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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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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财产保险
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
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品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险种的责任相同,都是对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
二、房地产责任保险
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
三、房地产人身保险
主要指房屋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四、房屋抵押贷款保险
属于房地产融资保险的一种,是为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而由借款人作相关投保的一种房地产保险。所谓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就是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人应贷款银行的要求,用以保证贷款资金安全而将抵押房屋投保的险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保险内容:
(1)投保人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2)保险财产为抵押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饿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3)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4)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5)被保险人义务;
(6)损失赔偿。

篇2:房地产公司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养老保险统筹。养老保险统筹金包括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

  员工的养老手册及台帐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调入员工转正后应将养老保险电脑转移单(若原单位是行业内统筹单位,将台帐)由原单位转入(来自:www.pmceo.com)公司,待核查后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月起继续上缴。若员工离开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转出手续。原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须转移养老保险。

  员工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计算办法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养老保险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变更。

  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大病医疗统筹。每位员工会得到《医疗保险卡》。遇大病需住院治疗时,凭此卡到指定医院就诊。大病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

  1、企业缴纳部分:按公司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此基础上,企业再缴纳1%大额医疗互助金。

  2、个人缴纳部分: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缴纳,在此基础上,职工个人每月交3元大额医疗互助金。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大病医疗统筹基金由企业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公司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0.5%缴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

  工伤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个人不缴纳。公司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

篇3: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保险福利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手册:保险与福利

  节日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习惯,公司在普遍的重大节日为员工发放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的发展业绩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相关法令,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补充医疗保险

  1、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员工。

  2、费用报销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致,凡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均不予以报销。

  3、费用报销比例:在可报销范围内按80%的比例予以报销。

  年休假

  1、带薪年休假

  A、适用范围:

  凡在本企业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凡在劳动合同期内,已签署了各种专项协议的职工,不再执行带薪年休假。

  B、休假标准:

  本企业工龄十年及以下者,每年休假四天;

  本企业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及以下者,每年休假七天;

  本企业工龄二十年以上者,每年休假十天。

  2、专业技术人员调研假

  原住总集团专业技术人员休假制度不变,即中级七天,高级十天。

  年休假相关规定

  1、凡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年只享受上述一种年休假,不得重复享受。

  2、员工病事假可按员工意见在当年上述未休年休假期中抵减。

  3、员工申请年休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请假申请单》。

  4、年休假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予顺延。

  5、年休假应连续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且不能两个年假连在一起使用。

  6、年休假需在当年度使用,超过当年末仍未使用的自动予以取消,不予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带薪年休假与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予顺延的矛盾)

  探亲假

  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年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受上述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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