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文明班级”评选制度
一、评选原则
1、评选本着“公正、平等”、“人人参与”的原则进行。
2、“文明班级”评选名额为学校总班数的三分之一,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评比条件。
3、凡在一期中15次以上(含15次)被评为“文明班级”的,将被评为“文明示范班”光荣称号。(期末评选一次)
4、期末学校将对“文明班级”、“文明示范班”进行表彰,班主任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5、各班必须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班风正、学风浓,学生精神面貌好,团结、活泼、勤奋向上。
2、学生的行为习惯好,讲文明,讲礼貌。
3、班主任关心班级管理,善于培养学生小干部,善于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4、小干部配合好,模范作用好,组织能力强,选派为学校的文明小卫士,在工作中负责、公正、积极、主动。
5、学习效果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自觉服从学校的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好。
6、教室布置好。教室包干区清洁保持好,个人卫生好。
7、班级的公物保管较好。清洁用具摆放整齐。
8、学生中无一人次有严重的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现象。
篇2:中心小学文明班级评选细则
> 中心小学文明班级评选细则一、少先队的常规检查结果优良或优秀。
1、早上、中午按时到校,做到不早到、不迟到。
2、入校衣冠整洁,遇到老师要敬礼、问好。周一及大型集体活动要穿校服,少先队员要佩戴好红领巾或队徽。
二、课间操、升旗仪式常规:
1、集合快、静、齐,去操场、电教室等要列队步行。教室内不留学生。不得占用课间操的时间给学生补课。
2、动作要到位、有力,精神饱满,冬天跑操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3、下操后要按要求有次序回教室,不能疯跑,去厕所要排队,先出后进。
4、星期一升旗要严肃。教室不留学生,升旗时行队礼,唱歌时声音要响亮。
三、纪律
1、每周的班会、队会,各班要认真组织,并如实作好记载,不允许私自上课。
2、学生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
3、不攀爬树木、窗台、栏杆等。不损坏公物、花草树木,不损坏墙壁门窗或课桌等公共财物。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教学区内不踢球,不进行激烈和有危险性的游戏。同学之间不打架骂人。
5、铃声响后须进入教室。放学后无滞留学生。
6、不进游戏机室、营业性舞厅、桌球室、网吧。不玩火,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损害花草树木等一系列违纪行为。
7、经常制止本班或他班学生违纪或危险行为并上报值班领导或后勤部门。8、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期评比中一票否决。
四、卫生
1、每天早晨、中午各一次按量化标准进行卫生检查。
2、每天能做好值日扫地,能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板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墙壁无乱刻乱画,窗户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有序、美观。
3、不乱扔果皮、纸屑,能主动捡拾校园杂物。主动制止他人乱丢垃圾的行为,并上报。
4、不浪费水、电。室内无人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窗。
5、卫生大扫除要对教室、清洁区按《卫生标准》进行全方位清扫。
五、班级文化:
1、诵读活动:音乐响起各班肃静,诵读开始。(教师不得利用诵读时间给学生补课)。
2、班级有自己的文化特色:在班级文化评比中获得各类奖项视等级加分。校级5分、县市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50分;未按时完成扣5分
3、活动策划:
凡参与主持,独立进行各类活动视情节加分。
校级5分、县市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50分
六、信息报道:
1、向学校宣传员提供新闻稿件并发表视等级加分。
校级5分、县市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50分
2、向学校宣传员提供学生作文电子稿并发表视等级加分。
校级5分、县市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50分
3、班级先进事迹、创新特色被报道视等级加分。
县市级20分、市级30分、省级60分
4、凡负面新闻被报道取消当月评选资格。
七、校外好评:
凡获得校外好评的视情节奖励5-50分
八、好人好事:
视情节奖励5-50分
九、迎接检查:
在各级检查中,主动迎检表现突出获得好评视情节奖励5-50分
十、创新工作:
凡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效突出视情节奖励10-30分;
临时工作:
凡主动承担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情节奖励5-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