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零售业态9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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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业态9大分类

  中国零售业态按零售店的结构特点分类,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和目标顾客等结构特点,分为百货店、大型综合商场、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家居中心、仓储商店等九种零售业态。

  1.百货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2)商品结构为种类齐全、少批量、高毛利,以经营男、女、儿童服装、服饰、衣料、家庭用品为主。

  (3)采取定价销售,可以退货,有导购、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服务功能齐全。

  (4)选址在城市繁华区、交通要道。

  (5)商圈范围大,一般以流动人口为主要销售对象。

  (6)商店规模大,在5000平方米以上

  (7)商店设施豪华,店堂典雅、明快。

  (8)目标顾客为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

  2.超级市场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在出口处的收银机处统一进行。

  (2)商品构成以购买频率高的商品为主,经营的商品应以肉类、禽蛋、水果、水产品、冷冻食品、副食调料、粮油及其制品、奶及奶制品、熟食品以及日用必需品为主。营业时间每天在11H左右,可采取连锁经营方式,有一定的停车场地。

  (3)选址在居民区、交通要道、商业区。

  (4)商圈范围较窄,以居民为主要销售对象。

  (5)商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6)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

  3.大型综合超市

  (1)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和连锁经营方式

  (2)商品构成为衣、食、用品齐全,重视本企业的品牌开发。

  (3)设有与商店营业面积相适应的停车场。

  (4)目标顾客为购物频率高的居民。

  (5)商圈范围较大。

  (6)商店营业面积一般在2500平方米以上。

  (7)选址在城乡结合部、住宅区、交通要道。

  4.便利店业态结构特点

  (1)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进口(或出口)处的收银机处统一进行,可采取连锁经营方式。

  (2)商品结构特点明显,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

  (3)营业时间长,一般在16h以上,甚至24h,终年无休日。

  (4)选址在居民住宅区、主干线公路边以及车站、医院、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所在地。

  (5)商圈范围窄小,一般设定在居民徒步购物5-7min到达的范围内。

  (6)商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营业面积利用率高。

  (7)店堂明快、清洁、货架丰满。

  (8)目标顾客主要为居民、单身者、年轻人。80%的顾客为有目的的购买。

  (9)经营实行信息系统化,开展单品管理。

  (10)便利店的商品价格略高于一般零售业态的商品价格。

  5.专业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亦可开展连锁经营。

  (2)商品结构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可供选择余地大,以某类商品为主,经营的商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一般为高利润。

  (3)从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退货。

  (4)选址多样化,多数店设在繁华商业区、商店街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商圈范围不定。

  (5)营业面积根据主营商品特点而定。

  (6)目标市场多为流动顾客。主要满足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的选择性需求。

  6.大型专业店

  (1)采取自选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

  (2)以销售某一大类或几个大类商品为主,品种齐全,选择余地大

  (3)选址地区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和符合城市规划的大型居住区附近

  (4)经营服务辐射半径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择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

  (5)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6)设不低于营业面积50%的停车场,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7.专卖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亦可开展连锁经营。

  (2)商品结构以企业品牌为主,销售体现量少、质优、高毛利。

  (3)注重品牌声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性知识服务。

  (4)选址在繁华商业区、商店街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5)商圈范围不定。

  (6)营业面积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而定。

  (7)目标顾客以中青年为主。商店的陈列、照明、包装、广告讲究。

  8.购物中心业态结构特点

  (1)由发起者有计划地开设,实行商业型公司管理,中心内设商店管理委员会,开展广告宣传等共同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2)内部结构由百货店或超级市场作为核心店,以及各类专业店、专卖店等零售业态和餐饮、娱乐设施构成。

  (3)服务功能齐全,集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根据销售面积,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4)选址为中心商业区或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5)商圈根据不同经营规模、经营商品而定。

  (6)设施豪华、店堂典雅、宽敞明亮,实行卖场租赁制。

  (7)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8)根据选址和商圈不同,购物中心可分为近邻型、社区型、区域型、超区域型种类。

  9.仓储商店业态结构特点

  (1)选址在公路边、交通要道和利用闲置设施。

  (2)主要的商圈人口为5-7万人。

  (3)商店营业面积大,一般在4000m’以上。部分商品部门采取租赁制,把无店名的专业连锁卖场和供应商引进店内经营。

  (4)商品构成以新开发上市的商品为主力商品,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主要是面向广大的工薪阶层服务。

  (5)作为价格策略,每天都以较低价格销售全部商品。

  (6)作为商品策略,经营同其他零售业态能进行价格比较的、知名度、普及率都较高的商标商品或价格一般被众所周知的商品。

  (7)商店设施简单化。

  (8)将超市开发的销售技术和管理理论、仓储

商店的价格影响力、大型综合超市商品供应计划的方法及选址理论等融为一体,灵活运用。

  (9)可实行连锁经营。

  (10)设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

篇2:零售业态9大分类

  零售业态9大分类

  中国零售业态按零售店的结构特点分类,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和目标顾客等结构特点,分为百货店、大型综合商场、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家居中心、仓储商店等九种零售业态。

  1.百货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2)商品结构为种类齐全、少批量、高毛利,以经营男、女、儿童服装、服饰、衣料、家庭用品为主。

  (3)采取定价销售,可以退货,有导购、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服务功能齐全。

  (4)选址在城市繁华区、交通要道。

  (5)商圈范围大,一般以流动人口为主要销售对象。

  (6)商店规模大,在5000平方米以上

  (7)商店设施豪华,店堂典雅、明快。

  (8)目标顾客为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

  2.超级市场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在出口处的收银机处统一进行。

  (2)商品构成以购买频率高的商品为主,经营的商品应以肉类、禽蛋、水果、水产品、冷冻食品、副食调料、粮油及其制品、奶及奶制品、熟食品以及日用必需品为主。营业时间每天在11H左右,可采取连锁经营方式,有一定的停车场地。

  (3)选址在居民区、交通要道、商业区。

  (4)商圈范围较窄,以居民为主要销售对象。

  (5)商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6)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

  3.大型综合超市

  (1)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和连锁经营方式

  (2)商品构成为衣、食、用品齐全,重视本企业的品牌开发。

  (3)设有与商店营业面积相适应的停车场。

  (4)目标顾客为购物频率高的居民。

  (5)商圈范围较大。

  (6)商店营业面积一般在2500平方米以上。

  (7)选址在城乡结合部、住宅区、交通要道。

  4.便利店业态结构特点

  (1)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进口(或出口)处的收银机处统一进行,可采取连锁经营方式。

  (2)商品结构特点明显,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

  (3)营业时间长,一般在16h以上,甚至24h,终年无休日。

  (4)选址在居民住宅区、主干线公路边以及车站、医院、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所在地。

  (5)商圈范围窄小,一般设定在居民徒步购物5-7min到达的范围内。

  (6)商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营业面积利用率高。

  (7)店堂明快、清洁、货架丰满。

  (8)目标顾客主要为居民、单身者、年轻人。80%的顾客为有目的的购买。

  (9)经营实行信息系统化,开展单品管理。

  (10)便利店的商品价格略高于一般零售业态的商品价格。

  5.专业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亦可开展连锁经营。

  (2)商品结构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可供选择余地大,以某类商品为主,经营的商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一般为高利润。

  (3)从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退货。

  (4)选址多样化,多数店设在繁华商业区、商店街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商圈范围不定。

  (5)营业面积根据主营商品特点而定。

  (6)目标市场多为流动顾客。主要满足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的选择性需求。

  6.大型专业店

  (1)采取自选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

  (2)以销售某一大类或几个大类商品为主,品种齐全,选择余地大

  (3)选址地区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和符合城市规划的大型居住区附近

  (4)经营服务辐射半径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择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

  (5)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6)设不低于营业面积50%的停车场,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7.专卖店业态结构特点

  (1)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亦可开展连锁经营。

  (2)商品结构以企业品牌为主,销售体现量少、质优、高毛利。

  (3)注重品牌声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性知识服务。

  (4)选址在繁华商业区、商店街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5)商圈范围不定。

  (6)营业面积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而定。

  (7)目标顾客以中青年为主。商店的陈列、照明、包装、广告讲究。

  8.购物中心业态结构特点

  (1)由发起者有计划地开设,实行商业型公司管理,中心内设商店管理委员会,开展广告宣传等共同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2)内部结构由百货店或超级市场作为核心店,以及各类专业店、专卖店等零售业态和餐饮、娱乐设施构成。

  (3)服务功能齐全,集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根据销售面积,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4)选址为中心商业区或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5)商圈根据不同经营规模、经营商品而定。

  (6)设施豪华、店堂典雅、宽敞明亮,实行卖场租赁制。

  (7)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8)根据选址和商圈不同,购物中心可分为近邻型、社区型、区域型、超区域型种类。

  9.仓储商店业态结构特点

  (1)选址在公路边、交通要道和利用闲置设施。

  (2)主要的商圈人口为5-7万人。

  (3)商店营业面积大,一般在4000m’以上。部分商品部门采取租赁制,把无店名的专业连锁卖场和供应商引进店内经营。

  (4)商品构成以新开发上市的商品为主力商品,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主要是面向广大的工薪阶层服务。

  (5)作为价格策略,每天都以较低价格销售全部商品。

  (6)作为商品策略,经营同其他零售业态能进行价格比较的、知名度、普及率都较高的商标商品或价格一般被众所周知的商品。

  (7)商店设施简单化。

  (8)将超市开发的销售技术和管理理论、仓储

商店的价格影响力、大型综合超市商品供应计划的方法及选址理论等融为一体,灵活运用。

  (9)可实行连锁经营。

  (10)设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

篇3:零售业态概念分类

一.业态概念
零售是指把商品或随商品而提供的服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从事零售活动的基本单位和具体场所是商店,而商店依据销售形式不同又区分出不同的经营形态,即零售业态。近年来,受国际商业发展趋势的影响,零售商店的业态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并且出现多样化和细分化趋势,尽管当前世界各国对零售业态的定义由于侧重点不同而有所区别,但通常认为,业态是零售店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态,业态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形式。通俗理解,业态就是指零售店卖给谁、卖什么和如何卖的具体经营形式。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零售业态的研究滞后于现实,不仅理论界自身对零售业态的认识还存在较大分歧,而且与国内商业主管部门对业态的规范意见也不尽一致。但不管理论上如何争论,实际上,各种新兴业态自九十年代初引入以来发展势头强劲,超级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等如雨后春笋,对我国传统百货商店这一单一业态形式和众多单体店(独立商店)构成强大冲击之势。
1998年,政府统计系统中的贸易统计年报开始增设零售业态统计,作为试行表,考虑到目前各种业态的发育程度,以及国家国内贸易局关于零售业态分类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在界定零售业态时采取了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即: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这一概念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确定的目标市场;其二,具体的经营策略,包括:选址、规模、商品策略、价格策略、商店设施、服务方式等。

二.业态分类
(一)我国零售业态的统计分类
尽管国际上对零售业态的分类已比较完善,但在我国进行业态统计时还必须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1998年初研究和设计我国零售商业业态统计时,主要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国零售各业态的发展水平和所处的生命周期。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促使旧式百货店、粮油店、副食店、肉菜店等逐步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处于成熟期的大型百货店;处于增长期的中小型超级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等;处于创新期的仓储式商场、邮购、电视导购和直销。而上述各业态又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引进和发展上不同步,比如上海在1991年组建了"联华"超市公司,出现了中小型超级市场新业态;1994年出现了便利店;1995年出现了电视导购和直销;1996年出现了大型仓储式超市(大卖场),而1994年以后真正规范的连锁超市才在中西部地区出现;当上海的便利店已发展到1998年的2000家左右时,中西部地区对此业态还相当陌生。二是统计上的可操作性。现行零售贸易统计是对零售行为主体进行统计,而一些新兴业态尚不具备这一条件,如邮购零售业务,在我国已有2-3年的发展历史,主要集中在服饰制造行业,通过邮寄方式出售其产品,统计操作就十分困难,无论是统计出售方还是购买方均不易实施,因此,统计归类时要考虑大部分地区的业态发育情况和统计实践性。按照我国零售业态发展的客观进程,在国际通行的业态分类总体框架下进行必要的合并,把零售业态分为四大类进行统计,即: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业(专卖)店和其他。

百货商店:
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集中了若干专业的商品部并向顾客提供多种类、多品种商品及服务的综合性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是:①商品结构以经营服装、纺织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娱乐品为主,种类齐全;②以柜台销售为主,明码标价;③注重店堂装修及橱窗展示。
这里的百货商店,不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日用百货零售业",而是指经营多品种、多门类的综合性商店,包括大中小型综合经营的商店。

超级市场:
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生活用品为主,满足顾客一次性购买多种商品及服务的综合性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为:①商品结构以经营食品、副食品、日用生活品、服装衣料、文具、家用电器等购买频率较高的商品为主;②采取自选销售方式,明码标价;③结算设在出口处统一进行。
这表明超级市场首先是自助服务的零售商店,毛利低、销量高,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种类繁多。统计时将各种类型的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和会员式超市列入该类。

专业(专卖)店:
是指专门经营某类商品或某种品牌的系列商品,满足消费者对某类(种)商品多样性需求的零售形态

。其基本特征为:①商品结构专业性较强,各种不同的规格、品种及品牌汇集,选择余地大;②销售人员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提供充分服务;③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方式。
将专业店和专卖店归为一类统计仅仅是为了统计操作上的方便,其实专业店与专卖店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专门经营某种或某类商品,如时装店、鞋店、食品店、药店、书店、电器店、珠宝店等;后者则专门经营某种品牌的系列商品,如海尔电器专卖店、李宁牌体育用品专卖店、格力空调专卖店、苹果牌休闲装专卖店等。

其他业态,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业态形式(如便利店、折扣商店、杂货店、邮购商店等)。关于连锁店和购物中心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零售业态分类中,我们排除了连锁店和购物中心这两种形式,这是因为:
连锁店是西方国家零售商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组织经营方式。一个多世纪以来先后出现的百货店、超级市场、方便店、折扣商店等都是独立于其他类型的零售业态,而连锁店则不同,既有便利店连锁,也有超市连锁,专业店连锁等。随着市场细分化趋势的加剧,不仅在零售商业,在餐饮业、服务业也都广泛存在着连锁经营的形式,如我国目前发展较快的超级市场和品牌专卖店,一般都采取连锁经营方式;又如台湾除在上述行业实行连锁之外,还在旅馆业、电脑资讯业、外语及才艺补习班等行业都实行连锁经营。一般而言,连锁商店是指在核心企业或总店的领导下,由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零售企业,通过规范化经营,以实现规模效益的经济联合组织形式。连锁商店应由若干个分店组成,其特征是:①经营同类商品;②使用统一商号;③统一采购配送,采购与销售相分离。

(二)国际上零售业态的一般分类
对于零售业态的分类,目前国际上主要依据零售店的选址、规模、目标顾客、商品结构、店堂设施、经营方式、营业时间、服务功能、价格策略等确定。美国把零售店区分为:百货店、超级市场、折扣店、一般商品店、服装专卖店、仓库俱乐部、药店、方便店、杂货店等九类;日本对零售业态的分类与美国基本相同,但增加了自动售货机、邮购以及无店铺销售形式。当然,同一个大类的业态,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更为具体的业态形式,比如超级市场可以再细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这要依据不同的研究内容而定。事实上,由于国际资本的介入,当一种新型的零售业态被引进时,客观上也引进了国际规范和标准,因此许多国家对零售业态的分类是基本一致的,可以进行多国间的比较和沟通。

(三)购物中心也不能作为独立的零售业态。
购物中心是一组零售商店及有关的商业设施的群体组合,其间有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美容美发店、::彩扩店、饭店、快餐厅、游戏厅、小影视厅、画廊等,集购物、休闲、娱乐、美食和其他服务功能于一体,建筑面积较大,有些建筑面积达10-50万平方米,与商业街和我国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类似,属于商业集聚组织形态。其特点是:①众多业主共同组成一个市场或商场;②自主经营,自由定价,不受购物中心制约;③购物中心的管理机构大多为物业管理,自营商业部分很少。
连锁店和购物中心不作为零售业态分组,并不意味着对它们不进行统计。实际上,大多数新型业态店都选择连锁经营方式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故把连锁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单独列入统计报表中;而对购物中心,目前的统计方式是将其视为商品交易市场,由购物中心的管理机构或工商所负责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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