一期工程适当"错位",在风格上拉开距离。

  2、核心理念--在传统和流行的园林景观设计层面上力求创新,努力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有机结合与高度统一。

  3、具体构思--充分利用双流拥有的古蜀文化资源,将古蜀文化历史作为规划设计的文化内涵,巧妙而恰当地融入园林、建筑、景观之中,体现和展示双流古为蜀国首都的广都、瞿上这一重要历史文脉以及源远流长的蜀文化风情。

  4、设计目标--二期工程的总体目标为:①深邃的古蜀文化内涵,②鲜明的川西地域特色,③独特的"林盘"园林形态,④完善的现代旅游品质。全力打造高品质的现代旅游度假精品和成都旅游最新名片。

  三、总体布局

  1、布局原则--因循自然环境,顺应地貌地形;因境制宜、因地制宜;承扬中国自然山水园林的"法自然"思想,结合不同功能分区统筹安排。

  2、布局分区--整个二期用地沿江安河西南侧自西北向东南依次划分为四个景区,分别是①瞿上胜境,②广都蜀肆,③合江飞阁,④玉溪别院。以瞿上胜境为起景和"龙头",以广都蜀肆为发展和重点,以合江飞阁为转折与高潮,以玉溪别院为结景与"豹尾"。

  四大景区内容功能相异,但均以蜀地文化一以贯之,在总体结构上一脉相承,组成自然、流畅的有机整体。

  四、分区设计

  1、双流在古蜀时代称为瞿上,又名广都,为王城。此区名以《瞿上胜境》,为整个项目的"龙头",面积最大达约29.30万平方米,合439.5亩。用地东临江安河,西临元华路,沿河最大纵深达465m,是一块适宜布置主题文化功能与休闲度假功能的理想用地,设计在这一景区主体位置布置以纪念古蜀五代蜀王和展示古蜀历史文化的核心文化景观区域。在南北中轴线上依次布置石阙门、石牌坊、瞿上广场、东西配殿、纪念堂、背景山林,体现相对庄重的礼制性与传统的风水格局。此区功能为纪念古蜀先王,追溯古蜀历史,展示古蜀文化,同时兼融广场文化活动、民俗节日活动与大型演艺活动,是整个项目唯一的大型集聚空间,功能多元,地位重要,是体现古蜀文化内涵的重点和"芯片"。《瞿上胜境》景区的另外一大特色,是在其余区域的景观基底上,自然有致地植上川西"林盘"形态的园林景观。并在五座"林盘"中布置形态各异的极具中国传统韵味和川西乡土特色的精品小园,其功能为园林会所、特色餐饮、林盘酒吧、乡村客舍等休闲度假之类,以环境幽雅和经营独特取胜。五座"林盘"在文化内涵上可与五代蜀王蚕虫、柏灌、鱼凫、杜宇、开明相关联,分别命名为"丛园"、"灌园"、"凫园"、"鹃园"、"明园"。以侵润着古蜀文化的川西"林盘"和川西传统的休闲生活方式为此景区的突出亮点与核心吸引物。

  2、《广都蜀肆》景区

  广都为古蜀王都,是古蜀政治、经济中心,其商业贸易必然最为集中。广都蜀肆景区以此为由头将功能定为旅游购物的特色商业街。建筑形态与风貌结承蜀地文化特色,经营业态上以精品店铺、特色餐饮为主,兼容相关传统与时尚行业,如丝绸、刺绣、古玩瓷器与歌厅、演艺、影楼、餐吧等。

  此景区横卧江安河南,东南纵向长达1120米,南北最大纵深达268米,是微呈"S"型的条形地块。蜀肆"古街"随形就势,以直就弯,大体也呈"S"对应布置,总长约750米,总体分为三段,每段各约250米。东、西入口与南北转折处形成四个节点,分别为阙门、城楼、楼阁几种形态,均具一定景观标志性。三段"古街"标准宽度为15米,随进退转折而时有变化。"古街"店铺一般二层,局部为一层或三层,各段均有过街市楼一处以丰富街巷空间层次。同时,街内还设计有完整的景观水系,可以自动循环。景观西端纵深较小,纯为园林景观,与西邻瞿上胜境景区自然衔接,有机相连。"古街"外侧的广大区域,特别是临江安河一侧,皆为自然式园林景观。此景区占地面积约19.53万平方米,合293亩。

  3、《合江飞阁》景区

  《合江飞阁》景区斜倚江安河与锦江交汇段西南岸,紧傍二江交汇处,地占形胜,位置突出,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条形地块。最大长度970米,最大纵深170米,西临站华路,东至二江寺古桥。此景区西段凿池堆山,曲水环岛,建平湖水榭与岛上池馆,取中国传统文化山水园之致,中段为景区枢纽、地局重心,在其中心位置设以重檐方亭,以作景观过渡;东段走势向南,正好与二江汇合处的半岛端部斜相对景,是难得的最佳选景处。设计在此段筑土堆山,山顶上建一座雄视两江的五层飞阁,作为整个项目的景观制高点与景观标志点,在整体造型与细部装饰上力争超过望江公园崇励阁,使之成为锦江岸边又一风景名胜。此景区水系,园路自然流畅,山水地形起伏有致,其功能主要为游览休憩,登高览胜,同时配以适当的服务设施。五层飞阁可命名为"两江阁"或"合江楼"。此景区占地面积15.78万平方米,合236.7亩。

  4、《玉溪别院》景区

  《玉溪别院》景区在项目用地东南端,北抵二江寺古桥,南达牧华路东端。此景区面积最小,仅4.66万平方米,合69.8亩,在四个景区中已属结景和尾声。设计"以小卖小",以精巧雅致取胜。景区主题为蜀地流传千年的茶文化,加上佛教禅宗的文化意蕴,打造溪流环绕,绿树围合,曲径通幽的佛禅茶道馆,以弘扬蜀地传统的雅士文化,为高端游客提供有品质的特色服务。此处"玉溪"暗含唐代浅都解玉溪之意,别院相对唐代玉溪院之正称。当然为更贴近环境,也可名命名为《锦江别院》。此景区西北段地局偏窄,设计特罗列到五座小型佛塔,以与"禅茶"意蕴联系。

  五、交通组织

  1、由于项目用地被城市道路分割为四段,所以交通组织相对以四个景区为单元,同时以平交和立交方式通过城市道路彼此相连。项目用地南侧的城市道路,亦是四个景区之间的外部连系纽带。

  2、每个景区基本形成一个大的环路,并与若干次级环路有机结合成网络,以保证顺畅到达各景点。

  3、各景区授风景园林总平面规划原理和相关城市规划规定,分别沿城市道路开放一定数量出入口;《瞿上胜境》和《广都蜀肆》两景区还分别沿江安河设置出入口,并架桥

与对岸相通。

  4、各景区主园路宽6m,可供小型机动车通行,次园路分别为3m和1.5m宽,供旅游步行。

  5、在《广都蜀肆》景区两端设地下停车库,地上设旅游大巴停车位。

  六、建筑风格

  1、总体为中国传统建筑,同时突出四川地方特色;

  2、礼制性建筑(纪念堂、牌坊、阙门等)采用砖石材质、秦汉风格、色彩朴素、造型庄重、具有雕塑感;

  3、街肆建筑与园林建筑采用砖木结构或钢筋混凝土仿木结构。造型布局体现中国气质,构造装饰体现四川特色。风貌要素为小青瓦坡屋顶,空斗砖封山墙,栗褐色木构件,青砂石墙、桩基。其余为撑弓、斗拱、垂花柱、花格门窗等装饰要素。

  七、景观设计

  1、景观性与生态性结合,注重绿地总量与绿化丰度;

  2、树种选择以川西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草、花、藤的协调搭配与有机结合,并注重竹类和水生植物的运用。以竹、柳、樟、荷与海棠、杜鹃、桂花、腊梅等体现四川传统园林植物配植特色;

  3、重点部位与主要景观节点应注重古树、大树的运用与配植。背景景观应注意运用适当规模的树群或者树林。在较大绿地应注意疏林草坪的布置和"林盘"形态的展观。

  4、在庭院空间应讲究植物的观赏规律与文化意蕴,做到恰当、精审、诗意、美观。在山墙与亭廊可适当配植攀援与藤本植物。

  八、技术指标

  一、总占地面积:69.27万平方米(1039亩)注:含商业用地80亩

  其中:

  1、瞿上胜境:29.30万平方米(439.5亩)

  2、广都蜀肆:19.53万平方米(293亩)

  3、合江飞阁:15.78万平方米(236.7亩)

  4、玉溪别院:4.66万平方米(69.8亩)

  二、商业用地面积:5.33万平方米(80亩)

  三、商业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

  四、容积率:1.2注:80亩商业用地

  五、绿地率:80.33%

  十、投资估算

  公园总占地959亩(扣除商业用地80亩),按每亩25万计,估算工程投资23975万元;3000辆规模地下停车库估算造价21000万。

  合计估算公园总投资44975万元。

  附录:建构筑物一览

  《瞿上胜境》景区

  1、汉阙门

  2、石牌坊

  3、三道桥

  4、东西配殿

  5、纪念堂

  6、丛园

  7、灌园

  8、凫园

  9、鹃园

  10、明园

  《广都蜀肆》景区

  11、瞿上门

  12、蚕陵街

  13、金马阁

  14、天彭街

  15、华阳楼

  16、赤里街

  17、广都门

  18、迎宾门(游客中心)

  19、管理处

  20、门阙

  《合江飞阁》景区

  21、藕香榭

  22、清风铭

  23、四方阁

  24、两江楼

  《玉溪别院》景区

  25、五佛塔

  26、法雨斋

  27、玉溪院

  28、茗碗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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