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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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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制度是对社区重大事务和工作定期公示的制度。

  二、居务公开要实行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分别是:

  (一)事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及岗位职责;

  2.社区居委会的办事时间、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3.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评议情况;

  4.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用情况;

  5.社区各项评先表彰情况和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二)财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奖金、福利情况;

  2.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3.有关经费、集资款项的收缴使用情况;

  4.社区接受政府和社会捐款款项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三)政务公开

  1.社区相关的有关法规、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2.街道和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建设工作;

  3.协助政府部门办理与居民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等。

  三、社区应至少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必须对上季度的“事务、财务、政务”情况进行公示。

  四、重要事项和较大数额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需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篇2: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制度是对社区重大事务和工作定期公示的制度。

  二、居务公开要实行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分别是:

  (一)事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及岗位职责;

  2.社区居委会的办事时间、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3.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评议情况;

  4.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用情况;

  5.社区各项评先表彰情况和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二)财务公开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奖金、福利情况;

  2.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3.有关经费、集资款项的收缴使用情况;

  4.社区接受政府和社会捐款款项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三)政务公开

  1.社区相关的有关法规、政府及其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2.街道和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建设工作;

  3.协助政府部门办理与居民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等。

  三、社区应至少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必须对上季度的“事务、财务、政务”情况进行公示。

  四、重要事项和较大数额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需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篇3:社区居务公开管理制度:计生管理

  社区居务公开管理制度:计生管理

  为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促使计生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依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区计生工作有关规定,积极办理人口计生有关手续,认真开展好计生各项工作。

  二、实行计生“一票否决”,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兑现奖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设立计生宣传栏和计生举报箱,坚持每季度对初婚,出生办证、四术、查环、查孕、人流、引产,并对列入计生困难户人选等情况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举报计生问题。

  四、依法办理计划生育证,遵照办事处制订的关于计划生育证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堵塞漏洞,坚持杜绝政策外生育。

  五、求真务实,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不弄虚作假,不掺水份,做到计生工作真、严、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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