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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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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校消防制度

  一、贯彻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全校人员要提高防火意识,遵守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具体消防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二、确定防火责任人。校防火责任人为保卫科长,各处室馆、招待所防火责任人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防火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发生为灾时负责组织联络。防火责任人依法对消防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卫科要指导各单位特别是防火重点单位(图书馆、财务室、档案室、文印室、微机室、报告厅、仓库、餐厅、学员宿舍楼等)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上述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自的防火制度。在安全检查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办法和时间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

  四、灭火器材、设施实行定位定量科学配置,保卫科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更新,保持完好,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人人有义务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窃取、挪用和损毁。非火警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

  五、除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并有统一安排外,严禁在校园内和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教学楼、图书馆、学员宿舍楼及值班室。严禁在上述地点使用电炉子、电炊具、液化气炉具、燃油炊具等。非本校电工或本校电工不在场,禁止他人连接电源线路,动用电动工具,更换开关、插座、保险丝,加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等。

  六、保卫人员要加强消防业务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

  七、保卫科要制定火警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要视火情决定是否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扑救,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组、安管部负责人参与。

  2.检查人员在每月末、节假日前对小区管辖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查看如下: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的电器电掣等是否完好;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3.检查人员每日须对会所及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看会所、办公室内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检查人员每日须对各施工装修单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查看施工单元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装修单元内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室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能立即解决的检查人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或由发出《消防检查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

篇3:安管部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安管部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

  2.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率要达100%。

  3.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消防理论知识、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安管部每一位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5.每年至少两次对小区业主(客户)开展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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