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布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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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的布置形式

  居住区内道路的布置形式常见的有T字型、十字型、山字型,如图3-44。

  居住小区内部道路的布置形式有环通式、尽端式、半环式、混合式、方格网式、分枝式等方式,在布局上可分为三叉型、环型、半环型、树枝型、风车型、自由型等多种形式。环通式在布局上使小区主路在区内形成环通形道路(如图3-45),其优点是交通组织便捷,线型规则,但由于这种线型连通各组团,因此对组团的相对封闭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增加了过境交通。

  与之相比,尽端式、半环式及分枝式对居民的生活影响比较小,由于后几种道路布置形式增加居民出行交通路程,所以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照顾到人们抄近路走的心理和行为可增加步行系统解决这些矛盾。

篇2:企业(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企业(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员工可能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2、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梁桂凤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尹道阳同志、职能部门事务部主任王建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办负责人担任。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度。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公司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9、组长:负责组织相关成员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10、副组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组长不在本公司的,由副组长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综合办: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事务部:负责向公安机关、安监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情况。(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事故发展生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和分管治安安全的领导,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工作小组,同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三)公司有关成员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并按要求移送上级事故调查组。

  五、事故应急措施

  1、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和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3、在抢救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4、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各成员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相关职责及通讯联络方法;2、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3、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系统立即运行的措施;4、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①现场保护;②维持秩序;③处置险情;④抢救伤员;⑤疏散人员。5、应急救援的队伍、物资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二)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四)本《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部门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

篇3: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  医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以适应学校教学、科研、产业、医疗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包头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道路是指在本校具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修建的道路、桥梁和地下通道。凡在校园内(含家属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保卫处具体负责。

  第二章 机动车

  第四条 车辆进出校门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校园门前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第五条 机动车辆在校内(含家属区)严禁鸣笛,其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教学区不准卡车、客货车、翻斗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行驶,确需进入教学区的以上车辆须到校保卫处办理通行手续。进校车辆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第六条 禁止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禁止逆向行驶。

  第七条 严禁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在校园练习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 自行车

  第八条 自行车的铃、闸、锁安全设施要齐全有效;

  第九条自行车应靠右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 进、出校门下车推行;

  第十一条 自行车在校园内应停放在保管站或指定的自行车停放线内,摆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内不准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行人

  第十二条 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右边行走;

  第十三条不得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猛跑、踢球、滑冰、躺卧或做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横穿道路时,须注意过往车辆,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抢穿。

  第五章 道路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保卫处批准,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建棚房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十六条 未经后勤、保卫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道路,确需开挖道路的必须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施工。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第十七条 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实行交通管制时,由校长办公室决定、公布,保卫处执行。

  第六章 处罚:

  第十八条 凡在校园发生的轻微、一般性交通事故由保卫处查处,重大交通事故由当地公安机关查处。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处理事故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第十九条 违反第四至二十一条规定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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